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青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
根据“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章程的规定,共青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全国青联于今年联合开展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宗旨
举办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动,旨在全面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推动科技创新,表彰、宣传在软件行业作出突出贡献的青年典型,激励软件行业广大青年勇于开拓、自主创新、服务社会、建功成才,为促进我国软件产业的发展,增强信息产业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贡献。
二、举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全国青联
承办单位: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国研科技文化交流中心
协办单位: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科技日报、中国青年报、中青网、赛迪网、中国青年科技信息网、中国计算机报、计算机世界、中国电子报、新经济导刊
三、评选机构
1. 组织委员会: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有关人员组成。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统战部科技处,具体负责评选工作的实施。
2. 评审委员会:由组委会部分成员和信息技术领域资深专家组成。
四、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截至2003年5月31日,年龄不超过4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3.在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管理和投资领域工作,有成功的开发项目或做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人才。
五、评选办法
1.网上报名:登录中青网(www.cycnet.com)或赛迪网(www.ccidnet.com)、中国青年科技信息网(www.cysn.net.cn),进入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网页,填写并下载“报名表”;提供软件方面的个人事迹材料一篇(3000字以内);撰写“中国软件产业展望”论文一篇(3000字以内);提供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获奖证书(省部级奖项三等以上)复印件;提供2寸近期彩色标准照、5寸彩色工作照和5寸彩色生活照各2张。经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省级软件行业协会审核并在报名表上签署意见、盖章后,将以上材料于4月30日前报送省级青联。
2.报送材料:评选活动以省级团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青联为推报单位。推报单位要对报名者的情况进行认真考察、研究,确定5-10名候选人。于 2003年5月15日之前将候选人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50页之内30册)报送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推报。共青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全国青联将对组织工作成绩突出的推报单位颁发组织奖。
3. 确定正式候选人:组委会办公室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人选提交组委会。组委会根据人选的具体情况,确定40名正式候选人。推报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的人选,将被取消参评资格。
4.向社会公开征异:通过新闻媒体将40名正式候选人向社会公布,在10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不同意见。如遇异议,组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实不宜被确定为候选人的,组委会将取消其资格。
5.投票评选: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列前10名者为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其余30人获提名奖。
联系人:共青团中央统战部科技处何雷范悦
电话:010-8521226085212250
传真:010-85212371
电子信箱:tzykejichu@sina.com
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
邮编:100051
附件:1.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 动组委会成员名单 2.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 动报名表(下载) 3.“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章程
共青团中央 信息产业部 全国青联 二○○三年四月十日
附件1:
第二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组委会人员名单
主任委员 孙金龙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常务书记、全国青联主席 苟仲文 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副主任委员 杨 岳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张 琪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司长 陈肇雄 全国青联副主席、中电集团副总经理
委 员 郭长江 共青团中央统战部部长、全国青联秘书长 陈 冲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巡视员、中 国软件行业协会理事长 倪邦文 共青团中央统战部副部长、全国青联副秘书长 丁文武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副司长 王 征 全国青联常委、北京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董事长
办公室主任 郭长江(兼)
办公室副主任 倪邦文(兼) 丁文武(兼)
办公室成员 龚晓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副院长 吴扬杰 共青团中央统战部科技处处长 陈 英 信息产业部电子信息产品管理司软件与应用 处处长 胡昆山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秘书长 李忠良 国研科技文化交流中心主任 杨承路 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常务理事、中青创投科技 发展中心理事长
附件3:
“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章程
第一章 评选宗旨
第一条 “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简称“软件杰青”)评选活动旨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大力推动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深入发展,表彰、宣传在软件行业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典型,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服务社会,建功成才,并在全社会进一步优化青年成长成才环境,为培养更多适应软件行业新世纪发展的青年人才和更好地推动信息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 评选条件
第二条 热爱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第三条 18至40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第四条 积极投身于软件的研究、开发、生产、经营、管理和投资工作,有成功的开发项目或作出突出业绩和重大贡献的青年人才。
第三章 评选机构
第五条 “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动由共青团中央、信息产业部、全国青联主办。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中国软件行业协会、国研科技文化交流中心承办。每两年评选一届“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
第六条 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成立“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 评选活动组织委员会,负责评选活动的组织工作,处理评选活动中出现的有关问题。
第七条 部分组委会成员和有关专家组成“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评选活动评审委员会,负责审议和评选“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
第八条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评选活动的实施和协调工作。
第四章 评选程序
第九条 各省级团委、信息产业主管部门、青联为评选活动推报单位。评选期间,各推报单位根据评选意见推荐出本地区软件行业的优秀青年参选,并严格按照要求准备推报材料。
第十条 组委会初审确定40名正式候选人,并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在10天内,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不同意见。如遇异议,由组委会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核实,并将核实结果和处理意见提交组委会。对经核实不宜被确定为候选人的,组委会将取消其参评资格。
第十一条评委会对正式候选人进行无记名投票,得票数列前10名者为“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其余30人获提名奖。
第五章 奖励方式
第十二条 主办单位对评委会投票选出的前10名获奖者授予“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奖杯和奖牌。
第十三条 举行“中国软件行业杰出青年”颁奖典礼及有关活动,进行表彰和宣传。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主办单位。
(2003年4月11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