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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斗争决议案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6年11月10日
 

1925年1月通过

 

  
  C.Y.是无产阶级青年群众的组织,他的责任是领导无产阶级青年群众为他们自己的利益而奋斗,以促进全世界无产阶级的革命。现在各资本主义国家的无产阶级青年所受的经济的压迫与失业的痛苦,已陷于极悲惨的地位,他们不得不起来共同反抗,他们的经济斗争,已逐渐具有全国的并国际的性质。各国C.Y.莫不以经济斗争为其重要责任之一,即因无产阶级青年受资本家的无情压迫与剥削,比成年为尤甚,加以宣传与组织,必然易趋向于革命,而为无产阶级战线上的生力军。

  中国无产阶级青年被榨取于国内外资本家,较任何国尤为悲惨。中国的产业虽然落后,然有人说,中国并无若干青年工人,这实与事实不符。上海一隅,据去年租界内童工委员会调查的结果,仅十六岁以下之童工总数便有十七万三千二百七十二人,其他如武汉、天津、青岛、唐山、安源、大连,以及江、浙、湘、粤各省,凡纺织业、缫丝业、矿业、机器业发达之区,青年工人亦必不少,至于手工业学徒,更是全国皆是,此等青年,虽其工作能率与成年工人相等,而所得赁银相差甚远,普通仅每天工钱二角甚至有铜元数枚的,在这中间,还须受工头之克扣。劳动时间,大都由十二小时至十八小时,并且都是站立着作工。工厂卫生几等于零。他们无受教育之机会,无集会、结社、罢工之自由权。童工往往由包工者由乡间招来,一个月只给几角零用(包工者则一个月由厂主取得四五元)。终日工作,甚至有时还须作夜工。他们的衣食住均极惨苦。因此,他们在物质上精神上都受极重大的损失,以致身体多含有结核性的病症;女工间有沦落而为娼为婢者。中国又有一种徒弟制度,其出师年限,依惯例为三年五年不等,在此期内,普通不给报酬,地位与奴隶相等,受无限制之劳动榨取,并受师傅师母之种种不堪的虐待。

  凡此种种状况,皆与我们以宣传煽动的极好机会,我们因此有使青年群众集合于经济斗争战线之可能。惟本团成立以来,注力于政治事业,而于自身事业最重要之部分经济方面则反等闲视之。以致本团不能得到广大的无产阶级青年群众之同情与信仰,而本身的基础,未能树立于无产阶级青年群众之间,这实是本团过去的一大错误。本团此后应为谋无产阶级青年的经济向上而斗争,从经济斗争以引导他们到政治斗争。

  从前本团忽视了经济斗争的原因,固然一方面因客观上反动势力之高压,使我们不易进展;但同时一方面的确是因占本团重要成分的学生同志,他们虽热烈同情于无产阶级革命,究竟因为经济地位的不同,很难明了经济斗争的意义,故不能深入青年工人群众中去。因此本团不与青年工人群众发生密切的关系,自然离开经济斗争的境域甚远,以致本团至今不能成为领导无产阶级青年群众为他们的利益而奋斗的组织,失却他成立的重要意义。大会决定此后本团应努力纠正此种错误。
  

 

  本团为拥护无产阶级青年的利益,提倡下列的要求:

  一、无论成年工人或青年工人,凡作同量之工作者,须得同量的工资与报酬;
  二、十八岁以下之童工,工作时间每日至多六小时;绝对禁止使用童工作夜工及其他有害健康,或力所不及的工作;
  三、禁止使用十三岁以下之童工,要求国家或厂主供给贫苦儿童的教养费用;
  四、废除包工制、工头制、个人合同制;
  五、废除学徒制,在学徒制未能废除以前,缩短学徒期限,禁止使用学徒为私人服务,学徒应与普通工人一律待遇;
  六、青年工人应与成年工人规定同一之最低工资、失业费用及劳动费用;
  七、青年工人应有集会、结社、罢工之自由权;
  八、要求办理青年工人义务教育,设备青年工人娱乐部;
  九、改良工厂及店铺中童工或学徒的卫生条件;
  十、青年工人因工作受伤或死亡时,工厂应给与医药费及抚恤金;
  十一、星期日及纪念节日休假,每星期须有继续三十六小时之休假时间,每年应有继续四星期之连续休假;此等假期均不得扣工资;
  十二、青年工人在因病请假期间,不得开除或有扣除工资等事。

  以上诸要求,本团应领导青年工人相机督促国家制定劳动法,同时并当撤废违反以上旨趣之一切法律及工厂规则。
  我们要明白以上所提之部分要求条件,绝不是我们争斗的目的,我们是要利用这种要求条件,引导青年群众去参加政治活动,我们最后的目的是要无产阶级革命。
  

 

  本团为实现经济斗争的目的,规定下列之具体办法:

  一、此次大会之后,本团应特别注意从速多吸收青年工人同志,组织并扩大工厂支部,主持当地经济斗争之工作,以树立本团在青年工人群众间之势力。

  二、支部应时时注意切实调查该工厂实际情形,以及一般青年工人之生活状况与思想倾向,并规定该支部中经济斗争的具体方略,商承上级机关切实执行。

  三、支部应时时注意将该厂一般的经济状况及压迫情形,向工人群众宣传解释,并提出具体要求,务使群众充分了解,化为群众自己的要求,利用劳资冲突的机会,争先领导他们去奋斗,以取得他们的同情与信仰。

  四、宣传煽动方法:个人谈话、集会讲演、散布传单、供给刊物,皆可采用,惟口号务求浅显明了,而能代表他们实际的要求。

  五、引导青年工人反抗资本家,其方法应依资本家之性质分别决定之。如为反抗洋资本家,宜利用青年工人之民族精神;如为反抗中国资本家,宜站在无产阶级立脚点,以提高阶级斗争的意识;如反抗官僚资本家,宜明揭统治阶级的罪恶,以引起青年工人群众对于政治革命的同情。

  六、应引导青年工人参加工会。C.Y.应在工会中组织团组,代表青年工人利益,向工会提出青年工人的特殊要求,使青年工人得着成年工人同等的地位,并负责办理青年工人的教育、娱乐、体育等事业。

  七、凡遇冲突罢工发生,支部必须鼓动青年工人加入,以与成年工人协作,并将青年工人之特殊要求,添加于罢工要求条件之内。

  八、地方各级委员会工农部,须常常召集工厂支部活动者的会议,上级机关应多供给各种具体的经济斗争之材料及宣传品之类。

  九、在有C.P.的地方,应与C.P.合作,在C.P.关于计划罢工,组织工会时,C.Y.应引导青年工人参加赞助之,关于青年工人教育、娱乐、体育等,C.Y.可要求C.P.予以赞助。

  十、设法使经济斗争与政治斗争发生密切关系,须时向青年工人群众解释两方面的关系。

 
 相关链接:
关于中央执行委员会报告决议案   2006/11/10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大会宣言   200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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