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
为维护社会稳定作出积极贡献
——周强同志在中央综治委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
(2001年4月24日)


  中央综治委召开这次会议,部署贯彻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精神,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共青团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在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这次会议精神,通过部署实施“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活动,广泛动员和组织青少年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动员各级团组织及社会各方面切实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有效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当前,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与道德教育

  各级团组织要运用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形式,通过电影电视、故事会、知识竞赛、普法漫画、报刊专栏、“口袋读本”等多种形式,开展系列教育活动;特别要借鉴前几年举办的禁毒展览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的成功经验,利用这次“严打”斗争中的典型案例,在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营地和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广泛举办小型多样的专题展览,教育引导青少年懂法、守法、用法。

  各级团组织要充分利用基层团组织与看守所、少管所、戒毒所、劳教所、工读学校等单位共同建立的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广泛开展深受青少年喜爱、便于参与的法制实践教育活动,通过悔罪青少年现身说法、参观少年法庭等方式,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帮助青少年在实践中掌握法律知识,在体验中增强法制观念。

  各级团组织要进一步推进社区“知心家庭学校”的建设。以双休日空闲的教室为阵地,以家长和子女共同参与为主要形式,以法律知识、道德规范、现代家庭教育为主要内容,加强亲子沟通,使家长真正认识到家庭环境对青少年成长所产生的重要影响,树立起正确的教育观念,学会科学的教育方法,进一步增强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各级团组织要结合青少年特点,深入推进自护教育。近年来,因青少年缺乏自护意识而受到伤害的案例呈上升趋势。如何帮助青少年学会自我保护,防范侵害,已经成为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所面临的一项重要任务。为此,团中央会同中央综治办推出了青少年自护教育活动,在帮助青少年提高自护意识,增强自护能力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果。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力度,会同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利用节假日学校的空闲教室和社区单位的闲置场所,以未成年人和家长为重点对象,在学校和社区举办多种形式的自护培训班、训练营、活动周,帮助青少年掌握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法律援助等必要的自护知识和技能,增强抵御犯罪和防范侵害的能力。

  二、动员组织青少年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一是大力开展主题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各级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级团组织要与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单位紧密配合,积极动员组织广大青少年,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宣传中央有关“严打”斗争的精神,把党和政府严惩犯罪、为民除害的决心和信心传达到千家万户;通过宣传展示“严打”斗争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震慑犯罪分子,鼓舞人民群众。充分发挥青少年报刊的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齐心协力维护社会秩序的浓厚氛围。

  二是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各级团组织特别是基层团组织将广泛动员组织青少年举报社区附近的歌舞厅、电子游戏厅、录像厅、台球室、网吧的违法违纪行为和安全隐患,检举揭发校园周边地区、社区的违法犯罪人员,配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为追逃犯罪分子提供线索。有条件的地区,还将成立青年志愿者巡逻队,在节假日和夜晚协助公安机关对刑事案件多发地段进行治安巡逻,排查可疑人员。

  三是参与社会帮教工作。各级团组织将广泛动员和组织青年志愿者,有针对性地开展“一助一”、“多助一”和“大墙内外”结对帮教活动,通过赠送书籍和学习用品、开展书信联系、联欢座谈、技能培训等活动,帮助违法犯罪青少年和“两劳”释放人员改过自新,预防重新违法犯罪。

  三、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

  维护权益,优化环境,是从源头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有效途径。相当一部分违法犯罪的青少年或多或少都受到“黄、赌、毒”等社会不良因素的影响,也有一些是在自身权益受到侵害而得不到有效维护时,产生报复心理而走上违法犯罪道路的。因此,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必须从源头抓起,把问题和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是抓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措施的落实工作。今年年初,中央综治委成立了由15个部门组成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团中央。我们将按照中央综治委的要求,认真贯彻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讲话精神,切实履行好办公室的各项职责,完成各项任务,认真抓好落实,会同各成员单位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做好进城务工青年的服务和教育工作。进一步加大进城务工青年的培训、教育和维权工作力度,充分发挥进城务工青年在城乡两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同时预防和减少进城务工青年违法犯罪。配合中央综治办、公安部、建设部等部门通过深化建筑、煤炭、纺织、冶金、铁道等行业进城务工青年的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通过在进城务工青年集中的区域建立维权联系点,发放维权服务卡和维权知识手册,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劳动安全、劳资权益和治安环境等方面的检查,切实维护进城务工青年的合法权益;通过在各种媒体开辟“打工人生”专栏和开展各种文体比赛,塑造健康向上的打工文化;通过评比表彰,树立典型,做好政策宣传等方面工作,形成鼓励返乡创业的导向,营造鼓励返乡创业的氛围。

  三是深化创建“青年文明社区”活动,营造安全、文明、和谐的社会氛围。要按照“党建带团建”,“团建带队建”的原则,进一步加强社区团队组织建设,把工余、课余时间的团员青年和少先队员,特别是分散于社区的流动团员青年组织起来,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要大力推动社区服务和社区文化建设,通过加强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等阵地建设,开展“青年文明社区大家乐”等文体活动,以及组织和动员广大团员青年深入揭批“法轮功”,弘扬健康文化,优化社区环境,和谐人际关系,维护社会稳定。

  四是会同“青少年维权岗”单位,参与整治校园周边环境。针对校园周边地区的治安问题,我们将积极配合综治、教育、公安、新闻出版等部门,参与集中整治行动。主要依托政法和行政执法部门的“青少年维权岗”单位,整治校园周边存在的治安和安全隐患,净化校园周边环境。

  五是探索建立青少年维权岗区域联动体系和青少年成长环境监测评估体系。一方面,要建立区域性联动协调中心,完善省、市一级的维权中心和热线电话,广泛推行青少年维权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有关青少年权益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会同有关方面联合行动,及时有效地维护青少年权益。另一方面,要推广武汉市的《城市青少年成长环境监测评估体系》,通过组织社会学家、青年工作专家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特点的量化的青少年成长环境监测评估体系,对青少年成长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并定期提出监测报告,会同有关部门着力解决对青少年成长影响大的社会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