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3年8月通过
(一)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国家的学生运动具有革命的性质。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工商业受国际帝国主义之阻遏,无自由发展之可能。殖民地或半殖民地只成为帝国主义的原料供给所和商品销售场;本国工商业阶级受本国封建制度之束缚与外国工商品之竞争,其发展均受限制。政权尚掌握于封建阶级之手,政治上的位置均为封建阶级所垄断,资产阶级无容喙之余地。所以各殖民及半殖民地均发生了推翻本国封建阶级和外国帝国主义的国民革命运动。而学生大多数出自小资产阶级,是一般小工商人农民和职业阶级的子弟,客观上代表资产阶级之利益,平时又浸润于民主主义自由主义的思想,目睹本国工商业之不发展和封建阶级的专政,宗法社会的压迫,求学不安和生活不安的恐惧,因此种种,使他们激烈的要求解除压迫和改良政治,并使他们采取革命的手段。
(二)虽然如此,学生在社会中并无一定的一致的经济地位,所以他们虽有革命性,若不与有经济政治实力之民众共同进行革命运动,必不能对于国民革命有所贡献。因此,本团必须指导他们与全国劳工、农民、商人的运动联合,进行国民革命之组织宣传等工作。
(三)中国自“五四”运动反抗帝国主义和军阀政府的运动以来,各地以后继续不断的发生过同性质的和小规模的运动。打倒军阀和打倒国际帝国主义的呼声,现时在学生间已渐有普遍的趋势。中国的学生在国民革命的运动中居一位置,这是毫无疑义的。
(四)本团认定学生运动只是一国民解放运动。指挥、扩大、集中这种运动,是本团在学生活动中间的根本责任。所以在学生运动中,本团团员之间应当有极严密的纪律,每遇一问题,应有一致的方针及一定的进行计划,但须切于实际,不必空谈。
(五)中国学生之反对帝国主义运动,此时只限于日本。本团在此一年中须努力将此运动普及于反对英美帝国主义。反对英美之武力干涉、财政共管、铁路共管等论调,尤其应当利用。关于英美的外交问题如片马、威海卫等问题??做激烈的反对宣传。而对于基督教之教会学校、青年会在中国学生间的亡国教育之势力,应特别注意攻击。
(六)此时中国学生的思想大多数是因袭封建社会的旧道德和旧习惯,这些道德和思想完全是非民主主义的,并且助长青年之非政治的倾向。本团对此等思想须痛加攻击,对他们宜介绍最激烈民主主义的思想,作新文化的宣传。
(七)本团在学生运动中,应力使学生帮助劳动运动(如为罢工募捐示威等),对于学生只读书不问社会的心理宜矫正之使服务社会(如办平民学校,演讲团等)。
(八)学生运动所组织的特别团体应注意下列二事:(1)为学生的目前利益奋斗(如排斥坏教员,学生自治和改良学校不良制度等);(2)宜注意组织学生会集中权力,执行反对帝国主义和军阀的奋斗,新文化的宣传和赞助劳动运动的工作。
(九)对于体育运动,本团应努力宣传使其普遍的及于一般学生。但同时须努力:(1)攻击提倡个人主义之竞赛运动而代以提倡协同的社会的精神之体育运动;(2)攻击在基督教会及其学校领袖之下的种种体育运动。此等教会实利用体育扩充其在青年群众间的势力,本团务使以后的体育运动要在中国学校领袖之下举行。
(十)本团的学生运动,须根据上述的原则努力与其他青年革命团体协作。如无青年革命团体及学生会之组织尚未完善的地方,本团也应当竭力组织以促进学生运动的团体,吸收大多数的学生,从事宣传和组织的工作。至于本团则只容纳有觉悟和决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分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