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30日下午,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红河州资源再生利用责任有限公司举行报废机动车销毁活动,活动一共销毁了51辆报废机动车。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蒙自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个旧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成员单位交通局、安监局、建设局、农业局、工信局、云锡交通科、云锡运政所、云锡农机监理所等相关单位领导、客运企业、云锡公司驾修人员及州、市新闻媒体记者120余人出席了活动,见证了活动的全程。
本次活动由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白锡灿主持。活动分为四个议程,一是个旧市预防道路交通事故领导小组副组长、个旧市公安局副局长杨庆同志讲话;二是红河州资源再生利用有限责任公司书记谭志荣作表态发言;接着红河州公安局交警支队党委委员、副支队长孔令昌介绍活动相关情况并宣布活动开始;最后开展了集中销毁报废机动车行动。
据了解,开展本次活动是为了加强个旧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从源头上促进报废机动车的管理,严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活动具有较强的社会宣传和教育效果,向全社会展示个旧市严格查处报废机动车违法驾驶行为的决心,督促各单位、个人对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依法、按时办理相关报废手续,依法进行报废处理,避免报废机动车违法驾驶,避免报废机动车零配件再次流入市场并引发的事故隐患。
个旧市自2011年9月以来,根据红河州人民政府的安排、部署,针对报废机动车等车辆违法问题,组织开展了以“整治无牌无证机动车,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为主题的专项行动。依法采取积极措施以实现降事故、保安全为目标,全市10个(区)乡、镇和相关职能部门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认真排查、联合整治、收缴报废、无牌无证机动车500多辆,督促各单位和个人办理报废、审验手续2000多辆次,严厉打击了一系列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盗抢、走私、套牌、非法拼装、报废车上路行驶等涉牌涉证违法行为,有力净化了个旧市道路交通秩序。
在本次的集中销毁报废机动车活动中,个旧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监督活动的全程,销毁活动坚持“统一回收,统一处理,统一收缴,统一销毁”的原则。对报废车辆的底盘、车厢、大梁、驾驶室和发动机五大组成进行报废解体,严格按照销毁报废机动车程序进行,活动总共对51辆报废机动车进行了销毁。活动邀请州、市新闻媒体监督和跟踪采访报道,强化对报废车违法行为的宣传力度,对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等违法行为给予了重拳出击,提高了威慑力,为创建安全、畅通、平安的交通环境和共建“平安个旧、和谐个旧”的伟大目标做出了积极的贡献。(通讯员:王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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