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联发[1998]2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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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青少年法律保护工作干部培训班
暨青少年维权工作研讨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团委: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五大提出的依法治国、建设法制国家的宏伟目标的精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贯彻力度,提高青少年法律保护工作者的素质和工作水平,增强充分利用有关法律和政策维护青少年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团中央决定联合举办青少年法律保护工作干部培训班暨青少年维权工作研讨会。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为9月21日至24日。9月20日报到,9月25日返程。

  地点为江西省井冈山市团中央青少年营地。

  二、参会人员和会议内容

  参会人员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和共青团权益部门干部及团地、市委书记。

  培训内容主要是请有关方面专家、学者和负责同志讲授青少年立法、青少年法制教育、预防青少年犯罪、失足青少年帮教、未成年人保护等。同时交流各地青少年保护工作经验和做法,研讨青少年维权工作。

  三、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1.各地接到通知后要按照要求选派人员参会,由共青团权益部门负责上报参会人员名单,并认真填写回执单,于9月11日前分别报团中央权益部、团江西省委和江西省井冈山青少年营地。

  2.参会人员要准备一篇青少年维权工作的论文、调研报告或当地维权工作的经验总结,以便在会上交流。请将交流材料的题目与参会人员回执单一并报团中央权益部。

  3.会议期间参会人员按照差旅标准交纳住宿费和伙食费,每人共计260元。

  4.井冈山营地于9月20日全天安排在井冈山火车站接站。乘飞机和需要在南昌转车的同志,请于9月19日在南昌报到,团江西省委负责在机场、火车站接站,安排在南昌市惠苑宾馆住宿(地址为:南昌市福州路4号;电话:0791-6221140转总服务台)。9月20日统一乘坐617次火车赴井冈山。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
                           共青团中央
                         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