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综治

——共青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在
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切实加强青少年的思想教育,进一步做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广泛动员青少年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要坚持不懈地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团员,教育青少年,坚定广大青少年走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要坚持不懈地用党和国家的光辉历史和优良传统教育青少年,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报效祖国、服务人民的远大理想;要坚持不懈地开展青年志愿者、手拉手、青年文明号等实践活动,引导广大青少年在实践中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要坚持不懈地开展多种形式的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树立道德榜样,优化道德环境,形成有时代特色和青少年特点的道德规范,引导广大青少年形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共青团要在广泛开展各种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基础上,在城市社区普遍创建青少年法律学校,以青少年喜闻乐见、生动活泼的法律学习和法制实践活动,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学习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

  团组织要动员社会力量,每年解决一两个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当前,针对毒品对青少年的严重危害,配合公安部门积极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通过组织一系列声势浩大的宣传活动,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教育青少年拒绝毒品,远离犯罪。针对不良网吧侵蚀青少年身心健康,配合信息产业、文化、公安、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开展创建“青少年安全网吧”活动,推动网吧经营业主履行安全上网承诺,推广青少年上网文明公约,使网吧成为青少年学习、实践和娱乐的重要阵地。

  要切实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础建设。要按照中央综治委的要求,会同各成员单位,配合各成员单位,认真履行好职责,动员社会力量,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组织网络。要继续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构建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社会网络。要推动完善少年司法制度、未成年人犯罪预警制度和青少年成长环境监测评估体系,构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体系。

  依托共青团组织建设,扩大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群众基础。要坚持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切实加强社区共青团和少先队的组织建设,把进城务工青年、待业青年、下岗青年和新经济组织青年员工组织起来,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使团队组织成为动员和组织青少年参与社会治安群防群治的组织依托。

  依托社区,加强基层创安的社会基础。要深化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加强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等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建设和管理,建立青少年参与社区服务和社区建设的制度,组织和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治安联防。通过组织青年志愿者开展“一助一”、“多助一”和“大墙内外”结对帮教活动,帮助失足青少年和刑释解教青少年改过自新,预防重新犯罪;实施“进城务工青年发展计划”,继续会同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司法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建设部、国家计生委、国家工商总局等部门深化“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工作,提高进城务工青年综合素质,积极预防流动人口违法犯罪;通过开展青年卫士评选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广大青少年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法制日报》2001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