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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全 国 青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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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联发[2003]5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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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授予中国女子排球队 “中国青年五四红旗集体”称号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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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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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第九届世界杯女子排球比赛上,中国女子排球队发扬坚韧不拔、勇猛顽强的拼搏精神,团结一致,凭借过硬的运动技术和良好的精神风貌,以11战全胜的优异成绩夺得冠军,为祖国赢得了荣誉,极大地激发了全国亿万青年团结奋斗、振兴中华的爱国热情。为表彰中国女子排球队的功绩,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授予中国女子排球队“中国青年五四红旗集体”称号。
中国女子排球队继承和发扬中国女排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严格要求,刻苦训练,勇于创新,终于在时隔17年后再获世界冠军。中国女排的优异表现,充分展示了在改革开放时代成长起来的当代青年锐意进取、昂扬向上的崭新风貌,集中体现了当代青年热爱祖国、热爱人民,一切为了祖国、为了人民的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甘于奉献的高尚情操;不怕困难、顽强拼搏、百折不挠的坚强意志。她们是全国广大青年学习的榜样。
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青联组织要组织广大团员青年向中国女排学习,用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青年,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凝聚青年,进一步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责任感、使命感,引导他们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将个人的理想与追求同祖国的前途命运紧密联系在一起,立足本职,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拼搏进取,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贡献青春、智慧和力量。要团结带领全国广大青年以中国女排为榜样,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紧密团结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再接再厉,再立新功,为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贡献。
共青团中央 全国青联
(2003年11月1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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