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北京奥组委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要举全国之力,集各方之智,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全面做好奥运会筹办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参与“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以志愿服务的形式关注、支持和参与奥运,充分体现团结、友谊、和平的奥林匹克精神,共同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共青团中央、北京奥组委决定在全国范围开展“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活动(以下简称“主题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祖国争光、为奥运添彩”为总体目标,围绕“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结合奥运志愿者招募、奥运火炬传递等工作,积极倡导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按照“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活动的要求开展丰富多彩的志愿服务活动,努力培育文明健康的社会风气,充分展示我国人民企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精神面貌,推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发展,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作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
1.掀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热潮。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社会掀起“迎奥运、讲文明、树新风”的热潮,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和广大青少年的文明素质和道德修养,树立中华民族“讲文明、重礼仪、团结友善、热情好客”的良好国际形象。
2.营造喜庆热烈、人人关注的奥运会氛围。弘扬奥运精神,传播奥运理念,挖掘奥运文化,开发奥运附加空间,搭建多种与奥运相关的参与平台,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文化宣传、体育体验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关注程度,激发广大群众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热情。
3.为促进社会和谐作贡献。坚持以人为本,倡导绿色理念,引导绿色行为;倡导科学精神,鼓励科技创新;营造浓厚的人文氛围,让世界了解中国文化,让中国文化走向世界;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活动,促进残疾人与健康人共享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在和谐中全面凸显北京奥运会“绿色、科技、人文”的理念和北京残奥会“超越、融合、共享”的理念。
4.促进志愿服务事业发展。以奥运为契机,通过广泛开展主题活动,不断培育志愿服务工作的切入点、着力点和增长点,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深入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壮大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者工作机制,创新志愿服务组织形式,优化志愿服务渠道,全面推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新的发展。
三、工作内容
1.组委会统一组织开展的重点活动。主题活动期间,活动组委会将围绕“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以宣讲展示、参观体验、赛事挑战、文艺演出、风采展示、交流互动、志愿服务等多种形式,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系列重点活动。重点活动组织工作由主题活动组委会分阶段进行部署。
2.各地区、各系统分别组织开展的特色活动。主题活动期间,各地区、各系统团组织结合实际,围绕“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借鉴全国重点活动的内容、形式和方法,开展一系列针对性强、参与性强、实效性强的特色活动,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群众企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愿望。
3.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京外省(区、市)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京外省(区、市)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是主题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共青团中央协调京外各省(区、市)团委按照北京奥组委、共青团中央、北京奥运会志愿者工作协调小组《关于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京外省(区、市)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指导意见》,结合“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活动,开展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
四、工作安排
1.筹备启动阶段(2006年12月至2007年1月)。共青团中央、北京奥组委制定、下发开展主题活动《通知》,共同成立主题活动组委会,组委会秘书处设在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组委会及秘书处人员组成名单另发)。各地区、各系统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主题活动实施方案并报组委会;2007年1月,在京举行“志愿中国·人文奥运”主题活动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京外省(区、市)赛会志愿者招募启动仪式。
2.宣传推广阶段(2007年2月至7月)。广泛发放和张贴宣传手册、海报、挂图等宣传资料;刊播电视、报刊、网络、流动媒体宣传公益广告;制作播出专题、专栏广播电视节目;通过专门网站,及时生动反映各地活动开展情况;组织宣讲团、报告团进行巡回宣讲;邀请中央和地方主要媒体成立媒体联盟,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报道主题活动信息;在全国主要城市举办大型奥运宣传活动;宣传、贯彻《中国注册志愿者管理办法》,结合赛会志愿者报名工作,广泛推行志愿者注册制度,壮大志愿服务队伍。
3.风采展示阶段(2007年8月至2008年5月)。结合“中国青年志愿服务日”、“国际志愿者日”、“全国助残日”等重要纪念日,结合奥运火炬传递、当地大型赛会等活动,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在全社会持续掀起以志愿服务方式参与、支持、服务奥运的热潮。围绕主题,组织大型论坛、研讨会等活动;开展志愿者先进典型表彰、宣传活动;举办反映大型赛会、助残等领域志愿服务的摄影、DV作品比赛;举办奥运和志愿者主题歌曲演唱会、诗歌朗诵会以及其它形式文艺作品展演活动,充分展示志愿者风采。
4.集中服务阶段(2008年6月至2008年9月)。在北京奥运会、残奥会的举办前后,集中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充分表达广大群众企盼奥运、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愿望,为奥运会成功举办营造热烈氛围,向世界展示中国和中国人民的良好形象。统一组织京外省(区、市)赛会志愿者以优质服务奉献北京奥运会、残奥会。
5.总结表彰阶段(2008年10至2008年12月)。总结主题活动和北京奥运会、残奥会赛会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服务工作的经验并进行推广;表彰在主题活动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和服务业绩突出的赛会志愿者及优秀集体、优秀组织单位、贡献支持单位等;结合奥运遗产转化开展相应活动;促进志愿服务立法,推动中国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发展。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抓好工作落实。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指导支持,按照组委会的统一部署,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广开思路,积极谋划,狠抓落实。要成立专门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要不断健全社会动员机制,不断的扩大活动的参与面、覆盖面。要以此为契机,推动志愿者专门工作机构建设,确定专人负责主题活动的开展,确保主题活动顺利进行、抓出实效。
2.注重统筹兼顾,积极稳妥推进。要注重分类指导,京外赛会志愿者招募工作要突出体现社会公众直接参与奥运的代表性,主题活动的其他相关活动要更多的发挥满足全国人民参与奥运、奉献奥运的愿望,营造社会和谐氛围。要充分引导好、利用好、保护好广大青年和社会公众报名参加赛会志愿者工作的热情,营造喜庆热烈、人人参与的奥运氛围。要注重巩固成果,通过主题活动,进一步增强社会公众的民族自豪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把支持奥运的热情转化为立足本职岗位,服务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动力。
3.认真研究政策,遵循奥运规则。要严格遵循《奥运会知识产权保护条例》,遵照国际惯例,按照北京奥组委的统一要求和相关政策,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积极稳妥、生动有序地统筹推进主题活动和京外赛会志愿者的招募工作。
4.增强机遇意识,推动事业发展。要增强机遇意识,以开展主题活动为抓手,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志愿精神,广泛传播志愿服务理念,全面整合各类资源,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志愿服务事业持续快速发展。
共青团中央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2006年12月18日
(2006年12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