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8月通过
(一)自今春京汉路罢工失败后,中国的工人运动已由进取的变为了退守。我们青年工人为了要使中国全无产阶级以后的工作发展起见,宜竭力参与成年工人之恢复被封工会的运动??力争集会、言论、出版等自由。
(二)本团以前太不与群众接近,尤不注重青年工人运动。以后本团要竭力与青年工人发生一种密切关系,且应当多吸收新的青年工人入团。在每个工厂和作坊里应组织工厂支部。(参看附录中之“少年国际关于工厂支部运动决议案”。)
(三)中国社会文化久已被国际资本帝国主义之阻滞致不能发展,其中尤以无产阶级的青年底知识和品格异常堕落。因为他们由于经济,自十一、十二岁起就与成年工人作同样长时的工作。本团宜在他们中间多设教育机关,并常常向他们解释,使他们明了自己的地位。教育运动方法,当以提高他们的生活欲望,从目前利益宣传着手。所以教育运动之中,当注意搜集实际经济状况材料,鼓励青年工人自己在本团出版品上多发表意见。
(四)本团以后宜在青年工人中注意提倡体育运动;但同时宜注意:(1)攻击以基督教会为领袖之下的体育运动会,(2)攻击提倡个人主义之竞赛运动,而代以提倡协作团结的社会的精神之体育运动。
(五)工厂主常有破坏工人阶级团结力之手段,如常利用青年工人的同乡观念,各方怂恿,至使他们互相作很残忍的斗殴,是其一例??本团当设法破除之,并同时竭力向工人解释此种现象对于己身之不利。
(六)本团应当引导青年工人向资本家行经济奋斗,但以前各处工会活动,关于青年工人特别利益的要求,毫未提出;然青年工人与成年工人在经济奋斗上本有一致的关系。所有青年工人于经济奋斗方面无须组织特别机关,只要本团在已组成的工会中组织支部,随时提出关于青年工人利益的要求,且于此等地方当多做青年教育运动及政治宣传。如有未加入工会的青年工人,则向工会要求加入,并要求给与青年工人在工会中与成年工人同等的利益。在未成立工会的地方,本团当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合作,组织工会。
(七)关于经济奋斗,本团最近当注重在新式工业的青年工人中活动,但在中国机器工业不发达的地方,手工业中师傅虐待徒弟,比那一国都厉害??出师期无一定,在出师以前为师傅白作工,此外还更要为师傅私人服务。此种制度,我们也当竭力反对,并当援助学徒反抗师傅的种种压迫手段。
(八)我们对于青年工人运动在最近的将来,须用下列口号.
一、“力争全国工人的集会结社权!” 二、“恢复全国被封工会!” 三、“全国青年工人加入工会!” 四、“拥护青年工人利益!”
(九)我们对于青年工人的特别利益,应当提出下列之要求:
(1)无论成年未成年的青年工人,凡作同量工作者,须得同量工资; (2)童工(十三岁至十八岁)之工作时间,每天至多六小时,绝对禁止使用童工作夜工及其他有害健康或力所不及的工作; (3)禁止使用十三岁以下之童工; (4)取消学徒制度,工厂内之学徒当与普通工人一律待遇; (5)禁止师傅使用学徒替他私人服务: (6)举办青年工人义务教育; (7)星期休息,但不得扣工资。每星期须有继续三十六小时的休息时间; (8)当设备工人娱乐部; (9)改良工厂及店铺有害童工或学徒卫生之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