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青联,军委总政治部组织部,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青联,中直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国家机关团工委、青联,中央金融团工委、全国金融青联,中央企业团工委、青联: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精神,服务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成长发展,充分发挥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重要作用,经团中央书记处同意,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决定成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并于近期在北京召开成立大会。为做好联谊会会员的推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成立联谊会的意义
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是我国青年人才大军中一支生气勃勃的、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发挥着特有作用。当前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成立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有针对性地做好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工作,引导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自觉走与人民群众紧密结合、为祖国奉献青春的成长道路,促进更多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广泛团结、凝聚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关于联谊会的性质、宗旨
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是由愿意遵守本会章程的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以及相关社团自愿结成的非赢利性社会团体,接受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的领导,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
联谊会的宗旨是:加强学习交流,服务祖国人民。
三、关于联谊会的主要任务
(一)深入贯彻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等有关精神,广泛团结、凝聚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服务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长发展,引导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紧密团结在党的周围,努力为推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作贡献。
(二)积极促进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之间以及与国内外其他青年群体和社会各界之间的相互学习、交流和合作,帮助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开阔视野,激发创新和创造活力。
(三)广辟途径,搭建舞台,为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深入实践、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创造条件、提供服务,引导和激励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在了解国情、服务人民的过程中施展才华、发挥作用、提高素质。
(四)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动员和组织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紧紧围绕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参与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为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献计出力。
(五)举荐、表彰和宣传优秀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促进青年社会科学工作人才脱颖而出。
(六)代表和维护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反映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愿望和要求,为优化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的成长发展环境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关于联谊会的会员组成
联谊会实行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制。以组织推荐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方式,吸收在哲学、经济与管理、政治与法律、文化与教育、民族与社会、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等领域具有较深造诣、在社会上具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的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为个人会员。吸收国内部分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团体为团体会员。
五、关于联谊会会员推报条件
(一)个人会员的推报条件是:
1.拥护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拥护本会章程,热心本会工作。
2.年龄原则上在45周岁以下,在高校、党校、社科院、军队系统(包括军事院校、军事科学院、各类军事研究机构)和党政机关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教学工作或理论政策宣传、研究工作的人员,以及在报社、杂志社、电台、电视台从事理论编辑和形势政策宣传教育的人员。
3.业务突出,在本学科领域有较大建树和影响力,或在理论、政策的研究和宣传方面取得突出成绩。除特别优秀的以外,一般应具备正高级职称或相应级别。
4.十届全国青联社会科学界别委员原则上应为联谊会会员,占本次推报名额,并履行推报手续。十届全国青联中的非社会科学界别委员,原则上不作为联谊会会员推报人选。
(二)团体会员的推报条件是:
1.热心联谊会工作,工作方向正确,联系面较宽,工作富有成效,在社会上和青年中有较大影响力的省级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协会或省级青年和青年工作研究机构。
2.各省级青联在本区域内成立的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组织,应作为联谊会的会员。
3.各省级团委、青联推报的名额不超过3个。
六、关于推报方式和要求
1.要按照个人会员推报条件和分配名额(见附件1)做好推报工作。推报个人会员要立足本地、本系统青年工作的实际,着眼于团结凝聚青年社会科学工作者,选好推报对象。所推报的会员人选,要能够比较充分地体现代表性和广泛性。要注意统筹考虑在系统(高校、党校、社科院、党政机关研究机构、军队系统等)和学科(马克思主义研究、哲学、语言文学、历史学、经济学、法学、社会学和民族学、政治学和管理学、教育学和心理学、国际问题研究、青少年和青少年工作研究等等)的均衡分布。不具备正高级职称的人员不得超过推报总数的20%,来自党政机关等非科研部门的人员不得超过推报总数的30%。被推报人应如实填写《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个人会员申请表》(见附件2),并经所在单位及省级团委、青联同意和加盖公章。
2.在充分考虑代表性和广泛性的基础上,将推报会员总人数的40%确定为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理事人选并同时作为参加联谊会成立大会的代表人选。
3.为有利于工作,各省级团委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书记原则上为联谊会会员、理事人选(占本次推报名额并履行推报手续)。
4.请按照团体会员条件推报联谊会团体会员。先由被推报单位填写《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团体会员申请表》(见附件3),再报被推报单位的主管单位和省级团委、青联同意并加盖公章。
5.需各省级团委、青联联合报送的材料有:被推报人的《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个人会员申请表》和个人事迹材料(主要指工作表现及取得的成绩,篇幅在1000字以内)各一式两份,2寸标准照片3张,工作或生活照片1张;被推报单位的《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团体会员申请表》及社团证书复印件各一式两份;《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理事人选暨参会代表名单》。请各省级团委、青联在报送书面材料的同时通过电子邮件报送电子版。
6.请于2006年10月29日前完成报送材料工作。报送有关材料和咨询相关事宜,请与团中央宣传部理论宣传处联系。
联 系 人:刘德扬 李 辉 联系电话:010-85212093 85212190 传 真:010-85212362 地 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邮编:100051 电子邮件:xcb85212190@yahoo.com.cn
附件:1.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推报个人会员名额分配表(下载) 2.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个人会员申请表(下载) 3.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团体会员申请表(下载) 4.全国青联社会科学工作者联谊会理事人选暨参会代表名单(下载)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全国青联秘书处 二○○六年十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