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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联发[2007]30号
 
关于开展“寻找美丽的中华”青少年
社会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厅(教委),文化厅,广播影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文物局,妇联,科协,文联:

  2005年,共青团中央联合中央宣传部等十部委共同开展了“小时候”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得到广大青少年的普遍欢迎和热情参与,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依托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青少年活动营地、科技馆(站)、博物馆、艺术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阵地,开展丰富多彩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大力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协调发展,营造浓郁的青少年社会教育氛围,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共青团中央、教育部、文化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国家体育总局、国家文物局、全国妇联、中国科协、中国文联决定共同开展以“寻找美丽的中华”为主题的“小时候”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通过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教育活动,在广大青少年中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发他们对祖国、对民族、对家乡、对生活的热爱,不断增强他们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积极倡导和实践“赏识、创意、体验、伙伴”的青少年社会教育理念,广泛挖掘和整合自然、社会、文化、历史等方面的社会教育资源,不断创新和丰富青少年社会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促进学校、家庭和社会相结合的青少年教育体系的形成;积极推动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公益活动,充分展示青少年社会教育的丰硕成果,进一步营造关心和帮助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社会教育氛围。

  二、活动时间

  “寻找美丽的中华”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时间从2007年7月开始实施,持续两年。

  三、活动内容

  “寻找美丽的中华”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主要围绕四个方面开展。

  1.寻找美丽的中华风光。通过寻访中华大地俊秀的自然景观和绮丽的人文景观,激发广大青少年对祖国大好河山和人文历史的热爱。

  2.寻找美丽的中华文化。通过丰富多彩的体验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深入了解和学习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增强对民族文化的感情,自觉地做中华文化的传承者和实践者。

  3.寻找美丽的中华人物。组织青少年寻访英雄模范和时代英才,开展学习和交流活动,引导青少年成长为理想远大、信念坚定的新一代,品德高尚、意志顽强的新一代,视野开阔、知识丰富的新一代,开拓进取、艰苦创业的新一代。

  4.寻找美丽的中华精神。引导青少年发现和感受身边的中华精神和传统美德,在弘扬民族精神和培育时代精神中,丰富心灵,锤炼品德,不断增强民族凝聚力、向心力和创造力,构筑起强大的精神支柱。

  四、主要活动

  1.举办“寻找美丽的中华”征文、书法、绘画、摄影大赛。发动广大青少年用文字、书法、绘画、摄影、摄像等方式描绘和赞美祖国的秀美山川、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和各行各业先进人物的风采,记录和反映祖国日新月异的发展进步,表达对美丽中华和可爱家乡的真挚情感。建立“寻找美丽的中华”网络展览馆,集中展示优秀参赛作品,充分展现美丽的中华风光、灿烂的中华文化、英才辈出的中华人物和可歌可泣的中华精神,生动反映各地青少年开展“寻找美丽的中华”活动的情况。

  2.开展“寻找美丽的中华”读书活动。中华民族文化博大精深,源远流长,有影响世界的思想大师和学术巨擘,有流芳百世的宏著美文。这些中华文化的瑰宝,蕴涵着鲜明的价值取向和深厚的文化底蕴。组织青少年参加全民阅读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交流活动,引导青少年学习掌握中华文化的思想精髓和价值追求,培养青少年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

  3.实施中国青少年社会体验计划。在博物馆、科技馆、艺术馆、规划馆、纪念馆、植物园、自然地质公园、港口、湿地、历史遗址、大型企业等社会教育资源丰富的场所建立青少年社会体验基地,开发社会教育体验课程,形成有效的社会机制,引导青少年了解社会生活,体验社会角色,培养社会生活能力。组织青少年开展“寻找美丽的中华”自然之旅、人文之旅、红色之旅和各种专题参观、考察以及社会实践活动,引导青少年走进自然,走进社会,增长见识,开阔心胸,丰富人生,陶冶情操。

  4.开展全国青少年活动场所公益大行动。组织和动员全国各地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科技馆(站)、博物馆、艺术馆、青少年活动营地等青少年活动场所向外来务工子女、城乡贫困家庭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青少年弱势群体免费开放,开展形式多样的公益活动,提供公益服务。开展“流动青少年宫”、“小时候”艺术团公益演出等活动,把科技、文化和娱乐送给乡村儿童,使每一个儿童都感受到中华民族大家庭的温暖。

  5.开展“成长的榜样”大型寻访行动。中华民族各个时代涌现的民族英雄、革命先烈、文学大师、科技巨擘及各行各业先进人物、平凡生活中感动人物的先进事迹,对广大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具有显著的激励作用。组织青少年自觉学习心目中的成长榜样,开展深入的寻访和座谈交流活动,近距离解读榜样先进事迹背后的闪光精神,引导青少年走正确的成长之路。

  6.开展“寻找美丽的中华”文化之旅活动。我国是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56个民族在长期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的民间文学、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美术、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等丰富多彩的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中华民族智慧与文明的结晶。评选和推荐十条最美的旅游线路,组织青少年寻访、考察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运用文字、录音、录像、数字化多媒体等各种方式进行真实和系统的记录,引导青少年深刻认识中华民族是56个民族平等、友爱、互助的和谐大家庭,自觉保护、传承和弘扬中华非物质文化遗产。

  7.举办全国青少年创意大赛活动暨首届“中国十大青年创意人物”评选活动。开展青少年创意作品的征集和评选,推动青少年创意教育和创新实践。评选首届“中国十大青年创意人物”,大力促进具有鲜明时代气息的青年创意人才脱颖而出,激励广大青少年踊跃参与创新实践,积极营造崇尚创意、鼓励创意、参与创意的良好社会氛围,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创造活力。

  8.开展“寻找美丽的中华”青少年原生态文艺巡演。依托中国青少年宫“小时候”艺术团,选拔民族地区优秀的青少年原生态节目,在国内外进行巡回演出,举办“寻找美丽的中华”文艺晚会,充分展示中华民族多姿多彩的艺术魅力,同时展现“寻找美丽的中华”活动取得的丰硕成果。

  五、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开展“寻找美丽的中华”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对于引导广大青少年弘扬伟大的民族精神,在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锻炼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省(区、市)相关部门要把开展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作为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将其纳入各地文化教育建设的总体规划,积极推进各项活动,把工作落到实处。

  各主办单位联合组成“寻找美丽的中华”青少年社会教育活动组委会,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协调,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具体工作由中国青少年宫协会承担。各地可参照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结合实际精心部署,制订详细工作计划,积极组织青少年参与,推动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2.坚持公益,注重实效。要坚持面向广大青少年开展公益性活动,特别是要关爱那些孤残儿童、留守儿童和贫困儿童等弱势群体,尽可能地为他们参加活动创造条件。紧密结合各地自然和人文特色,紧密结合青少年特点,紧密结合青少年活动场所实际,精心设计和开展活动,形成富有特色的活动品牌,增强活动时代感和影响力,努力使活动取得实效。

  3.广泛发动,建立机制。要广泛动员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不断拓展活动的覆盖面和参与面。在活动组委会组织协调下,各级党委宣传部、文明办、团委、教育、文化、广播影视、体育、文物、妇联、科协、文联等部门要紧密配合,相互支持,大力开发和整合社会资源,努力形成共同推动青少年社会教育的良好机制。

  4.大力宣传,营造氛围。报刊、电台、电视台、网站等大众传媒要积极开辟“寻找美丽的中华”系列活动专栏、专刊、专题等,搭建活动宣传平台,大力宣传和展示中华大地的自然、人文景观、先进人物的时代风采和广大青少年的良好精神风貌,宣传和展示各地活动情况和成果。要加强宣传策划,把握舆论导向,形成宣传高潮,不断扩大活动的社会影响。

 

                        中央宣传部
                        中央文明办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文化部
                        国家广电总局
                        新闻出版总署
                        国家体育总局
                        国家文物局
                        全国妇联
                        中国科协
                        中国文联
                        2007年7月26日


(2007年7月2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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