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记协,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直机关团工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各有关新闻单位:
五四新闻奖是共青团中央和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授予宣传青年和共青团工作优秀新闻作品的最高奖,是常设全国性新闻奖。五四新闻奖设立以来,已评选九届,对于加强青年题材的新闻报道,推动青年领域新闻报道出精品、出人才,服务青年和共青团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今年将进行第十届(2003年度)五四新闻奖的评选,希望各单位认真组织评选,报送作品集中体现去年青年题材新闻报道的丰硕成果。现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积极推动青年和共青团工作新闻宣传领域多出精品、多出人才,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青少年教育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引导和激励广大青少年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奋斗。
二、参评范围
中央主要新闻单位,各省(区、市)主要新闻单位。
三、参评作品要求
1.2003年1月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公开发表的、报道青年和共青团工作(含青联、学联、少先队工作)的新闻作品,即报刊、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刊播的文字、图片、广播、电视类新闻作品。评选项目包括:文字作品的消息、言论、通讯,新闻摄影作品,广播电视作品的消息、评论、专题、系列报道。
2.导向正确,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角度新颖,内容客观,重点突出,形式生动,制作精良,刊播后社会反响好。
3.作品字数和时间要求:文字作品消息不超过1000字,言论不超过2000字,通讯不超过3000字;广播电视作品消息不超过4分钟,评论不超过10分钟,专题和系列报道不超过30分钟。
四、推荐报送作品要求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各系统团委可推荐报送6篇(件),中央新闻单位可推荐3—5篇(件)。根据往届评选的实际情况,各参评单位要重视消息和新闻图片的选送,原则上相关单位至少选送消息和图片作品各1篇(件)。
2.每件作品报送份数分别是:文字类,原件1份,复印件24份;图片类,发表原件1份,原底片洗印件1份(一律为8英寸,用硬卡纸装裱,规格见附件5);广播类,普通磁带1件,文字稿25份;电视类,VCD或DVD光盘1张,文字稿25份。
3.按要求填写《第十届五四新闻奖评选意见表》25份,分别装订在文字、广播、电视作品的文字稿上面,图片作品附1份。填写《第十届五四新闻奖推荐作品总表》。
4.各参评单位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切实做好初评推荐工作。要规范初评程序,把好质量关,切实把真正代表本地区、本单位最高水平的相关新闻作品推选出来。要拓展报送渠道,注意作品题材的多样性,重视反映广大青年参与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新闻作品。
五、推荐报送时间和评选时间
1.各参评单位请于2004年5月31日前将初评推荐的作品报送团中央宣传部。各省(区、市)的推荐报送工作由省(区、市)团委和记协负责落实,各系统和中央新闻单位经相关部门协调后直接报送。
2.评选办公室在2004年7月组织复评。
3.评选委员会在2004年8月中旬进行定评。
六、奖励办法
1.五四新闻奖设一等奖20件,二等奖30件,三等奖50件。
2.设立组织奖,颁授对象是组织工作出色的参评单位。
七、评选机构
共青团中央、中国记协组织五四新闻奖评选委员会进行评选,评选办公室设在共青团中央宣传部。
地 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楼902室 联系人:陈 竹 电 话:(010)85212092(010)85212129 传 真:(010)85212362邮编:100051 E-mail:wsxwj@sohu.com
附件:1.五四新闻奖全国评选委员会名单 2.第十届五四新闻奖(2003年度)评选意见表(下载) 3.第十届五四新闻奖(2003年度)推荐作品总表(下载) 4.第十届五四新闻奖(2003年度)组织奖申报表(下载) 5.第十届五四新闻奖(2003年度)摄影作品评选 卡(缩小样)
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 二○○四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1:
五四新闻奖全国评选委员会名单
主任委员:赵 勇 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 肖东升 中国记协书记处书记 石 峰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胡孝汉 中宣部新闻局局长
委 员:夏 林 新华社副总编辑 江绍高 人民日报副总编辑 袁志发 光明日报总编辑 武春河 经济日报社社长 江永红 解放军报副总编辑 金德龙 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总编室主任 余昌祥 新闻出版总署报刊司司长 邹新炎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副总编辑 罗 明 中央电视台副台长 孙冰川 中央电视台副总编辑 刘可为 团中央宣传部部长 喻国明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 徐祝庆 中国青年报社社长 郗杰英 中国青年出版(总)社社长 石国雄 中华儿女杂志社社长 孙正一 中国记协国内部副主任 张雅宾 北京青年报社总编辑
办公室主任:刘可为(兼)
(2004年3月1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