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中央委员会主办  www.gqt.org.cn
中国共青团网->团中央文件库->中青联发 -> 正文
 
 
共  青  团  中  央
教     育     部
国 家 广 电 总 局
全   国   学   联
 
中青联发[2006]65号
 
关于举办“和谐校园 你我同行”第二届
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广播影视局,学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展示高等学校素质教育成果,发挥校园文化的育人功能,引导大学生积极参与和谐文化建设,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决定联合举办第二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以下简称第二届校园文化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06年12月7日—12日

  二、主题

  和谐校园,你我同行

  三、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国家广电总局、全国学联、重庆市人民政府

  四、承办单位

  共青团重庆市委、重庆市教委、重庆市文化广电局、重庆广电集团(总台)、重庆市学联、重庆大学、西南大学、重庆邮电大学、四川外语学院、重庆工学院

  五、活动内容

  各省(区、市)、各高校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要求,就理论学习、文化艺术、体育竞赛、心理健康和网络文化等各方面广泛开展校园文化活动,形成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一二·九”期间形成高潮。

  全国性活动由全国组委会统筹组织实施。今年重点开展的活动项目有:

  1.举办“高校校园文化建设高层论坛”。邀请主办单位领导、著名大学校长、教育专家、高校学工处长、宣传部长、团学组织干部等,就校园文化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特别是校园文化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构建和谐校园过程中的独特作用、途径和方式以及有效载体等进行全方位探讨,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2.举办“第四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通过组织开展校园歌手大赛,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作和演唱校园歌曲,反映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和当代大学生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展示当代大学生崇高的理想追求和高雅的审美情趣,唱响和谐的时代主旋律。

  3.举办第三届“全国十佳百优学生社团”展评活动。通过组织评选和展示,树立高校学生社团的优秀典型,明确学生社团的发展方向,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更好地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努力构建繁荣和谐的校园文化环境。

  4.组织“高校学生网络文化活动周”。通过开展网上原创歌曲、DV、flash、动漫、摄影展示,开设在线专家讲座,提供优秀艺术影片鉴赏等丰富多彩的网络文化活动,组织大学生积极参与校园网络文化建设,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上文明网,形成富有时代特色、青年特点的校园网络文化体系。重点组织好“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网站”评选活动。通过评选优秀学生网站,树立学生网站的优秀典型,明确校园网络文化的导向,更好地发挥网络文化的育人作用。

  5.组织校园青春短剧展演活动。通过组织展演活动,引导高校学生以校园生活为原型,创作排演一批反映日常学习、工作、生活的青春短剧,展现大学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讴歌当代青年学生积极进取的精神追求,提升学生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

  6.组织“民办高校艺术活动展示周”。通过组织演讲比赛、辩论赛、歌咏比赛、戏剧节、社团文化周等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全面活跃民办高校校园文化活动,展示民办高校校园文化建设成果,吸引民办高校学生积极参与校园文化活动,帮助民办高校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全国重点活动的具体组织方式另行通知。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第二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是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高校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策划组织,全面活跃校园文化,促进大学生全面发展。

  2.广泛发动,突出重点。各地要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注重创新形式和内容,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要充分调动大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努力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力争使每一个大学生至少参加一项文化活动。要围绕校园文化节的主题,组织好重点活动,帮助广大青年学生提高综合素质。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对各地的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的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氛围,打造活动品牌,扩大社会影响。

  全国组委会将对各地、各校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各地各校中涌现出的品牌活动、优秀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

  各省(区、市)请于12月4日前将本地重点活动方案报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联系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政编码:100051;
  联系电话:(010)85212289、85212282(传真);
  联系人:张健为、郭 舒、徐 伟。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国家广电总局
                    全国学联
                    2006年11月28日

 

(2006年11月29日印发)

 
 相关链接:
关于推荐“全国少先队工作突出贡献证书”获得者的通知   2009/09/15
关于评选表彰2007年度和考核认定2006年度个协私协系统全国青年文明号的通知   2008/01/15
关于表彰2007年度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和服务农村青年增收成才奖的决定   2008/01/18
关于依托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加强农村团员青年和团干部培训的意见   2008/01/28
关于表彰第四届“中国青年创业奖”的决定   2008/01/31
中国共青团网
版权所有:共青团中央        E-mail:gqt@gqt.org.cn
地址:中国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