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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青 团 中 央
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
 
中青联发[2003]36号
 
关于开展2003年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
宣传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国防教育办公室: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颁布实施第三年,为在广大青少年中更好地宣传、普及、落实国防教育法,进一步促进青少年国防教育工作广泛深入地开展,共青团中央和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决定共同开展2003年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宣传活动。

  青少年国防教育是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新的形势下大力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工作,帮助青少年增强国防观念,提高国防素质,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具有深远的战略意义。这次活动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目的,各地共青团组织和国防教育部门要将这次活动列入工作计划,根据《2003年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宣传活动方案》(详见附件)的安排,制定措施,密切配合,组织和发动青少年积极参与,做好活动的相关工作。

  附件:2003年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共青团中央
                             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
                             二○○三年八月八日


附件:


2003年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宣传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宣传活动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江泽民主席关于加强国防教育的重要指示为指导,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为目的,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国防意识,增强国防知识为主要内容,以国防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合的形式为主要手段,针对新时期青少年国防教育的特点,让国防教育宣传“走进校园、走进课外活动、走进青少年生活”。

  二、组织机构

  2003年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宣传活动由共青团中央和国家国防教育办公室联合主办,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承办,北京鸽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奥宇阳国际广告公司和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协办。主办和承办单位共同成立全国活动组织委员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

  三、活动时间

  2003年9月—12月

  四、活动对象

  全国6岁—18岁青少年

  五、活动内容

  1.开幕式暨青少年国防教育论坛(2003年9月)

  活动开幕式定于2003年9月底举行,组委会办公室邀请有关领导、青少年代表及部分新闻媒体参加。

  组委会办公室邀请部分省、区、市团委、国防教育部门、教育部门、国防教育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负责人和有关专家研讨新形势下青少年国防教育工作的现状和发展思路,交流开展青少年国防教育和宣传的经验,探讨青少年国防教育的创新形式,推动《国防教育法》的宣传与贯彻(活动通知由组委会办公室另发)。

  2.“国防在我心中”主题征文、书画、摄影竞赛(2003年9月—12月)

  动员青少年积极投身《国防教育法》的宣传、学习和实践活动,在此过程中通过《中国少年报》、《中国中学生报》等针对青少年学生的全国性报刊开展主题征文、书画、摄影竞赛活动,推动国防教育宣传和实践。竞赛按中小学组分别设立奖励,另设优秀辅导奖若干,由组委会办公室公布获奖名单,颁发证书和奖品(活动通知由组委会办公室另发)。

  3.青少年国防知识竞赛(2003年9月—12月)

  分初赛、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初赛。基本形式为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演讲比赛、军体技能竞赛和国防知识竞答。组委会办公室通过《中国少年报》、《中国中学生报》等报刊公布国防知识竞答试题,各地基层团队组织、学校、班级、学生个人均可参加。

  决赛。在初赛基础上选拔推荐各地优秀学生(或学校)组成代表队(小学组、中学组各一支),每支代表队学生四名(其中至少一名女生)、领队一名,到北京参加全国决赛。

  决赛内容:1、军事体能竞赛:含投掷、射击、救护、穿越障碍、寻找隐蔽目标等项目,成绩计入总积分;2、国防知识竞赛:含必答、抢答、动手能力、演讲、辩论。知识竞赛首轮以四支代表队为一组进行预赛,积分最高(含军体竞赛积分)的四支代表队参加决赛,产生一、二、三等奖,其余代表队获得优秀奖。同时评出个人金、银、铜牌奖和组织奖(活动通知由组委会办公室另发)。

  六、工作要求

  1.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宣传活动是为加强青少年国防教育工作而举办的一次有重要意义的活动,各级团组织和国防教育部门要充分认识活动的重要性,将其摆上工作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好落实。

  2.要针对青少年的实际需求,动员他们积极投身国防教育宣传活动,利用节假日和课余时间组织青少年开展以国防教育为主题的学习、参观、访问、采风等多种形式的实践活动,使青少年在实践中增长知识,提高素质。

  3.要加强宣传,组织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络等媒体对活动进行充分的宣传报道,开辟青少年国防教育专栏,及时反映各地开展活动的情况,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国防教育特别是青少年国防教育的良好氛围。

  七、承办和协办单位联系方式

  中国少年儿童新闻出版总社
  地址:北京东四十条94号万信大厦307室
  邮编:100007
  电话: 010-84028004、010-84020705
  传真:010-84028006
  联系人:张军龙、陈晓陵

  北京鸽哨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仓南胡同5号总参大院
  邮编:100010

  北京奥宇阳国际广告公司
  地址:北京朝阳区建外大街12号1102—1103室

  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塘沽区和平路558号

 

 

(2003年8月12日印发)

 
 相关链接:
关于开展2003年全国青少年国防教育宣传活动的通知   2003/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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