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卫生厅(局),中国协和医科大学(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大学医学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强农村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建设,共青团中央、卫生部决定在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志愿服务试点工作成功实践的基础上,进一步整合青年卫生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两项工作的资源,实施农村卫生志愿服务项目(以下简称“农村卫生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一系列决定和要求,发挥卫生系统专业资源和共青团组织动员优势,积极推动以志愿服务方式支援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为受援地提供基础医疗、预防、宣教等方面志愿服务,提高农村卫生服务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1+2”(1名医师志愿者带1名医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和1名当地医务人员)的工作模式,组织实施农村卫生项目,有效提高受援地农民群众健康水平和大学生志愿者及当地医疗卫生人员业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医疗卫生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
三、工作内容
1.在河北、内蒙古、宁夏三个试点省(区)的基础上,继续扩大试点范围,在安徽、湖南、四川、新疆等试点省(区)各选择一个国家级扶贫工作重点县作为项目县。团中央、卫生部招募在京医疗单位医师志愿者赴部分试点省开展工作,团省委、卫生厅负责招募5名医师志愿者,与西部计划派往上述各省项目县的20名医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一道开展医疗、预防、宣教等方面志愿服务工作。大学生志愿者服务期为1至2年,医师志愿者为3至6个月,每年2至3期。
2.按照省内发达地区支持欠发达地区的原则,辽宁、江苏、浙江、河南、福建、广东、广西、重庆、贵州、云南等实施西部计划地方项目的省(区、市)团委、卫生厅从省内大中城市医疗单位招募每期10名左右青年医师志愿者,与西部计划地方项目招募的20名左右医学专业大学生志愿者一道,派遣到本省1至2个项目县从事医疗、预防、宣教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3.按照对口支援的原则,北京、天津、上海、山东、福建等东部省团委、省卫生厅以组织招募、定期轮换的方式从省会、副省级城市医院、防疫站、卫生教学科研院所招募5至10名青年医师志愿者分别派遣到内蒙古、甘肃、云南、新疆、贵州、宁夏等对口省贫困地区,从事医疗、预防、宣教等方面的志愿服务。
4.积极配合卫生部等部委实施的“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在实施“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的西部计划服务县,积极争取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的支持,参照“1+2”的志愿服务方式,开展医疗、预防、宣教等方面工作。
四、政策保障
1.大学生志愿者享受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中规定的八项政策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中规定的六项政策。
2.青年卫生志愿者享受团中央、卫生部联合下发的《关于招募城市青年卫生技术人员参加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意见》(中青联发〔1999〕36号)和《关于实施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志愿服务项目试点工作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04〕16号)规定的青年卫生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的有关政策。
3.志愿者参加本项工作视作在基层农村工作经历,享受卫生部相关方面的政策。
4.青年卫生志愿者服务期间,原工作单位保留其工资、待遇并报销往返1次交通费;有条件的服务单位可提供一定的生活和交通补贴;招募单位统一办理保险。
5.大学生志愿者和青年卫生志愿者的招募选拔、培训派遣、管理服务、考核表彰等分别纳入西部计划和青年志愿者扶贫接力计划。
五、组织管理
1.团中央、卫生部成立全国农村卫生项目领导小组,相关各省(区、市)团委、卫生厅(局)同时成立本省农村卫生项目领导小组。负责农村卫生项目的总体规划、指导和协调,招募、培训大学生志愿者和青年卫生志愿者,制定相关政策,考核评估工作实施绩效。
2.项目县成立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具体实施。
3.日常管理工作由项目县团委、卫生局和服务单位共同承担。团委负责志愿者的组织管理和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卫生局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制定工作计划;服务单位负责提供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对志愿者进行业务管理并就志愿者服务情况作出鉴定。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加强农村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是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有关省(区、市)团组织和卫生部门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项目县团县委和卫生局要加强协调、密切配合,确保工作顺利实施。
2.推广经验,总结规律。认真推广学习河北、内蒙古、宁夏该项目试点工作在内容、方式等方面的成功经验,以“1+2”工作模式,充分发挥医师志愿者的“传、帮、带”作用,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规律,努力提高项目的实施效果,为全面实施农村卫生项目奠定基础。
3.注重规划,强化培训。省(区、市)团组织和卫生部门要注重项目县的实施规划,认真做好前期调研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做好志愿者的培训工作,强化志愿者对志愿服务理念和工作内容、方式的认知。
4.加强管理,细致服务。要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职责,完善管理制度。要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队长和成立临时党、团支部等形式,加强志愿者的自我管理和服务。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落实好相关保障政策和措施,认真细致地做好服务工作。
附件:农村卫生志愿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共青团中央 卫生部 2006年11月29日
附件:
农村卫生志愿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 杨 岳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王陇德 卫生部党组副书记、副部长 副组长: 王雪峰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部长 张朝阳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副司长 张宗久 卫生部医政司副司长 郝 阳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副局长 郭 平 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副部长 成 员: 高学成 卫生部医政司综合处处长 姚建红 卫生部农村卫生管理司卫生服务规划管理处副处长 孙新华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艾滋病预防控制管理处处长 鹿文媛 卫生部直属机关党委组织处处长 廖 恳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项目规划处处长 朱 迎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招募培训处处长 朱晓峰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招募培训处副处长
(2006年11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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