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办发[199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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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新世纪青少年素质训练专项
知识技能学习暨“千宫百万”青少年
现代知识技能培训竞赛行动98─99年度
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

  自团中央下发《关于开展“千宫百万”现代知识技能培训竞赛行动的通知》(中青发[1996]3号)以来,各地团组织和青少年宫按照“千宫百万”行动各项目实施细则的要求,面向广大青少年积极开展计算机、外语、音乐、棋类等现代知识技能培训,社会效益、人才效益显著。目前,“千宫百万”行动现代知识技能培训站已达500余所,每年全国参加“千宫百万”行动计算机、外语、音乐等培训的青少年人数已达30万人。“千宫百万”行动的实施,推动了新知识、新技能在青少年中的普及和推广,有力地促进了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深化和发展,同时也为《新世纪青少年素质训练计划》的实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更好地推动新世纪青少年素质训练专项知识技能学习,推动“千宫百万”行动更加健康地发展,团中央拟于1999年底对“千宫百万”现代专项知识技能培训工作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名称

  1.新世纪青少年素质训练专项知识技能学习暨“千宫百万”青少年现代知识技能培训竞赛行动先进集体(培训站)

  2.新世纪青少年素质训练专项知识技能学习暨“千宫百万”青少年现代知识技能培训竞赛行动培训工作先进个人

  3.新世纪青少年素质训练专项知识技能学习暨“千宫百万”青少年现代知识技能培训竞赛行动工作组织奖(省级团委)

  二、表彰数量及名额分配

  受表彰的先进集体50个,先进个人100名,组织奖10个。团中央将根据各地所拥有的培训站数量、开展工作的实际情况和各培训站上报的本站工作调查表,确定各地受表彰的具体名额,原则上每省至少1个先进集体、1 个先进个人,不再做详细的名额分配。组织奖请各省级团委宣传部(或青教办)根据表彰条件进行自荐。

  三、表彰条件

  凡开展“千宫百万”行动现代知识技能培训工作的省级协调机构、正式命名的培训站及相关工作人员均有资格参加相应奖项的申报和评选。

  1.先进集体(仅适用于培训站)推荐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团中央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的有关精神,积极组织开展新世纪青少年素质训练专项知识技能学习暨“千宫百万”青少年现代知识技能培训竞赛行动,社会效益显著。

  (2)能够按照“千宫百万”项目培训要求开展培训考试,有一定的培训考试规模,年培训人数在千人以上,开展的等级考试通过率在80%以上。

  (3)培训站在当地有较好的社会影响,人才效益显著。

  2.先进个人(仅适用于与培训相关的培训管理人员及教师)推荐条件:

  (1)有较强的事业心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

  (2)有较高的业务素质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3)培训人数多、效果好,工作业绩突出。

  3.组织奖(仅适用开展此项活动的省级协调机构)推荐条件:

  (1)能够认真贯彻团中央跨世纪青年人才工程的精神,落实团中央新世纪青少年素质训练专项知识技能学习暨“千宫百万”青少年现代知识技能培训竞赛行动的各项要求。

  (2)按照要求组织本省“千宫百万”行动的实施。

  (3)对本省青少年活动阵地情况清楚、要求明确,机制健全,责任到人。

  (4)能够有效地指导和管理各地培训站工作。

  (5)本省所建培训站能够成规模,社会效益比较突出,经济效益良好,人才效益较为明显。

  四、推荐办法

  为简化工作程序,今年各培训站工作总结及培训情况数据统计与推优工作同时进行。一是所有培训站必须填写培训站评估表,一式两份,一份上报团中央宣传部,一份上报团省委宣传部,作为工作评定的基础材料;二是各培训站在此基础上自行申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进行,以各省(区、市)为单位初评后,于1999年11月15日前报送团中央宣传部,联系地址:北京前门东大街10号楼,邮编100051,联系人:张彤。所荐集体、个人均须填写《推荐表》,并附1000字以内的文字材料。组织奖由团省委有关部门(宣传部或青教办)自行申报,由团中央审定,并附1500字以内“千宫百万”行动工作总结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