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2004年,全国各级团组织在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下,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推进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帮助青年走自谋职业、自主创业之路,取得了显著成效,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作出了积极贡献。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表彰大会精神,进一步推动中国青年创业行动的深入实施,切实为青年就业和再就业服务,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评选表彰2004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的评选对象是组织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并取得明显实效,在全国范围内起到先进示范作用的地方团组织(不包括省级团委及省级团委有关部门)、劳动保障部门、青年就业服务中心以及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
2.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先进个人的评选对象是在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过程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各级团组织和劳动保障部门干部,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机构工作人员以及青年企业家。
二、评选条件
1.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
(1)深入学习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落实全国再就业工作座谈会要求,根据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4年中国青年创业行动的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2)对青年广泛进行创业教育,开展创业培训,并为青年提供了信息、政策、资金等方面服务;
(3)扶持了一批自强自立、自主创业的青年创业者;
(4)受过本地政府部门及上级团组织、劳动保障部门表彰的单位优先考虑。
2.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先进个人
(1)忠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心全意为青年创业、就业和再就业排忧解难,提供服务;
(2)从本地区、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实施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在帮助青年创业、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做出了突出成绩;
(3)受过表彰奖励的优先考虑。
三、评选步骤
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的方式进行。
1.推荐。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按照名额分配表推荐本地区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候选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人,填写《2004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推荐表》、《2004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先进个人推荐表》,连同2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一式两份,同时以电子邮件形式上报)于2004年12月6日前报共青团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逾期无效。在推荐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之前,要依据《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工作目标考核标准》对推荐单位2004年工作情况进行打分。
2.评审。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成专门评审委员会,对各地上报的评选对象进行评审,择优确定2004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
3.表彰。共青团中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将于首届“中国青年创业周”期间对2004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宣传。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评选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是深化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这项工作能够顺利开展,收到实效。
2.严格把关。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应是新时期全心全意服务青年就业和创业需求的模范。各地要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严格把关,保证质量。
3.加强宣传。各地要抓住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和先进个人评选的时机,树立一批有说服力的典型进行宣传,进一步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引向深入。
联系人:孙鑫、李立源; 电 话:010-85212186; 传 真:010-85212378; E-mail:chinajc@cycnet.com。
附件:1.2004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 和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下载) 2.2004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优秀组织单位 推荐表(下载) 3.2004年度中国青年创业行动先进个人推荐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四年十一月十五日
(2004年11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