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发[2005]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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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追授李学生同志“全国杰出
进城务工青年”荣誉称号的决定
(2005年4月1日)


  李学生,男,生于1969年10月,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包公庙乡中华楼村农民,1997年起在温州金有利皮鞋厂务工。2005年2月20日,为从火车轮下抢救两名儿童光荣牺牲。为表彰他的先进事迹,弘扬见义勇为、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共青团中央决定追授李学生同志“全国杰出进城务工青年”荣誉称号。

  李学生同志家境贫寒,少年辍学,但他克服困难承担起照顾母亲的重担。他勤劳勇敢,在全村青年中第一个走出家乡,到温州打工。在温州打工期间,他爱岗敬业、诚实守信,深受工厂好评;他情系家乡发展,多方动员温州人到家乡投资;他乐于助人,有40多位村民在他的介绍下到温州打工。在工友生活中遇到困难时,李学生总是热情相助;他多次见义勇为,在工厂发生火灾和水灾时,第一个冲上前去,冒死抢险。

  李学生同志舍己救人的英雄事迹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体现了当代青年英勇无畏、无私奉献的优秀品格。在群众生命受到严重威胁的紧急关头,他不顾个人安危,舍己救人,用生命书写了人生的壮丽篇章。他不仅是进城务工青年的先进代表,更是广大青年学习的楷模。广大进城务工青年要以李学生同志为榜样,学习他积极向上、勤奋工作的优秀品质;学习他团结友善、乐于助人的高尚风格;学习他无私无畏、舍己救人的崇高精神,在平凡的岗位上发奋图强,努力工作,积极争当“学习的楷模、创业的先锋、守法的公民、致富的骨干”。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广泛开展向李学生同志学习的活动,采取切实措施关心帮助广大进城务工青年,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