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教育厅(教委)、科协、学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教育局、科协、学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要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精神,顺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进一步增强职业学校学生的创新创效、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和全国学联决定,在原有大学生“挑战杯”系列竞赛基础上,结合职业学校学生特点,自2014年起共同开展“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每两年举办一次,2014年举办首届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2014年“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
二、总体思路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团十七大、十七届二中全会部署,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同圆中国梦想,共创多彩人生”为主题,以提升增强职业学校学生创新理念、创效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为重点,以促进形成“崇尚一技之长、不唯学历凭能力”的社会氛围为导向,着力将大赛打造成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促进学校、企业、社会进行人才培养、项目孵化、资源整合的综合平台,逐步构建职业学校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教育的有效载体和特色阵地,为培养数以亿计的工程师、高级技工和高素质职业人才服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三、参与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浙江省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共青团浙江省委、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科协、浙江省学联、杭州市人民政府。
协办单位:《中国青年报》社、共青团杭州市委、浙江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杭州中策职业学校。
四、组织机构
大赛设立领导小组,由主办单位有关领导组成。
大赛设立全国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由主办单位、承办单位、协办单位有关负责人组成。全国组委会下设秘书处,由秘书长和副秘书长组成,负责大赛的日常事务。(以上组织机构名单见附件1)
大赛设立全国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评委会”),由全国组委会聘请各相关领域专家学者、企业家、风险投资界人士、新闻媒体负责人、青年创业典型等组成,负责参赛作品的评审工作。
大赛设立作品资格评判委员会,由全国评审委员会、主办单位和全国组委会委员等代表组成,负责大赛作品的资格评判工作。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根据实际,成立相应机构,负责本地赛事的组织开展、作品评审等相关工作。
五、基本赛制
比赛分为全国和省级两级赛事。
全国赛事采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轮流承办模式,分为复赛和决赛两个阶段;2014年全国赛事由浙江省承办。
省级赛事原则上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行决定该地区的比赛模式并负责参加全国复赛项目的组织申报。
六、参赛内容
参赛组别设中职组和高职组两类。选手以个人或团队形式参赛。中职组设创意设计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共两类竞赛;高职组在中职组基础上增设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社会调研论文竞赛,共四类竞赛。
全国复赛作品以文本方式进行评审。全国决赛采用集中答辩和现场展示、问辩两种方式进行。其中,创业计划竞赛和社会调研论文竞赛主要采用集中答辩方式;创意设计竞赛、生产工艺革新与工作流程优化竞赛主要采用现场展示、问辩方式。
具体参赛内容和全国复赛、决赛参赛规则详见附件2。
七、推进步骤
大赛主体赛事分省级预赛、全国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一)2014年4月至5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大赛要求组织省级预赛或作品遴选,并按时在“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官方网站上进行省级参赛项目的网络报备和申报。
具体事宜参见大赛官方网站通知。
(二)2014年5月2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汇总经预赛或遴选产生的参加复赛项目,对项目申报表及相关材料的填写情况进行把关,按照统一要求报送至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共青团浙江省委学校部)。全国组委会不接受学校或个人的申报。
(三)2014年6月,举行全国复赛。全国评委会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选出若干参赛项目进入决赛,并书面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
(四)2014年7月,举行全国决赛。全国评委会和组委会将通过相应评审环节,根据实际情况评出作品奖、单项奖、优秀组织奖及优秀指导教师奖等奖项。
复赛、决赛阶段具体事宜届时将另行通知。
八、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举办“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是团组织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重要切入点,是促进职业学校学生健康成长成才的重要举措,是加强和提升职业学校办学质量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途径,各地已具备一定的组织动员和工作基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充分认识开展大赛的重要意义,成立相应的机构并认真做好组织发动、作品遴选和报送等工作。
(二)层层发动,精心组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及时把大赛精神传达到每所职业学校,以学校为基本单元精心组织,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广泛动员学生踊跃参与、积极准备。各省级团委学校部要协调相关单位做好本地大赛的组织、协调和评审工作,确保比赛广泛深入开展。有条件的职业学校在组织校级比赛时,要通过设立专门机构、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等方式,发布大赛消息,接受学生咨询,充分调动学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使更多的学生参与到大赛中来。
(三)坚持宗旨,建立机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坚持立德树人宗旨,把培养中、高职学生的创新理念、创效意识和就业创业能力作为大赛的首要目标,优化资源整合和投入,制定长期规划,建立长效机制,保障大赛持续开展。有条件的省份和职业学校可成立专门组织机构负责作品培育选拔,设立学生创新创效创业基金,制定奖励办法,更好地扶持、激励学生参与大赛。各地可积极建立参赛作品转化服务机制,争取本地各类园区支持,为参赛和获奖项目转化提供服务,推动学生科技成果与市场紧密结合。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综合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对大赛进行全方位、立体化宣传,重点要在当地主流媒体进行专题报道,形成声势。各职业学校要在本校的网站、官方微博、校刊、微信、学生QQ群等平台进行活动的集中宣传和展示。团中央学校部将通过比赛官网和团中央学校部的官方网站、官方微博、官方微信、工作简报并协调主要社会新闻媒体,对大赛举办情况、赛事成果进行全程宣传报道,扩大大赛的社会影响力和覆盖面。
大赛组织工作有关事宜,可与团中央学校部、共青团浙江省委学校部联系;大赛作品网上报备、申报工作中的技术性事宜可与大赛官方网站联系。
共青团中央学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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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赛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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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315100
附件:1.“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组织机构名单(下载)
2.“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章程(下载)
共青团中央
教育部
中国科协
全国学联
2014年4月14日
(2014年4月1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