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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 全 国 青 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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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联发[2013]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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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授刘洪坤、刘洪魁同志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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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洪坤,男,汉族,1978年6月出生,山东滕州人,中共党员,1997年12月入伍,生前系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司令部参谋长,武警少校警衔。 刘洪魁,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山东曲阜人,中共党员,2005年12月入伍,生前系北京市石景山区公安消防支队八大处中队副中队长,武警中尉警衔。 2013年10月11日凌晨,北京市石景山区喜隆多购物中心发生火灾,迅速蔓延的火势给周边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巨大威胁。当日并不值班的刘洪坤主动要求赶赴现场、协助指挥组织救火,并亲自带领消防战士多次深入火场攻坚侦察。在火灾扑救的关键时刻,刘洪魁同志主动请缨加入攻坚组,在刘洪坤带领下,冒着生命危险,深入火场内部侦察火情。侦察过程中,因为大火导致房屋楼板突然坍塌,刘洪坤、刘洪魁两名同志壮烈牺牲。 刘洪坤同志入伍以来,牢记宗旨、心系群众,始终用优秀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他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业绩,曾荣立个人三等功6次,先后被授予奥运安保先进个人、北京市公安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公安现役部队优秀共产党员等称号。刘洪魁同志入伍以来,牢记使命、扎根基层,自觉树立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崇高理想,他工作尽职尽责、任劳任怨,从一名普通消防战士逐步成长为一名优秀基层指挥员。 为表彰刘洪坤、刘洪魁同志的先进事迹,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决定,追授刘洪坤、刘洪魁同志“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并号召全国广大团员青年向他们学习。学习他们胸怀祖国、心系群众,自觉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崇高理想;学习他们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业绩的敬业精神;学习他们舍己为人、敢于担当,在生死考验关键时刻不畏牺牲、挺身而出的高尚品格。 各级共青团和青联组织要把学习刘洪坤、刘洪魁同志的先进事迹与宣传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结合起来,积极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开拓创新、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广大团员青年要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锐意进取,攻坚克难,谱写改革开放伟大事业历史新篇章,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
共青团中央 全国青联 2013年1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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