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波同志在浙江省非公有制企业团建
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00年4月17日,根据录音整理)


  提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开始叫新经济组织建团)这个课题,已经有十年以上的历史了。虽然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也有两个问题,一是各地都有自己的典型,但面上始终没有推开;二是非公有制企业的团组织,如何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尚未真正破题,因此,这项工作还是整个团建中十分重要而繁重的任务。省委梁平波副书记和葛慧君同志的讲话,对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进行了很充分的阐述,我仅强调和补充以下几点。

  一、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是新形势下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1.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是落实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必然要求

  今年初江泽民总书记在广东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不仅对加强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且对于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共青团自身建设,同样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新形势下加强共青团自身建设,应该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使共青团组织更加符合先进社会生产力发展要求,符合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符合全体人民最根本利益并代表维护青年群体的具体利益。

  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团组织建设,不能不涉及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的问题。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有了很大发展。从全国看,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中,非国有的占43.8%,其中集体经济占42.9%,非公有制的只占0.9%,1993年非公有制的占到了12.3%,到1997年已占到24.2%,经过这几年的发展,目前恐怕在30%上下了,可见,非公有制经济确已成为我国社会生产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非公有制企业的企业文化、企业和工人之间的互动以及工人在工作中形成的一些思想观念,对于社会文化的发展正在产生重要的影响。非公有制企业的健康发展直接关系到人们的就业、收入以及合法权益的维护,已成为人民群众最根本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是团的性质的必然要求,是共青团新的历史任务。

  2.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建是团组织切实履行职能的迫切需要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履行这些职能,最核心的是能广泛有效地凝聚、引导和教育团员青年。没有广泛的青年基础,团就当不了党的助手,也发挥不了桥梁、纽带作用和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作用;没有一支巩固的高素质的团员队伍,不能为党输送数量庞大、素质较高的新鲜血液,不能向青少年宣传灌输党的方针、路线和政策,引导他们向党靠拢,也就没有了后备军作用。随着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28周岁以下的青年,如果把在校学生除外,已经进入非公有制企业就业的,全国应该不低于30%,浙江恐怕更高一点,可能会超过50%。虽然没有直接的统计数据,但可以从两个侧面来间接证明。一个是从业人员所占的比重。1978年全国在国营企业就业的人员占78.3%,96年只有56.7%,减少了21.6%;在集体企业就业的,8 5年最高占26%,96年降到15.2%;在非公有制经济中就业的,96年增长到28.1%,大家都知道,到非公有制经济就业的,青年居多。第二,从城镇就业的增长量来看,国有企业96年新招工只占34.5%,而非国有已占43.5%。97年个私经济吸纳的就业人员就占当年就业人员的45.3%。在农村大概有三分之一的劳动力进入了非农产业,而农村的非农产业大部分是个体私营经济。所以30%在一定程度上还是一个保守的数字。如果我们再不把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工作做起来,实际上就失掉了1/ 3到1/2的团员青年,还怎么谈得上很好地履行职能?

  3.加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建设有利于推进团组织自身的制度创新

  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无论是农村、国有企业、学校,还是社区团组织,都有一些新问题急需解决。非公有制企业的团组织,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即它的外部条件与国有企业等团组织有很大的不同,无论是设置方式,还是活动方式,都可能与传统的做法有所不同。因而,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对于其他领域的团建会有很好的借鉴作用。先从这个地方入手,就可能在团的制度建设上比较快地找到一些新办法。

  二、积极创新,努力开创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工作的新局面

  这里用“团的工作”而没用“团建”,是想请大家思考的面更宽一些。这个问题,我不准备全面讲,只讲几件事。

  1.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为什么点上有典型,面上却难以推开

  从思想上看,最主要的可能是畏难情绪。其次是非公有制企业业主的态度大多不太积极。现在非公有制企业建团的点,其业主大多是各级青联委员、青年企业家协会会员,是与团组织联系比较密切的那部分。第三是我们对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认识的不足,虽然也提,但是没把它上升到一个应有的高度,因而在调查研究、指导等方面做得不够,其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对现在28周岁以下的青年在这一领域的分布状况缺乏定量分析,不少同志没有意识到这一领域的青年比重已经很高了。这些原因大家都认识到了,我这里再补充一点,就是依赖思想。共青团是受上级团组织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的,以同级党委领导为主。在计划经济时期,在公有制条件下,党政不分,党在各个单位都处在领导核心的地位。同级党委领导为主,事实上表现为同级党政领导为主。久而久之,在我们团干部中形成了一种观念,即基层团组织的建立发展要靠基层单位党政领导支持,党政领导不支持,共青团工作就没法做。这种观念严重影响了一些团干部推动非公有制企业团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非公有制企业建团,企业主的态度对团建的工作确实非常重要,应该争取企业主的支持。但是从共青团自身来讲,不能说非公有制企业业主不同意、不支持,我们就不能建。共青团已有80年的历史,前30年,是战争时期,工厂、学校团的组织大部分是在没有行政支持的条件下建起来的。有青年的地方就应该建团,这是共青团义不容辞的责任,应该保持积极的态度,不应该是完全被动的。一味依赖行政支持的观念,实际上是长期计划经济的产物,是应该抛弃的。只有突破这种观念,建团的方法才会多,建团的力度才会大。

  2.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工作应该做什么?切入点应该在哪里

  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服务党政大局、服务企业发展同服务企业内青年的结合点在哪里?我感觉主要是两件事,一是职业技术培训,非公有制企业青年流动性比较大,在这种情况下,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可能是吸引、凝聚团员青年的重要途径。青年时期的三大课题是学习、就业和婚姻问题,其中,最重要的是就业问题。学习是为了就业,只要有了较好的稳定职业,婚姻一般也就不成为问题了。现在我国劳动力绝对过剩,而且过剩的量还相当大。青年的能力和就业的机会是成正比的,而能力主要来自技术水平。如果团组织能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服务,对团员青年就会产生吸引力,企业主也会欢迎。第二件可以重点做的工作是企业文化建设。现在许多企业特别是大企业非常重视企业文化建设。企业之间的竞争过去说是资本竞争、技术竞争,现在有个新的观点认为不单单是资本竞争、技术竞争,实质上是企业文化的竞争,因为创造技术最终需要的是人的智慧、积极性和共同的努力。企业文化建设是企业主比较关心、青年愿意参加、团组织最有特长的工作。从这两方面入手,可能比较容易做好团的工作。除此之外,代表和维护青年权益也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3.要主动创新工作方式,积极探索不断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内在活力的运行机制

  非公有制企业本身是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产物。企业中团组织的活动方式、资源获取方式、团员发展和管理方式以及上级团组织对它的领导方式都应在继承优良传统的基础上,有新的探索。这里要强调一点,在组织团员青年开展活动上,过去,特别是在国营企业,是以企业为基本单位的。在非公有制企业,尤其是那些较小的,可能就不一样。去年团中央在浙江温岭召开了强乡带村现场会,提出了一个很重要的观点,就是要把乡镇一级作为农村团工作的主体,通过强乡来带村。我想这个思想也适用于非公有制企业,就是强乡镇、强街道带非公有制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建团,首要的还是单位建团,与此同时,我们应该大胆实践各种社区建团的方式。乡镇团委、街道团工委可以直接隶属几个既不隶属于这个企业单位,也不隶属于那个企业单位的团组织。乡镇团委、街道团工委应该通过适当方式,直接组织非公有制企业的团员青年开展活动,或使活动直接辐射到企业的团员青年,使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工作一开始就走上一条社会化、社区化的道路。

  4.做好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工作,必须首先加强乡镇团委、街道团工委的建设

  单靠非公有制企业自身抓团建可能不行。团省委的《若干意见》有一个很好的地方就是明确了非公有制企业团组织的隶属关系,即以乡镇、街道隶属为主,只有个别大的企业才直接隶属于县、市团组织。如果乡镇、街道一级团的干部配得不好,团委书记不强,就会影响这项工作。只要乡镇、街道一级团干部配好了,能把活动组织起来,就能带动非公有制企业团的工作。团县(市、区)委的工作,主要是把乡镇团委和街道团工委建好,并抓好示范点的建设和面上的指导督促。

  三、以非公有制企业团建为重点,努力把非国有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团建工作做好

  我们面临的课题是整个非国有领域,且不单单是企业,还包括新型社会组织,但非公有制企业是非国有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的重点和基本组成部分。这次会议上提出的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的基本思路以及团组织的定位、作用和任务,对于所有的非国有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原则上都是适用的。非公有制企业团建工作做好了,就能为非国有经济组织和新型社会组织的团建创造好的经验。但集体所有制企业、新型社会组织与非公有制企业毕竟有许多区别,具体情况也千差万别,又处在迅速发展变化之中,其团建工作必须进行积极大胆的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