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供销合作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供销合作社: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现代农业发展和农民增收,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以下简称供销合作总社)决定共同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帮扶农村青年创业就业(以下简称“帮扶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按照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的要求,切实发挥共青团组织体系和供销合作社系统流通网络的优势,以加强共青团和供销合作社基层组织建设为保障,以帮扶农村青年创业就业为着力点,引导农村青年在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中建功立业,不断巩固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二、主要内容
1. 扶持农村青年创业致富。依托农资、棉花、果品、蔬菜、茶叶、食用菌、蜂产品、再生资源等供销合作社主营的特色产业,因地制宜,结合实际,发挥业务优势开展创业培训和技术、营销服务,帮助农村青年在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中节约成本、拓宽销路、用好科技、增收致富。探索出台优惠政策,鼓励、吸纳农村青年以资金、土地、技术等参与和加盟农村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综合服务社、乡村集贸市场建设,拓宽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渠道,夯实供销合作社基层经营服务基础。青年创业小额贷款、技能培训、就业见习基地等向供销合作社系统经营服务网络予以倾斜,帮助农村青年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资金、技术、技能经验等问题。鼓励各级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优势,建立青年创业基金,扶持农村青年在农村流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创业成才。
2. 引导青年创办农村专业合作组织。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扶持,鼓励和支持农村青年、大学生村官特别是团组织联系的各类农村青年能人,依托自身已有的产业、项目和基地,领办、创办一批专业合作社、协会。发挥供销合作社系统所属合作经济组织、行业协会、农业产业化流通企业等带动作用,促进农村青年兴办的专业合作组织之间的交流、联合与合作,推动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开展供销合作社系统青年示范社创建工作,遴选一批运作规范、示范作用强的专业合作社,给予一定扶持和政策倾斜。培训专业合作组织青年骨干,提高他们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全国农村青年致富带头人评选表彰等活动,表彰、宣传一批带头致富、带动农民致富的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
3. 加强供销合作社系统团建工作。与共青团层级化组织载体建设相结合,进一步健全省、地市、县级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机关团的组织。坚持党建带团建,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各级联合社所属企业建立、健全团的组织;积极推进农村综合服务社等基层供销合作社团组织建设,将其纳入乡镇“实体化”大团委的直属团组织,注意把基层供销合作社青年负责人推荐为乡镇团委兼职副书记或委员。坚持组织建设和推动工作相结合,围绕农资使用、农业科技普及应用、农业标准化生产、市场对接等,联合开展多种形式的活动,活跃团组织的工作,发挥团组织的作用。
4. 推进流通领域行业协会建团工作。加大供销合作社系统行业协会的团组织建设力度,指导符合条件的行业协会建立团组织,推动省、地市、县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团建工作。找准共青团组织任务与行业协会功能相融合的切入点,开展团的工作,培育青年人才,充分调动青年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团建促进各项业务工作的开展。选择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总社主管的全国性行业协会,探索成立行业共青团指导和推进委员会,指导和推进协会会员企业建立团组织,扩大团组织覆盖面。
三、组织机构
1. 共青团中央、供销合作总社联合成立“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由共青团中央和供销合作总社领导担任负责人,负责双方合作过程中重大事项的研究决策和组织协调。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社团管理部负责“帮扶工作”具体组织实施,建立定期沟通、通报制度,强化政策、项目等支持措施,推动工作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
2. 省、地市、县三级团委和供销合作社要成立相应领导(工作)小组,负责本地区、本层级工作的组织实施。团组织主要负责活动策划、人员组织、媒体宣传等,供销合作社系统主要负责相关技术服务、业务指导、项目和经费等支持。
四、有关要求
1. 加强组织领导。共同促进基层组织建设、帮扶农村青年创业就业是共青团中央、供销合作总社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服务基层、服务农村青年的一项重大举措。各地团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系统要高度重视“帮扶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各自职责,形成统一安排、分工负责、合力推动的工作局面。
2. 认真组织实施。各地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帮扶工作”实施方案,选好合作的切入点和突破口,明确合作项目和载体;要及时安排部署,加强指导,推动各项工作落实到基层。各地要在2013年3月底前将有关工作方案和工作机构人员名单报团中央和供销合作总社。
3. 注重总结宣传。要大力挖掘、树立城乡发展一体化进程中农村青年创业就业的优秀典型,激发广大农村青年的奋斗精神和增收致富意识。要注意总结各地共青团和供销合作社系统合作开展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通过各类媒体充分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和双方合作,营造关注、支持农村青年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
4. 建立工作机制。省、地市、县三级团组织和供销合作社系统要建立有效的沟通、督导机制,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接、研究工作,解决实际问题;要以编发简报、联合调研等形式,及时反馈信息,指导和推动基层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联系人:郭启华 联系电话:010-85212806 传真:010-85212024
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联系人:葛书院 联系电话:010-66050176 传真:010-66050543
供销合作总社社团管理部联系人:裴云峰 联系电话:010-66050265 传真:010-66050472
附件: 共青团中央、供销合作总社“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共青团中央 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2013年1月23日
附件
共青团中央供销合作总社 “帮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骆 琳 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副主任 汪鸿雁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书记
成员:郭祥玉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部长 刘进喜 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部长 李殿平 供销合作总社社团管理部部长 次旺平措 共青团中央农村青年工作部副部长 刘崇高 供销合作总社合作指导部副部长 管士萍 供销合作总社社团管理部副部长
办公室主任:郭祥玉(兼)
(2013年1月2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