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广电局(厅),学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发挥校园文化育人功能,建设体现社会主义特点、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服务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需要,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广电总局和全国学联决定联合举办首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以下简称校园文化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
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引导青年学生加强文化道德修养,提高综合素质,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整合现有的校园文化活动内容,集中在一段时间内形成声势和规模,打造新的文化活动品牌,创造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社会氛围和校园氛围;创新校园文化活动的内容和形式,努力适应新时期高校学生对校园文化建设的新需求,使高等学校成为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重要阵地。
二、主题
美好青春 和谐校园
三、时间
2005年11月中旬至12月底,并在“一二·九”前后形成高潮。
四、内容
1.以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重点,以理论学习社团为依托,深入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学习和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以学习大学生行为规范为核心,倡导大学生开展文明修身活动,努力成为社会文明的表率;以《全国大中学生共建节约型社会日常行为公约》为规范,引导大学生“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用实际行动反对浪费,厉行节约,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共建节约型社会。
2.广泛开展大学生文化艺术活动,提升学生审美能力和艺术修养;积极开展符合青年学生特点的各类体育竞赛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培养学生的拼搏精神和团队意识。
3.以帮助和服务大学生解决心理问题为出发点,积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广泛挖掘资源,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开展深入细致的心理健康教育和咨询服务活动。
4.结合大学生特点开展生动活泼的网络文化活动,引导大学生文明上网、上文明网,形成富有时代特色、青年特点的校园网络文化体系,发挥网络文化的育人作用。
5.积极开展其它有益于大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综合素质提高的文化艺术活动。
五、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校园文化节的统一领导,成立全国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组委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学校部。
各省(区、市)、高校应成立相应组织机构,负责本地、本校的校园文化活动领导和组织工作。
六、主要安排
1.各省(区、市)各高校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广泛开展学生喜闻乐见的校园文化活动。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充分调动大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力争使每一个大学生至少参加一项文化活动,形成浓郁的校园文化氛围,在“一二·九”期间形成高潮。各地要重视活动的总体设计和总结,及时向全国组委会上报有关活动计划和推进情况。各地开展重点活动的具体安排请于11月14日前上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全国组委会将根据各地上报情况,制作印发校园文化节全国活动指南。
2.全国性活动由全国组委会统筹实施。今年重点开展的活动项目有:
(1)“一二·九”期间,举办第三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歌手大赛决赛。歌手大赛将唱响主旋律,鼓励和引导大学生创作和演唱反映丰富多彩校园生活和大学生积极向上精神风貌的歌曲,展示当代大学生崇高的理想追求和高雅的审美情趣。今年歌手大赛的重点内容是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一二·九运动70周年。
(2)举办高校校园文化建设高层论坛。邀请教育专家、教育部门领导、著名大学校长、团学干部等,就校园文化的基本理论、基本内涵,特别是校园文化在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过程中的独特作用、途径和方式以及有效载体等进行全方位探讨,为校园文化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3)12月中旬,以“心理阳光工程”为依托,开展“快乐学习、阳光生活”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系列活动。举办第五届全国大中学校团组织心理咨询工作培训班,组织编写《2005年大学生心理健康手册》,并向全国部分高校新生免费发放10万册;通过组织心理健康知识竞赛、倡导学生心理健康社团开展同伴教育等方式,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关注自身和周围同学的心理健康,帮助广大青年学生提高心理调节能力,培养良好的心理品质,促进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协调发展。
(4)12月底,开展“社团活动集中展示周”活动。对学生社团主动引导,积极扶持,加强管理,使广大同学在社团活动中受到教育,增长才干。大力扶持理论学习型社团,热情鼓励学术科技型社团,正确引导兴趣爱好型社团,积极倡导社会公益型社团。组织第二届全国高校“优秀学生社团”及其标兵评选活动。今年将进一步规范评审办法,严格申报程序,加大宣传力度,向广大同学和社会推出一批引领时代潮流的学生社团,充分发挥学生社团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
(5)11月上旬,举办“高校网络文化周”活动。今年在部分高校尝试开展网络文化活动,举办网上原创歌曲、DV、flash、动漫、摄影、手机小说、短信等内容的设计大赛,为大学生在线开设专家讲座、提供优秀艺术影片鉴赏等内容丰富的网络活动。
(6)12月,举办全国大学生公益文化艺术大赛决赛。开展好公益歌曲大赛、戏剧小品大赛、青春服饰风采展示、中国大学生公益之星评选和大学生公益论坛等相关活动。
七、表彰奖励
首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是动员组织全体青年学生参与校园文化建设,在校园文化活动中提高素质、增长本领、受到锻炼的重要尝试,全国组委会将对全国各地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综合考察,对各地各校的优秀活动和先进集体、个人进行表彰。各地各校要积极打造本地本校的重点品牌活动,对在活动中涌现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及时予以表彰和奖励。
八、宣传报道
加强对活动的宣传,充分发挥各级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多种方式对各地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广泛宣传报道,积极营造氛围,打造活动品牌,扩大社会影响。
附件:首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全国组织委员会名单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全国学联 二○○五年十月二十八日
附件:
首届中国大学生校园文化节 全国组织委员会名单
主 任 周 济 教育部部长 周 强 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
副主任 杨 岳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李卫红 教育部副部长 胡占凡 广电总局副局长 刘 凯 全国学联主席
成 员 卢雍政 团中央学校部部长、全国学联秘书长 冯 刚 教育部社政司副司长 王丹彦 广电总局总编室副主任 李小豹 团中央学校部副部长、全国学联副秘书长
办公室主任 李小豹(兼)
成 员 魏树旺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主任 荆 辉 教育部社政司思政处副处长 戈 晨 广电总局总编室文艺处处长 郭 舒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副主任 霍光峰 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副主任
(2005年11月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