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团中央文件库->中青联发 -> 正文
 
 
共  青  团  中  央
公     安     部
 
中青联发[2006]26号
 
关于追授芮志江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的决定
 
(2006年5月16日)
 

  芮志江,男,1970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1994年9月参加工作,历任吉林省白城市公安局侦察员,派出所所长,刑警支队副大队长、大队长、副支队长等职务。2005年11月28日,芮志江同志在跟踪抓捕杀人抢劫犯罪嫌疑人时,只身与4名歹徒展开殊死搏斗,身中23刀,不幸壮烈牺牲,年仅35岁。为表彰芮志江同志为了祖国和人民的利益,临危不惧,舍生忘死的精神,共青团中央、公安部决定追授芮志江同志“中国杰出青年卫士”荣誉称号。

  芮志江同志是人民警察的杰出代表。从警11年来,他对党、对祖国、对人民、对法律无限忠诚,始终牢记宗旨,履职尽责,严格执法,英勇善战,廉洁自律,无私奉献。11年间,芮志江同志直接参与侦破大要案件300多起,在侦破280多起案件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近几年来,芮志江同志组织侦破了吉林省公安厅督办的“1999年系列抢车杀人焚尸案”、“2002.12.18”大安市特大杀人抢枪案、“2004.01.13”抢劫杀人案、“2004.05.19”洮南瓦房绑架杀害人质案等一批重特大案件,打掉杜彪等3个涉枪恶势力团伙,共为人民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00余万元,得到了各级领导、广大群众及全局民警的一致好评。芮志江同志连续8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优秀共产党员;先后10多次受嘉奖,3次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荣立个人二等功;2001年被吉林省公安厅授予“优秀侦查员”称号,同年被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授予“人民满意政法干警”称号;2003年被白城市人民政府授予“人民满意模范政法干警”称号;2004年被白城市委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所领导的集体被白城市政府记集体二等功1次、三等功2次,2000年被省公安厅授予“人民满意刑警大队”称号。日前,吉林省人民政府已批准芮志江同志为革命烈士,吉林省总工会追授芮志江同志省“五一”劳动奖章,公安部追授芮志江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一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当前,全国上下正在深入学习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芮志江同志就是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先进典型。他不仅是人民警察的杰出代表,也是全国广大青年学习的楷模。共青团中央、公安部号召全国广大青年要以芮志江同志为榜样,以热爱祖国、服务人民为荣,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立足本职,勤奋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发挥自己的光和热,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共青团中央
                            公安部

 

(2006年5月23日)

 
 相关链接:
关于推荐“全国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证书”获得者的通知   2009/09/15
关于评选表彰2007年度和考核认定2006年度个协私协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2008/01/15
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奖的决定   2008/01/18
关于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强农村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培训的意见   2008/01/28
关于表彰第四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的决定   2008/01/31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