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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中青联发[2007]14号
 
关于实施西部农村平安建设
志愿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综治办: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指示精神,加强西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为深入推进西部农村平安建设提供智力和人才支持,中央综治办与共青团中央研究决定,在西部六省(区、市)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行动”(以下简称“平安建设行动”)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培训、统一派遣的方式,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募一批品学兼优、具有奉献精神的应届毕业生,到西部乡镇一级从事为期1年的西部农村平安建设志愿服务。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2007年,在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青海、宁夏六省(区、市)的10个服务县中选择部分乡镇开展试点工作,其中向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每省(区、市)派遣10人,向青海、宁夏每省(区)派遣5人,总计50人。今后,根据项目实施情况逐步扩大试点工作范围。

  平安建设行动的志愿者,担任乡镇、街道综治办副主任或主任助理,承担基层平安创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及其子女的教育管理,农村留守儿童教育管理、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联防、群防群治等基础工作。

  二、选拔条件

  本科及本科以上学历的应届高校毕业生,要求政治过硬、品学兼优,具有奉献精神,身体健康。法学、社会学、农学和计算机等相关专业的优先考虑。

  三、培训工作

  1.培训时间:7月中下旬在上述六省(区、市)分别参加统一的集中培训,培训时间为7至10天,培训结束后派遣。

  2.培训内容:包括综合知识和专业技能两方面内容。综合知识培训主要包括政治思想教育、志愿服务理念、志愿服务相关政策、健康保健及保险知识等;专业技能培训主要包括中央关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大方针、政策,平安建设有关文件,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要内容和方法等。

  3.具体分工。团省(区、市)委负责培训工作的整体组织和综合知识的具体培训;省(区、市)综治办负责专业技能培训的课程设置、书籍讲义、师资组织工作。培训采取专家讲座、案例研讨、团队意识训练和参观相结合的方式。

  四、政策支持

  参加平安建设的大学生志愿者除享受团中央、教育部、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26号)和《关于做好2004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工作的通知》(中青联发〔2003〕16号)规定的政策外,给予以下政策支持:

  1.服务期间,志愿者可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所在服务单位应向其提供与在职工作人员相同的复习时间;享受相关部门制定的有关优惠政策。

  2.服务期间,志愿者可享受所在服务单位自定的奖金和补贴。

  3.服务期满后,志愿者愿意留在当地工作的,在同等的条件下,相关单位应优先录用。

  4.共青团中央和中央综治办每年开展“平安建设行动优秀志愿者”评选表彰活动。

  五、组织管理

  1.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共同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指导,落实有关保障政策。中央综治办主要负责确定、落实服务需求和岗位,协调省级综治办组织专业培训;共青团中央主要负责志愿者的招募、培训、派遣等方面的组织实施工作,具体工作由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承担。

  2.各省(区、市)团委、综治办共同负责平安建设志愿行动在本省(区、市)的组织实施工作。按照“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志愿者的日常管理与服务工作在各服务县西部计划项目办统一协调下,由用人单位具体负责,县综治办负责业务指导。

  3.各县(市、区、旗)综治办和团委西部计划项目办落实西部计划已有的各项管理制度,确保志愿者基本工作、生活条件,保障志愿者服务期间的安全、健康。

  六、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要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部署的高度,从全面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西部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试点县(市)综治办、团委及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使这项工作成为建立西部农村平安建设管理机制的重要内容和有效途径,成为拓展志愿服务领域的有益尝试。

  2.统筹安排、加强协作。实施平安建设志愿行动的地区在落实该项工作时要统筹安排,综治办与团委要密切合作,加强指导。及时跟踪了解志愿者工作生活情况,为志愿者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协调有关部门落实相关保障政策和措施,切实帮助志愿者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做好服务工作。要树立安全第一、健康第一的思想,确保志愿者服务期间的身心安全、健康,确保志愿者的服务取得实效。

  3.畅通信息,探索经验。要建立组织单位沟通信息、志愿者反馈信息和工作信息上报制度。要注重建设,创新方式,不断总结提高,为平安建设行动的全面推广和志愿服务事业的长足发展探索经验。

 

                        共青团中央
                        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
                        2007年5月8日


(2007年5月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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