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科协,教育厅(教委),学联: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培养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决定举办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10年5—9月
二、主办单位
共青团中央、中国科协、教育部、全国学联
三、承办单位
吉林大学、长春市人民政府
四、参赛对象
全日制高等学校(含民办高校)在校学生
五、组织机构
竞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负责竞赛组织领导工作。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负责竞赛的日常事务。
竞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由全国组委会聘请经济学、管理学等学科的专家、学者,风险投资界人士和企业家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各省(区、市)要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预赛的组织领导、评审等相关工作。
六、推进步骤
竞赛分预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5月—6月,各省(区、市)组织本地预赛。
2.6月25日前,各省(区、市)将作品统一报送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吉林大学团委),各省(区、市)报送作品的数额不得超过作品数额分配表(见附件2)中规定的数额,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每校申报作品不得超过3件,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件作品;作品要分别通过电子版和直接寄达组委会办公室两种方式报送。具体申报事宜另行通知。
3.8月,举行全国竞赛复赛。全国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审,选出若干件优秀作品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区、市)、高校。
4.9月底,进行全国竞赛决赛。评委会将通过书面评审、网络虚拟经营和秘密答辩三个环节,评出若干金银铜奖及其它单项奖作品。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深化高等教育改革,推进高等学校就业创业教育的重要举措,对于推动大学生自主创业具有积极意义。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安排部署,成立组织机构,落实相关人员;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推进方案,切实把活动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2.建章立制,把握导向。各地要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本届竞赛赛制改革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机制建设工作。鼓励各地各高校依托竞赛平台建立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在竞赛组织过程中要突出对学生实践能力和动手能力的锻炼和培养。要联合社会有关方面为竞赛创造条件,积极吸引各类投资,努力实现成果转化;帮助大学生做好创业计划设计和职业生涯规划有机衔接,为顺利实现就业创业提供服务。
3.广泛动员,密切配合。竞赛开展时间长、内容多、任务重,各个阶段又各有侧重。各级共青团、科协组织和教育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竞赛各项工作。同时,各地各高校要广泛动员,认真选拔,在保证竞赛作品质量的基础上不断扩大竞赛的参与面,确保竞赛育人功能的实现。
4.搞好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把竞赛活动的宣传作为工作重点,摆上日程,列入计划。要广泛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体,尤其要注重利用网络、手机等青年学生普遍应用的新媒体资源积极主动进行宣传,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扩大竞赛在社会和青年学生中的影响,推动大学生就业创业活动深入发展。
附件:1.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组织机构名单 2.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复赛作品数额分配表(下载)
共青团中央 中国科协 教育部 全国学联 2010年5月23日
附件1:
第七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组织机构名单
领导小组成员
卢雍政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程东红 中国科协书记处书记 陈 希 教育部副部长 陈德文 吉林大学党委书记 刘 凯 全国学联主席
全国组委会
主 任
展 涛 吉林大学校长 崔 杰 长春市人民政府市长
委 员
李小豹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部长、全国学联秘书长 李晓亮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主任 谢焕忠 教育部科技司司长 郑文芝 中共长春市委常委、长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杨 松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副部长、全国学联副秘书长 单长勇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副主任 韩晓峰 吉林大学党委副书记兼副校长
秘书长
杨 松(兼) 韩晓峰(兼) 卢福建 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副秘书长
张健为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主任 王松光 中国科协青少年科技中心科普活动处副处长 邰忠智 教育部科技司高新技术处处长 周春国 吉林大学团委书记
(2010年5月28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