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联发[2001]61号 |
我国进城务工青年已达8300万,他们立足本职,勤奋工作,默默无闻地在各自岗位上为城乡两个文明建设作着积极的贡献。党和政府十分重视和关心进城务工青年,明确要求全社会要努力优化进城务工青年成长成才环境,更好地为进城务工青年成才创业提供服务。尊重和关心进城务工青年,维护进城务工青年合法权益,已成为一项关系到我国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 为体现党和政府对进城务工青年的关心,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 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必要的社会保障,团中央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决定将为11个城市的部分进城务工青年提供30万份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共青团赠保险、中国人寿保安康——团中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为进城务工青年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服务。 二、服务范围 1.以用工数量在200人以上的建筑、纺织、保安企业(公司)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青年提供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历届全国、省级“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先进集体和全国、省级、市级进城务工青年先进典型优先。 2.被保险的对象是年龄在16-40周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劳动,从农村特别是西部农村到城市或经济发达地区务工的进城务工青年(受到全国、省级、市级表彰的优秀进城务工青年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活动内容 1.由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杭州、广州、济南、深圳、福州、武汉、哈尔滨11个城市团委与当地中国人寿保险分公司联合在每个城市确定用工单位和进城务工青年(其中北京5万名,天津、上海、南京、广州、济南、深圳各3万名,杭州、武汉、福州各2万名,哈尔滨1万名,共计30万名)。 2.为每位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青年提供一份保险费为9.6元,保险金额为120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其中死亡保险金额为10000元/人,伤残保险金额为2000元/人),附赠一本《进城务工青年保险知识手册》。 3.2001至2002年度的保险费由团中央赠送、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承保,本次保险服务结束后,由进城务工青年自愿决定是否由自己出资续保。 四、实施步骤 1.10月下旬,11个城市团委与当地中国人寿保险分公司联合确定参加此次活动的用工单位和进城务工青年。 2.10月7日前,各分公司要在当地团委的配合下确认被保险人名单,完成投保手续(以团单形式承保),向每一个被保险人出具相应的保险凭证和发放《进城务工青年保险知识手册》的工作。 3. 11月12日作为团中央、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确定的全国统一活动日,在11个城市选择进城务工青年工作现场分别举行提供保险服务仪式,完成保险协议的签订和《进城务工青年保险知识手册》的发放,并提供保险知识咨询。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30万进城务工青年提供人身意外保险服务是深入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为进城务工青年办实事、办好事的具体措施。各地要高度重视,以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认真筹划和组织实施。 2.加强配合,形成合力。这次活动时间紧,任务重,要在短时间内完成被保险人的确定和保险协议的发放。有关城市团委和人寿保险分公司要协调配合,及时沟通,切实做好工作的衔接,共同把工作做细做实。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要根据团中央和中国人寿保险总公司的统一安排开展宣传工作,掀起宣传高潮,提高活动的影响力和感召力,号召社会各界都来关注进城务工青年,向他们伸出友爱、援助之手,优化进城务工青年成长成才的环境。
共青团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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