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增强青少年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共青团中央、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今年暑假期间,在全国集中开展“为了明天——青春自护暑期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这次活动的主题是“传播自护理念,呵护美好青春。”通过活动,一方面向青少年传播自护理念和知识,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制观念、提高青少年自我保护的意识和技能,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建立和充实青少年自我保护专家队伍,探索建立青少年自我保护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活动内容
1.举办“传播自护理念,呵护美好青春”主题研讨活动。各地团组织要召集具有心理学、医学、社会学、法学等专业背景知识,对国内外青少年自我保护有深入研究,经验丰富的专家、学者,举办专题论坛及研讨活动,形成研究成果。并借此契机,建立和充实“青春自护”专家队伍,制定工作规划,探索建立青少年自我保护的长效机制。团中央将组织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理论文章推荐评选活动,并在适当时候举办主题论坛,邀请各地较有影响的相关专家参加交流活动。
2.举办“为了明天——青春自护社区行”活动。各地团组织要在建立“青春自护”讲师团的基础上,组织富有演讲和教学经验、热心青少年权益保护事业的“青春自护”讲师团成员,赴社区开展巡讲活动,向广大青少年宣讲自我保护、青少年生理、心理的自我保健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帮助青少年树立科学、正确的自护观,掌握合理、实用的避险逃生方法,提高心理承受能力和应对挫折的能力。团中央将组织青春自护讲师团专家,利用暑期,在部分省市开展“青春红丝带——青少年防治艾滋病”宣传巡讲活动。
3.举办“为了明天——青春自护知识技能竞赛”活动。各地团组织要积极联系电台、电视台,在暑假期间制作、播出一批优秀的青少年自护教育节目,组织青少年及其家长、老师收听收看。要充分利用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网站、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报刊、媒体等阵地,根据青少年实际,举办多种主题、形式的自护知识、技能竞赛、书画比赛、电视擂台赛等,动员组织青少年广泛参与,使青少年在收听收看节目、参与竞赛中学到必要的自护知识和方法,得到启迪和警示。
4.举办“为了明天——青春自护夏令营及培训班”活动。各地团组织今年重点以“青少年远离网瘾”为主题,开展“青少年网络文明社区行活动”。依托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基地、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青少年维权中心、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等阵地,通过举办“青少年远离网瘾”夏令营、培训班和开展咨询等多种方式,面向广大青少年,深入开展网络文明宣传教育活动,针对网络成瘾的青少年,积极开展帮助矫治工作,广泛培训志愿者队伍,建立矫治队伍和工作阵地,帮助青少年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道德意识,有效戒除网瘾,安全文明上网。
三、活动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开展“为了明天——青春自护暑期行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大力宣传。要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富有成效的活动,加强理论研究,制定长远规划。
2.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积极开发、利用各种社会资源,不断创新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活动的方式、方法,激发青少年参与的积极性,切实为青少年提供服务和帮助。
3.各级团组织要善于发现典型、总结经验,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强对“为了明天——青春自护暑期行动”的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活动的健康发展。
各地要及时将活动开展过程中的典型经验、特色做法报共青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以便及时交流推广。工作总结、影像资料及开展青少年自我保护教育的理论研讨文章请于2005年9月20日前报共青团中央社区和维护青少年权益部。
共青团中央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 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五年六月十六日
(2005年6月2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