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并按照《意见》要求,尽快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团干部教育培训意见。
共青团中央 2014年4月23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大规模培训团干部的战略任务,培养造就高素质团干部队伍,根据《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2010-2020年干部教育培训改革纲要》、《2013-2017年全国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等中央文件和《全面深化改革进程中共青团工作五年发展纲要》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
团干部是共青团工作的骨干力量,是党的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团干部教育培训是建设高素质团干部队伍的先导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对于做好新形势下党的青年群众工作,推动共青团事业取得新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全团始终高度重视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近年来,紧紧围绕党中央对共青团工作的要求和全团重要部署,大规模开展团干部培训,有力地提高了团干部队伍素质。当前,经济社会深刻变革,共青团工作面临着大量的新问题、新挑战,对团干部队伍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主要体现在:培训覆盖面不广、力度不够;培训内容针对性适用性不强,培训形式不够丰富;培训效果缺乏有效检验,存在重数量轻质量的倾向;培训基础能力相对薄弱,经费、阵地、师资、课程等方面的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等。
团的十七大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提出了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青年组织的战略任务,各级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团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把团干部教育培训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做到思想上更加重视、措施上更加务实、保障上更加有力,不断提高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水平。
二、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团的十七大精神,围绕建设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马克思主义青年组织的战略任务,大规模培训团干部、大幅度提高团干部素质,努力培养理想信念坚定、心系广大青年、业务本领过硬、工作作风优良的团干部队伍,为共青团组织履行使命,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提供坚强保障。
2.基本原则。一是把握方向,按需施教。围绕党对共青团工作和团干部的根本要求开展教育培训,围绕共青团工作的根本性问题开展教育培训,围绕团干部的成长需求开展教育培训。二是联系实际,学用结合。紧密结合全团重要部署和基层团工作中面临的突出问题开展教育培训,提高团干部运用所学理论和知识指导实践、解决问题、推动工作的能力,着力解决学用脱节的问题。三是保证质量,注重实效。注重培训内容、方法和管理手段的改革创新,加强培训效果的评估和干部学习情况的考核,实现数量与质量、规模与效益相统一。四是理顺机制,明确职责。健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强化对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统筹领导,明确各级团组织、各工作部门的职责,科学有序推进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3.目标任务。通过大规模团干部教育培训,使广大团干部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业务能力更加过硬,工作作风更加扎实,综合素质明显提高。
在数量指标上,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班子成员、副处级以上中层干部和副处级以上基层团干部每年要接受不少于40个学时的共青团系统培训,团的领导机关其他干部和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每年要接受不少于20个学时的共青团系统培训,其他基层团干部每年要接受不少于5个学时的共青团系统培训。(指标说明见附件)
三、明确团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内容、主要对象和方式
1.团干部教育培训重点内容。根据不同层级、类别团干部特点,以模块化方式设计培训内容。一是加强理想信念教育。组织团干部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党在新时期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开展党史国史教育,使团干部增强学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能力,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二是加强党性作风教育。引导团干部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和坚定,不断增强政治意识、组织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坚决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作斗争。三是强化团的业务能力培训。帮助广大团干部特别是各级团的领导班子成员理解全团重要部署的深层次意图、根本性要求,统一思想认识,自觉贯彻落实;帮助广大团干部特别是新任职团干部掌握青年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方法,掌握团的基本业务知识,提高团的岗位履职能力;促进团干部交流分享,推动相同领域、层级的团干部相互介绍典型经验、工作方法,对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研讨。四是适度安排知识教育。结合实际工作需要,开展工作必需的新知识、新观点、新技能的教育培训,帮助广大团干部完善知识结构。
2.团干部教育培训对象及具体措施
(1)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和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
按照“分级管理,下跨一级”的原则开展培训。
——团中央每年组织50名左右省级团委班子成员进行5天左右的集中培训;每年对新任职的地市级团委班子成员和县级团委书记进行5天左右的任职培训;每年分片区或委托有关省级团委,对全国地市级团委班子成员和县级团委书记进行3天左右的全员轮训。
——团中央、各省级团委围绕加强青少年思想引导、社会管理创新、政府购买服务等共青团工作相关重点问题,结合工作需要不定期举办针对地市级以上团委班子成员的专题研讨班。
——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每年要对本地区县级团委班子成员进行3天左右的全员轮训。
——地市级团委每年要对本地区乡镇(街道)团(工)委书记、副书记进行2天左右的全员轮训。
——地市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各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对下级团的领导机关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每2年进行1次全员培训;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按照学时要求,组织开展好本级机关干部的培训。
(2)其他基层团干部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建团谁负责”的原则开展培训。
——团中央和省级团委相关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制定各领域的基层团干部培训方案,每年针对企业、城市、农村、机关事业单位、学校等重点领域的基层团干部和少先队工作者分别举办一定数量的培训示范班。
——县级团委负责本地区乡镇(街道)团(工)委委员及村和社区团组织负责人的培训,力争2年轮训1遍。
——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的团组织书记、副书记培训,按照组织隶属关系和属地化原则,由县级和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分类组织实施,力争实现全覆盖。其他基层团干部培训,由所在单位团组织具体实施,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做好指导、支持、推动。
3.团干部教育培训方式方法。坚持和完善长期以来行之有效的教育培训方式方法,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点、符合共青团工作实际的新途径新方法。一是在讲授式教学的基础上,推广研讨式、案例式、模拟演练式、实践体验式教学,突出教学方式的实践导向。二是结合实际情况,积极探索送培训下基层、讲师团巡回培训等培训模式,推动优质教育培训资源向基层延伸。三是积极运用网络在线学习等信息化手段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组织团干部开展日常自学、在线培训、在线考试,形成完整回路,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扩大培训覆盖面。团中央将于2015年前建成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并组织县级及以上团的领导机关干部开展在线学习。
4.推动团干部教育培训对口支援工作。按照中央关于对口支援的总体安排,积极稳妥地推动各省级团委之间在团干部教育培训方面开展对口支援,加大对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团干部培训师资、阵地、经费等方面的支持。继续深化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团干部“培养计划”,每年组织欠发达地区和民族地区团干部到发达地区进行短期挂职培训。鼓励高校、国企、机关事业单位团组织与欠发达地区的县级团委开展结对帮扶培训。
四、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基础能力建设
1.加强教育培训阵地建设。加强中央团校、全国青少年井冈山革命传统教育基地、北戴河培训基地等各级团校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建设,加大投入力度,提高办学水平,发挥好主渠道作用。坚持开放办学,积极探索委托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团干部教育培训。探索建立项目管理制度,以竞争择优的方式确定项目承担者。
2.加大经费资源保障力度。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推动党建带团建制度有关政策落实,将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党政部门和各单位干部教育培训整体规划,争取经费和政策支持。要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将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保证工作需要,并力争实现逐年稳定增长。各级团组织要将留存团费主要用于团干部教育培训。团的领导机关要加强对基层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资源支持。各级团组织要积极整合各类资源,拓宽团干部教育培训经费资源渠道。
3.加强培训内容建设。2014年底前,团中央将制定完成不同层级、不同领域的团干部培训大纲,明确各级各类团干部的培训目标、内容和方式,各省级团委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团干部培训大纲。各级团组织、团属研究培训机构要结合全团重要部署,不断开发富有时代特色的共青团工作课程,团中央将委托中国青年工作院校协会每年开展一次全国团干部培训精品课程和短视频评选,作为网络公开培训内容。2015年底前,团中央将组织编写指定一批团干部学习培训核心教材。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专职教师队伍培养。组织部分优秀专职教师特别是中青年骨干教师到党校、干部学院、行政学院和知名高校学习进修。支持专职教师通过列席会议、挂职锻炼、基层调研、跟班学习等方式参与团的具体工作,提高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二是强化兼职教师队伍力量。积极选聘包括专家学者、党政领导、青年典型、优秀团干部等在内的兼职教师,构建团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并加强动态管理和服务,面向基层开放共享,保证人尽其用。地市以下的团干部培训工作要以优秀团干部为师资主体,团中央和省级团委要加强对该类兼职教师的专门性培训。2015年底前,全面建立团的领导机关班子成员上讲台制度,县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班子成员每年至少为团干部授课1次。
五、加强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
团干部队伍数量庞大、分布广泛、流动频繁,团干部教育培训任务十分艰巨繁重。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从战略高度重视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的有效落实。
1.明确培训工作管理体制。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分类实施”的管理体制。各级团委是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责任主体,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团的组织隶属关系,负责领导和实施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的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组织部门是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管部门,要负责制定团干部培训整体规划、调训计划和相关制度规范,重点抓好下级团组织领导班子培训,对同级职能部门、培训机构和下级团组织的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统筹协调、整体推动。各级团的领导机关其他职能部门是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的具体管理部门,要负责指导推动和组织实施各自条线团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各级团校和团干部教育培训基地是团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主渠道,要在同级团委的领导下,承办好具体教育培训任务。
要按照有关规定,规范团干部组织调训工作。明确为组织调训的主体班次,被抽调的团干部必须服从调训安排;团的职能部门抽调下级团的领导班子成员参加培训,须报同级团的组织部门备案;团属培训机构会同团的领导机关相关部门对团干部进行调训,须报同级团的组织部门审批。
2.建立培训工作协调会商机制。地市以上团的领导机关要建立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由团的组织部门牵头,各职能部门、培训机构共同参与,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思路,沟通协调情况。每年年底,各职能部门和培训机构要在充分开展需求调研的基础上,提出各自下一年培训计划,由组织部门牵头开展协调会商,重点解决多头培训、重复培训等问题。
3.健全培训有关考核评价机制。一是加强培训工作开展情况的考核评价。各级团的领导机关每年要对本地区、本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并将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下级团委进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团中央将适时组织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办学质量的评价考核,对评价考核结果优秀的机构予以重点支持。二是加强学员学习培训情况的考核评价。在培训中全面建立考试制度和结业证制度,以考促学,督促团干部加强党的基本理论、基础团务知识、团中央重要部署等内容的日常学习和课堂学习。做好培训与干部管理的衔接,对团干部培训全过程表现进行考核鉴定,将考核结果向人事管理部门进行反馈,有条件的地方要推动纳入干部人事档案。探索建立县级以上团委班子培训情况管理信息系统,加强跟踪管理,实现团干部教育培训的精细化管理。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按照本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的团干部教育培训意见,并抓好组织实施。地市级以上团的领导机关组织部门要对本意见实施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定期总结评估。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团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由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根据本意见精神制定实施意见。
附件:关于团干部教育培训数量指标的说明
一、关于对象界定
各级团的领导机关班子成员是指省、地市、县级团委书记、副书记、党组成员,副处级以上基层团干部是指国有企业、学校、机关事业单位等单位的副处级以上团干部。
二、关于共青团系统培训
共青团系统培训是指由各级团组织或其他单位组织的,以团的工作为主要培训内容的培训。
三、关于培训学时
团干部教育培训的学时要求是指脱产培训学时。各类团干部培训班根据课程设置情况按1天8学时或10学时计入培训学时;单位组织的专题讲座、专题学习按1天8学时或半天4学时折算计入培训学时。中心组学习、干部自学、学历教育学时不计入培训学时。
四、关于网络培训
本意见提出的学时要求主要针对实体培训,网络培训、远程教育等形式的培训暂不计入培训学时。全国团干部教育培训网络平台建成后,将就网络培训学时专门提出要求。
(2014年4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