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劳动保障厅(局),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全国人才工作会议、团十五大精神,深入实施“青工技能振兴计划”,发现和培养更多的优秀青年技能人才,激励和引导广大青年技术工人立足岗位,学练技能,成长成才,为企业改革发展作贡献,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联合举办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人员
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的青年技术工人
二、赛事安排
本届大赛设置焊工、钳工、电工、数控车工等4个竞赛工种,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初赛由各省(区、市)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决赛由全国大赛组委会组织实施,初赛和决赛均由团体赛和个人赛两部分组成。决赛定级为国家级一类竞赛。
同时,共青团中央还将会同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按照国家级二类职业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在部分行业开展相关的职业技能竞赛。
三、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4年12月)。下发大赛文件。各地区、各行业根据大赛总体安排,分别下发通知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进行赛事的准备工作。
(二)实施阶段(2005年1月—2005年5月)。各项赛事层层展开,通过初赛,选择出参加决赛的选手。决赛将于2005年4月—5月举行。
(三)总结阶段(2005年6月)。开展表彰活动,表彰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和青年职工。
四、表彰奖励
获个人优胜奖的选手,大赛组委会将按照全国职业技能竞赛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奖励。获团体优胜奖的企业,大赛组委会将颁发“振兴杯”和“优胜杯”,同时设立优秀组织奖,表彰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
五、有关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成立了全国大赛组织委员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青工部)负责日常工作。各地区、各行业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组织领导机构。
(二)精心组织。各地区、各行业、各企业要制定科学的活动规划,采取积极措施,最广泛地动员组织广大青年技术工人参加到竞赛中来。要强化工作责任制,实现评价指标化、认证规范化,把竞赛的开展情况作为上级考核下级的重要内容。
(三)强化宣传。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活动宣传,形成积极的社会导向。
各地区、各行业要根据活动的总体安排,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大赛的具体组织程序、办法,精心组织命题,并于2005年1月20日前将全套竞赛文件报全国大赛组委会办公室备案(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团中央青工部801室,邮编:100051,E-mail:qyc@cycnet.com)。
附件: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共青团中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附件:
首届“振兴杯”全国青年职业技能大赛 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 王 晓 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张小建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成 员 徐绍川 团中央青工部部长 于法鸣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司长 陈 宇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主任
办公室主任 张 劲 团中央青工部副部长 刘 康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副司长 宋 建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副主任
办公室成员 马兴民 团中央青工部企业处处长 王晓君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资格处处长 冯 政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职业培训处处长 贾伟一 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竞赛处副处长 王 晶 团中央青工部企业处副处长
(2004年11月30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