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
2005年7月,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对西部计划作出重要指示,对西部计划给予充分肯定,并为进一步实施西部计划指明了方向。这体现了党中央对西部计划志愿者的亲切关怀和殷切希望。为了增强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和用人单位的责任感、荣誉感、使命感,进一步健全工作机制,完善政策措施,激励和推动西部计划各级项目办、大学生志愿者作出更加积极的贡献,鼓励社会各界对西部计划的关注与支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将举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专项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领导。评委由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有关负责同志及新闻单位、社会各界热心人士代表组成。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工作。
二、评选奖项及范围
本次评选设优秀组织奖奖项。优秀组织奖的评选范围是西部计划各县级项目管理办公室和各高校项目管理办公室。
三、评选标准
优秀组织奖分别从西部计划优秀服务县项目办和西部计划优秀高校项目办中产生。
1.西部计划优秀服务县项目办评选标准:
(1)设立专门组织实施机构,积极争取党政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有关部门大力支持,志愿者规模较大,管理机制完善,项目实施成效显著。
(2)派遣工作前后,及时做好与所在省(区、市)项目办及服务单位的协调、联系工作,坚持按需对接原则,按照志愿者专业特长和服务需求情况落实具体服务单位、服务岗位,协调落实志愿者基本生活、工作条件等保障。
(3)在日常管理工作中,严格执行各项管理规定,定期了解、关心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情况,认真总结评估,未发生因管理不到位而导致的安全健康事故。
(4)健全管理体制,认真落实西部计划的各项政策,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向全国项目办、省级项目办反映工作情况,总结材料充分及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5)就业服务到位。能够积极协调当地各部门做好就业服务,积极落实各项政策,在鼓励和引导志愿者扎根西部方面形成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在服务期结束后,能吸引一部分志愿者在当地就业。
(6)志愿者满意度较高。能够积极组织志愿者参加各项活动,积极推出有突出贡献的志愿者典型。
2.西部计划优秀高校项目办评选标准:
(1)设立专门组织机构,积极争取学校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实施规模较大,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成绩突出。
(2)招募工作动员广泛,选拔严格,确保质量和数量,切实体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培训工作扎实有效,派遣工作服务到位。
(4)项目实施过程中,切实关心志愿者的工作、生活、学习等情况,与服务地团委及时沟通,共同做好安全健康、督促检查、总结评估等工作,服务鉴定及时归档。
(5)志愿者先进典型受到省级及省级以上表彰。
(6)及时向全国项目办、省级项目办反映工作情况,总结材料充分及时,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典型经验。
四、表彰名额
根据2003—2005年西部计划各省招募及派遣人数确定奖项名额分配。招募省每累计500名志愿者产生高校项目办优秀组织奖名额1个,服务省每累计1000名志愿者产生县级项目办优秀组织奖名额1个。(详见附件1)
五、评选程序
1.参评。由各省(区、市)项目办推荐本省优秀县级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参加本次评选。
2.申报。各省(区、市)项目办请将参评单位的申报表(见附件2、3)申报材料(3000字左右)于2006年1月28日前报评委会办公室审核(上报文件传真及电子版各一份)。
3.公示。各省(区、市)项目办要在本地区、本系统内通过网络、文件等相关形式对推荐单位公示3天。全国项目办在表彰前对获奖者进行全国公示。
4.确定。评委会办公室负责对各省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并确定各奖项获得单位。
5.表彰。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将召开西部计划总结表彰大会对获奖单位进行表彰。
六、工作要求
1.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标准,严格程序,接受志愿者监督。包括应向本省西部计划志愿者征求意见,在本省西部计划系统内公示,自下而上产生,做到广大志愿者公认。
2.推荐评选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省(区、市)项目办一定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推荐评选工作。
附件:1.西部计划表彰名额分配表(略)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组织奖推荐表(服务县项目办)(略) 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组织奖推荐表(高校项目办)(略)
联系人:皮钧、郭正光、杨业功、王桢 电 话:010—85212239、85212099 传 真:010—85212239 Email:85212249@163.com 邮 编:100051 地 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 作部管理服务处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二○○六年一月十日
(2006年1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