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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修改《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的几点说明
 
 
中国共青团网  www.gqt.org.cn   2006年12月20日
 

(1978年10月27日)

 

  一、关于少先队的性质。在新队章里增写了“我们队的性质”一条,是为了进一步明确少先队是少年儿童的群众组织,把少年儿童最大限度地组织到少先队里来,学习共产主义。少先队以“先锋”命名,主要是教育少年儿童学习先锋们的榜样,继承革命先行者的事业,做革命接班人。

  二、关于少先队的目的。在新队章“我们队的目的”里,庄严地写上了“高举毛主席的伟大旗帜”。毛主席的旗帜,是革命胜利的旗帜,也是指引少年儿童运动健康发展的旗帜。写上这个内容,是使广大少年儿童懂得,要把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开创的革命事业进行到底,就要把毛主席的旗帜做为传家宝,世世代代传下去。

  为了使少先队工作适应党在新时期总任务的要求,使广大少先队员从小树雄心、立壮志,紧跟英明领袖华主席进行新的长征,在“我们队的目的”里还增加了“立志为建设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贡献力量”等内容。

  三、关于少先队员的年龄。根据我国少年儿童智力发育的情况和教育事业发展的需要,同时,考虑到与新团章规定的入团年龄相衔接,新队章把少先队员的年龄由原来的九周岁到十五周岁,改为七周岁到十四周岁。

  四、关于少先队的活动。少先队组织主要是通过开展各种活动对少年儿童进行教育。为了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教育作用,恢复和发扬被林彪、“四人帮”破坏了的少先队工作的好传统,迅速把队的活动开展起来、活跃起来,在新队章中增写了一条“我们的活动”。

  五、关于对犯错误的少先队员的处分。考虑到少先队是个教育组织,新队章采用了与其他组织相应的处分名称,把原队章中“停止队籍”的处分改为“留队察看”。这样,可以使犯错误的队员留在队里参加活动、接受教育,便于改正错误。“讨论队员处分的中队会要有队员本人参加,并可申诉意见”,是为了让少年儿童从小就懂得过民主生活。

  六、关于少先队辅导员。配好辅导员是做好少先队工作的关键。从当前教育战线实际情况出发,新队章增加了“聘请思想进步、作风正派、热爱少年儿童的教师”担任辅导员,还增写了聘请各条战线的先进人物担任辅导员。这样,有利于少年儿童接触三大革命运动,向先进人物学习;也便于社会各方面互相配合对少年儿童进行教育。

 
 相关链接:
中国少年先锋队队章   2006/12/20
关于加强少先队工作的决议   2006/12/20
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精神的决议   2006/12/20
共青团十届二中全会关于恢复少年先锋队队长、队委标志的决议   2006/12/20
共青团十届二中全会关于开展创先进团支部活动的决定   200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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