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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教   育   部
财   政   部
人   事   部
 
中青联发[2004]16号
 
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
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人事厅(局):

  2003年,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在财政部、人事部的支持下,组织实施了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选派了6000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1—2年的志愿服务工作。半年多以来,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志愿者无私奉献,人民群众交口称赞,西部计划成效显著。按照国务院部署,2004年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在财政部、人事部支持下继续实施西部计划。现将进一步做好2004年西部计划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2004年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总数为10000名。除2003年招募的2年期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6000名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区、市)以及湖北恩施、湖南湘西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同时,开展“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继续做好2003年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2003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政策支持

  参加西部计划的志愿者,享受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中规定的八项政策支持。现进一步明确有关政策并新增部分政策如下:

  1.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总分加10分;各高校出台的政策如优惠于此政策则参照高校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2.服务期满1年考核合格,可以应届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国家机关公务员;报考中央国家机关和东、中部地区公务员的,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报考西部地区公务员的,笔试总分加5分。

  3.服务期间,户口和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免收服务费用。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

  4.服务期间,享受往返于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与服务地之间每年4次火车硬座票半价优惠。

  5.对于上学期间办理助学贷款,服务期间还贷确有困难的,各高校应积极协调银行等有关方面,为其展期还贷提供帮助。

  6.有条件的高校可拿出部分奖学金用于鼓励和引导大学毕业生到西部基层开展志愿服务。

  参加“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的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

  三、工作要求

  各级团组织、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以项目运作的方式扎实推进这项工作。各级财政、人事部门要积极给予支持。

  1.加强领导。要进一步加强项目领导机构和项目管理机制的建设,明晰职责、相互支持,加强沟通、紧密合作,保障计划的顺利实施。在进一步加强全国、省、高校、县项目办工作的同时,服务县所在地(市)团委、教育局及有关部门可成立地(市)项目管理办公室,积极争取政策支持,整合社会资源,为西部计划实施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2.广泛动员。各级项目办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确保每一个高校毕业生及时了解;要努力在校园中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在大学生中进一步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要围绕“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的主题,动员大学毕业生自觉选择到基层、到艰苦环境中锻炼成才,同人民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要围绕“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的主题,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用,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投身西部基层大有作为的积极导向。

  3.按需选拔。要在面向全国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基础上,根据西部贫困地区的需求,选拔思想过硬、品学兼优、具有较强奉献精神的毕业生参加这项计划。各级项目办要严格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2004年实施方案》确定的岗位申报和招募选拔程序,认真细致地做好各项工作。要指定专人负责,用好“招募管理信息系统”,并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确保按需招募目标的实现。

  4.搞好服务。服务省项目办要为志愿者安排好服务岗位,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志愿者派出省项目办要认真组织志愿者体检工作,严格把关;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的工作、生活等情况,积极给予帮助支持。高校项目办要加强与本校参加西部计划毕业生的服务县、服务单位的联系,积极开展教学、实践、扶贫等合作与援助。

  5.严格管理。要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落实“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项目办、服务单位的职责,进一步加强志愿者的管理。在完善组织系统管理的同时,要通过民主选举志愿者服务队长、建立志愿者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加强志愿者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充分调动志愿者的主观能动性,引导志愿者之间扩大交流、加强沟通、团结互助、共同提高,努力探索新的志愿者管理模式。要严格资金管理,中央财政安排的专项经费只能用于志愿者生活补贴、交通补贴以及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等志愿者个人方面的支出,不得以任何名义挤占、挪用。

  6.鼓励和引导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各级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高度负责的精神,精心组织、狠抓落实,鼓励和引导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切实做好2003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要积极争取党政部门支持,出台落实鼓励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的政策;要通过整合资源,为志愿者在西部基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就业和自主创业提供切实有效的帮助;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努力形成引导志愿者扎根西部基层的积极导向。

  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要积极开展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地方财政、人事部门要参照全国项目的做法给予配套支持。地方项目纳入全国项目的表彰范围,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地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省级项目办自行制定,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财政部
人事部
二○○四年四月十四日

 

 

(2004415印发)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2004年实施方案

  根据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4〕16号)精神,2004年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国务院会议精神,2004年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以下简称“西部计划”)志愿者总数为10000名。除2003年招募的2年期志愿者外,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新招募6000名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12省(区、市)以及湖北恩施、湖南湘西两个自治州的贫困县的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同时,开展“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继续做好2003年招募志愿者的管理服务工作,做好2003年1年期志愿者的就业服务工作。

  二、主题口号

  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三、工作步骤

  (一)统一部署、明确职责

  4月12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联合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2004年西部计划实施工作。4月13日,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联合召开2004年西部计划新闻发布会。4月18日,通过互联网召开全国学联全委会扩大会议(所有高校学生会主席参加)。各省级项目办及时召开会议,部署本省(区、市)2004年西部计划实施工作。

  (二)确定计划派遣名额和服务岗位

  1.申报派遣名额。各服务省项目办根据本省(区、市)2003年实施情况特别是2年期志愿者的情况和本省(区、市)的需求,结合2004年全国总的派遣规模,确定本省(区、市)2004年申请派遣志愿者的名额,并于3月底前报全国项目办。

  2.确定计划派遣名额。全国项目办根据各服务省上报的申请派遣名额,结合2003年各地实施情况,于4月15日前确定2004年各服务省计划派遣名额。

  3.确定服务县及志愿者名额。为保持西部计划实施的连续性,形成规模效应,本着志愿者相对集中、便于管理和更好发挥作用的精神,服务县原则上为2003年服务县。个别取消或增加服务县的,需于4月16日前报全国项目办审批。服务省项目办按本省计划派遣名额分配各服务县志愿者名额。

  4.申报服务岗位。服务岗位的确定采用申报制度。各服务县项目办在本县开展服务岗位申报工作(申报表见附件一),申报需求总人数原则上为本县志愿者名额的120%。4月25日前,各服务县项目办确定服务岗位及需求人数(确定服务岗位特别是教育岗位时要尽可能保持岗位的连续性,形成接力机制),报服务省项目办。服务岗位类别原则上从教育、医疗卫生、农业科技、青年中心、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宣传文化站、基层检察机关中选择,其它类别岗位的人数不得超过志愿者名额的10%。服务岗位原则上都要在服务县的乡镇一级(西藏、新疆、青海单独确定)。

  5.确定基本服务岗位。4月28日前,各服务省项目办根据各服务县上报的服务岗位情况、各服务县志愿者名额和对口招募省报名情况,确定基本服务岗位(基本服务岗位需求总人数与本省2004年计划派遣名额相当),其余服务岗位作为后备岗位。服务省负责将岗位信息录入“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另发,全国项目办适时组织省级项目办网络管理员培训,省级项目办网络管理员负责培训高校项目办网络管理员)。

  (三)招募工作

  1.高校申报。4月13日前,各省级项目办要把2004年西部计划招募有关信息通报本省所有符合条件的高校(即《全国普通高校名单》中所列高校,可在www。educn网站上查询)。4月14日前,参加2004年西部计划的高校要建立项目办并向省级项目办申报。各省级项目办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审核合格的高校名单,并对高校项目办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2.专人负责网上招募。从2004年开始,招募工作将主要通过互联网进行。各省级项目办和高校项目办需指定一名专人负责使用西部计划网站的“招募管理信息系统“。由于今年是第一年实施网上报名、选拔,要认真做好相关资料的备份工作,-以应对网上报名可能产生的意外。

  3.广泛动员

  (1)4月13日开始,全国项目办和各省级项目办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以新闻、专题、公益广告、招贴画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志愿者招募信息。

  (2)各高校项目办要召开毕业生大会并充分利用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等途径在本校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并公布项目办地址、报名电话,确保每一个毕业生及时了解。要充分发挥团委、学生会在宣传发动方面的作用,通过团学组织系统下发文件、在校园内设咨询台、悬挂横幅、招贴画、黑板报、校园广播、到学生宿舍发放招募手册等方式进行大力宣传。努力在校园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唱响“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时代强音,形成参加西部计划光荣的积极导向。要开展大规模的集中招募活动。在招募活动中,要协调院系学生工作组、就业指导中心做好毕业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务工作。要通过团学组织摸清情况,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重点动员有初步意向的学生,帮助他们坚定参加志愿服务的决心。要及时在醒目地点公布所有自愿报名的毕业生名单。

  (3)要突出宣扬志愿服务理念,发挥典型引路的作历。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栏、光荣榜和组织报告团、座谈会等方式,围挠“受锻炼、长才干、作贡献”、“老百姓得实惠、志愿者长才干、全社会树新风”的主题大力宣传2∞3年西部计划志愿者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要及时宣传表现突出的学校、毕业生和家长典型。

  (4)要突出重点,加大对重点专业和重点人群的动员力度,在专业上以西部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为重点,在人群分布上突出较高学历。

  4.报名审核

  (1)网上报名。4月16日至4月28日,报名学生可登录西部计划网站(www. xibujit111a. org. cn)上查看有关情况,填写个人报名信息。

  (2)打印报名表。报名学生从西部计划网站上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二)。

  (3)交表。报名表由所在院(系)党组织盖章后,4月29目前将《报名登记表》交至本校项目办。

  (4)审核。高校项目办在收到学生的《报名登记表》后,及时对其在网上报名填写信息的真实性等情况进行审核。审核后,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审核意见。

  (5)公布。从4月17日起,全国项目办定期公布各省(区、市)报名人数和所占各省(区、市)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比例。

  5.确定招募指标

  (1)确定各省招募指标。4月26日前,全国项目办综合考虑以下原则和因素确定并下达各省招募指标:各省报名总体情况;2003年招募工作情况和志愿者整体素质;各服务省2004年计划派遣名额;2004年招募省和服务省对口关系与2003年的对口关系大体一致;本科生招募指标原则上不低于80%。4月28日前,根据全国项目办制定的招募指标分配方案和招募省报名情况,各服务省确定本省和对口招募省的基本服务岗位。

  (2)确定高校招募指标。4月29日前,各招募省项目办综合考虑各高校报名人数及学历、专业和就业等情况,确定并下达本省各高校招募指标及对应的服务岗位。

  6.选拔志愿者

  (1)4月29日至5月16日,各高校项目办在省级项目办指导下,根据本校招募指标及服务岗位,考察报名学生的政治思想素质、学习成绩、志愿服务经历等情况,初步录取参加本项目的志愿者,并在全校公示3天。合格后,报招募省项目办。选拔工作使用西部计划“招募管理信息系统”。

  各招募省项目办、高校项目办和各服务省项目办在选拔工作期间应密切沟通,保证信息畅通。如出现部分基本服务岗位确无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时,服务省项目办应及时启用后备服务岗位进行调换,以保证招募指标的圆满完成。

  选拔时应优先考虑: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师范类专业;较高学历;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区;服务期意向为2年。

  (2)5月18日前,招募省项目办汇总各高校项目办初步录取的志愿者名单。

  (3)5月21日前,招募省组织初步入选的高校毕业生进行集中体检。所在高校在省会城市的,由招募省项目办负责统一组织体检;所在高校不在省会城市的,由高校所在地(市)团委负责统一组织体检(体检项目及要求另发)。体检不合格的,要及时进行调换。

  要本着对志愿者和服务省高度负责的精神,按照全国项目办统一下发的体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体检质量。

  (4)5月28日前,招募省项目办审核本省录取的志愿者名单,并在“招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入录取意见;审核完毕后,入选志愿者名单报全国项目办,并提交服务省项目办。

  (5)各高校项目办要建立志愿者人才库和后备人才库,把入选和未入选的报名学生全部纳入其中。

  7.审定确认

  (1)6月1日前,全国项目办汇总入选志愿者名单及其服务岗位,经审查后报全国领导小组审定。

  (2)签定协议。6月3日至15日,全国项目办委托各招募省项目办与志愿者签定招募协议,协议签定后,向志愿者发《确认通知书》(注明服务岗位、报到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

  (3)6月18日前,各招募省项目办汇总协议签定情况报全国项目办,全国项目办确定正式入选的志愿者名单及其服务岗位并向社会公布。

  8.其它工作

  (1)各高校项目办要本着对志愿者负责的态度,积极协助做好本校入选志愿者的毕业体检工作,如发现体检不合格者,应及时上报招募省项目办并进行调换。

  (2)为加强志愿者管理,志愿者服务期间,户口、档案保留在毕业高校;服务期满后学校再发放派遣证。毕业生在报名时要作出相应承诺,各高校项目办要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3)各高校项目办要充分利用毕业生离校前的时间,组织本校入选志愿者开展志愿服务理念等内容的培训。

  (四)集中培训及上岗

  1.培训地点、时间:志愿者携《确认通知书》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服务地所在省参加由省项目办统一组织的培训,培训时间安排在7月19日至23日(5天),7月18日统一报到。服务省项目办应在5月28日前确定志愿者培训报到具体地点、联系方式,报全国项目办并通知对口招募省项目办。

  2.培训主要内容

  (1)政治思想教育和志愿服务理念培养

  (2)志愿服务管理条例、相关政策和注意事项介绍

  (3)志愿者典型事迹介绍

  (4)服务岗位专项技能培训

  (5)青年中心及基层青年工作介绍

  (6)团队意识培训和心理卫生知识讲座

  (7)服务地风土人情及健康保健知识介绍

  3.培训要求

  培训采用生动感人、丰富多彩的形式进行,志愿服务理念的培训统一使用全国项目办编印的系列培训教材、宣传片。全国项目办对各地培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各服务省项目办要集中培训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提高其管理服务能力。培训期间,服务县项目办应指导志愿者通过自荐、选举等方式,确定服务队队长、副队长和服务点联络员。

  4.注册。培训结束后,服务省项目办按照《中国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志愿者进行注册,组织宣誓、颁发注册证和胸章并办理青年志愿卡。

  5.岗前培训。7月24至25日,各服务县项目办工作人员组织志愿者抵达服务地,有针对性地进行志愿者岗前培训;协调服务单位安排志愿者工作、食宿等有关事宜;落实志愿者可兼职或专职担任所在乡镇团委副书记、中小学副校长、卫生院副院长、经有关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副主任等管理职务。组织在中小学服务的志愿者在开学前分阶段参加岗前教学培训、在当地教育部门实习和进行备课、家访,为开学后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做好准备。

  6.岗中培训。各服务县项目办要结合当地实际,适时组织志愿者进行服务期间的岗位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志愿者的服务水平。

  (五)日常管理和服务

  1.根据“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志愿者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由服务县项目办具体指导,由服务单位具体承担。服务县项目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志愿者服务岗位、免费住宿以及安全、健康、卫生等后勤保障,帮助解决志愿者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志愿者的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估。服务单位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把志愿者作为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业务管理,提出考核初步意见。服务省项目办对服务县项目办的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和评估。志愿者所在高校项目办要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各级项目办协调一致对志愿者和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管理。

  2.全国项目办颁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者管理办法(试行)》作为日常管理的依据;编发《志愿者手册》,用于志愿者服务记录和考核。各级项目办要进一步完善每月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和突发事件及时通报制度。

  3.建立志愿者自我管理机制。充分发挥队长、副队长和联络员的作用,通过建立临时党团组织、成立志愿者俱乐部等多种形式,强化志愿者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加强志愿者之间的交流。

  4.加强就业服务。各级项目办要通过建立志愿者人才库、举办专门面向志愿者的人才招聘会、吸纳企事业单位提供工作岗位等方式,积极做好志愿者就业服务;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支持,出台、落实相关政策,为志愿者就业、创业创造有利条件。

  5.进一步健全志愿服务督导制度,聘请机关、企事业单位、新闻界代表等各界人士组成督导团,巡回检查各地项目实施和日常管理等情况。

  (六)评估考核

  全国项目办制定《评估考核办法》,对项目实施产生的总体绩效、志愿者个人的服务业绩和各级项目办的工作三方面进行及时考核和系统评估。

  1.志愿者服务期满,对其作出鉴定并存入本人档案,考核合格的颁发证书,作为志愿服务经历和就业、创业证明。

  2.对各级项目办工作的评估结果作为表彰和下一年度项目实施的重要参考依据,并将评估结果抄送同级党委、政府。

  3。全国项目办汇总项目评估成果上报国务院及有关部委。

  (七)激励表彰

  1.志愿者服务期满,按照共青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规定进行表彰。在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十杰百优“先进个人和集体的评选及志愿服务奖章的颁授中予以集中体现。

  2.主办单位定期联合表彰项目实施单位。

  四、经费保障

  1.志愿者补贴、保险。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其中生活补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服务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发放;交通补贴按志愿者入学前户籍所在省省会城市和服务省省会城市之间的距离划分为不同的等级确定(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地为西藏、新疆、内蒙古的,另行确定),按年发放。志愿者的有关补贴由全国项目办通过青年志愿卡按时统一划拨。志愿者保险由全国项目办统一指定险种、保额,由各服务省项目办负责具体办理,各服务省要切实承担起责任,认真细致地做好保险理赔工作。

  2.志愿者集中培训经费。培训经费由各服务省项目办争取地方财政列支。

  3.志愿者体检费。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1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全国项目办一次性拨付给招募省项目办。

  4.服务地的项目管理经费。由团中央面向社会筹集。服务地项目管理经费按人均200元/年的标准,分阶段直接拨付给服务县项目办O各服务省、服务县所在地(市)和服务县都要按照一定比例配套项目管理经费。

  五、专项行动

  在实施好支教、支医、支农、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专项行动的同时,与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领导协调小组办公室联合开展“全国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试点工作“志愿服务行动,与中宣部、中央文明办、文化部联合开展“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志愿服务行动,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西部基层检察院志愿服务行动等专项行动。

  六、地方项目

  各省(区、市)团委、教育厅(教委)要争取地方财政、人事部门的支持,统筹供需情况和就业安排,积极稳妥地开展西部计划地方项目。地方项目纳入全国项目的表彰范围,志愿者享受同等政策待遇。地方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由各省级项目办自行制定,及时报全国项目办备案。

  全国项目管理办公室
地  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
联系方式:
综合纽(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电 话:(010)85212269;传真:(010)85212319
E-mail:zyz2269@vip. sina. com
招募纽(团中央学校部)
电 话:(010)85212289;传真:(010)85212353
E-mail:xuelianban@163. com

  附件:1.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岗位申报表(下载
2.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下载
3.健康状况要求(下载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
项目管理办公室
二OO四年四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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