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
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胡 伟
 (2002年10月21日)

     

  刚才,团中央书记处第一书记周强作了重要讲话。周强同志的讲话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分析了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提出了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的总体要求、基本思路、主要任务和工作要求,对于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贯彻。我们召开这次会议,是为了贯彻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总结近年来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经验,研究部署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振奋精神、坚定信心,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贡献。

  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就业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我国人口多,就业矛盾一直突出。尤其是近年来,我国出现了较为严重的下岗失业现象,成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引起全党全社会的普遍关注。为了充分发挥党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各级团组织在促进下岗失业青年、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进城务工青年就业和再就业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特别是1998年以来,根据党和政府的要求,突出抓了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工作,组织实施了“下岗青工创业行动”、“帮助青年创业计划”等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1.加强了观念引导。各级团组织采取举行座谈会、研讨会、事迹报告会,宣传树立典型等方式,加强了对下岗失业青年的观念引导。深入细致地开展了下岗失业青年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正确认识下岗失业现象,理解和拥护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措施。广泛宣传“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就业方针,引导下岗失业青年摒弃工作有高低贵贱之分的陈旧观念和端上“铁饭碗”才算就业的传统观念,树立临时就业、阶段性就业、弹性就业等新观念。帮助下岗失业青年正确认识自身特点,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将再就业的过程作为创业的过程,在创业中开辟事业和人生发展的新天地。“青春永不下岗”日益成为广大下岗失业青年自主就业、自强不息、奋发有为的生动写照。

  2.开展了职业技能培训。各级团组织普遍将职业技能培训作为工作的基础环节来抓,组织开展了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初步形成了培训促进就业的良性机制。拓宽了培训渠道,在依托团校、青少年宫等团内培训阵地的同时,充分利用职业学校、职业技能培训中心等社会培训阵地,有效整合了社会资源。适应劳动力市场需求,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培训,突出适应性职业技能培训,对下岗失业青年进行了家政服务、初级护理、市场营销等市场需求大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既有传统的言传身教方式,又有网络教学、电视教学等时代特点鲜明的方式,取得了较好的培训效果。许多地方争取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将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鉴定结合起来,增强了培训的吸引力和有效性,为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3.提供了多种形式的服务。各级团组织充分发挥组织优势、动员优势,积极开展了服务工作。在优化就业资源配置方面,一些地方建立了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网站,及时收集并发布用工信息。很多地方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就业供需见面会,受到了企业和下岗失业青年的欢迎。有的地方有计划地组织劳务输出,实现了下岗失业青年的有序流动。为了提高中介服务的专业化水平,确保服务效果,一些地方成立了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在团组织的协调推动下,不少地方出台了鼓励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的优惠政策,优化了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的外部环境。有的地方专门开设了“共青团夜市”、“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市场”等,给予在此就业的下岗失业青年以减免税收等优惠。在开展扶贫帮困活动方面,不少地方组织青年文明号集体与下岗失业青年建立了“一帮一”关系,组织青年志愿者为下岗失业青年提供子女家教、子女入学等服务。许多地方开展了送温暖活动,帮助下岗失业青年解决生活上的一些实际困难。

  4.培养扶持了一批青年兴业领头人。各级团组织以创业为主题,引导和帮助一批下岗失业青年在创业中实现了再就业。动员下岗失业青年进入第三产业特别是社区服务业,发展非公有制企业和劳动密集型企业,争当青年兴业领头人,在实现自身创业理想的同时,带动其他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目前,团中央已联合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了三批全国青年兴业领头人,各地也层层树立表彰了创业典型。在下岗失业青年创业的过程中,各级团组织提供了有效的创业扶持。很多地方开展了包括工商登记、项目选择、资金筹措、经营管理、市场营销等内容的培训,并且力所能及地提供了相应的服务。一些地方建立了下岗失业青年创业培训基地。有的地方组织经验丰富的企业家或专家开展了创业咨询、开业指导、经营会诊等服务。有的地方争取到了下岗失业青年贷款或设立了下岗失业青年创业基金。

  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工作开展至今,取得了明显的成效。据统计,四年来全国各级团组织共扶持35500多名青年兴业领头人创办了微型企业,培训下岗失业青年130多万人次,提供就业咨询和中介服务200多万人次,为再就业工程的实施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在思想认识、工作对象、工作目标三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根据全国再就业工作会议精神,今后一个时期,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市场为导向,以阵地网络化为依托,以职业培训、中介服务、创业扶持、就业援助、政策落实为主要内容,发挥优势,整合资源,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努力构建与国家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相衔接、具有共青团特点、符合青年需求的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体系,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通过三年的时间,为下岗失业青年提供职业培训、就业指导、职业介绍、创业扶持等服务400万人次,培养5万名青年兴业领头人,力争使服务对象的再就业率达到60%。同时,为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提供切实有效的就业和再就业服务。

  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要求我们在三个方面实现新的突破。

  一是在思想认识上实现新的突破,就是要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共青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重要措施。贯彻“三个代表”要求,本质在坚持执政为民,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者利益的基本体现形式之一就是就业。就业与青年紧密关联,从一定意义上讲,就业问题是一个青年问题。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就能更好地代表和维护广大青年群众的利益,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效落到实处。这项工作做好了,就能发挥青年在深化改革、促进发展、维护稳定中的积极作用,切实服务大局;就能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实现共青团事业的新发展;就能把广大青年紧紧团结在党的周围,巩固党的青年群众基础。我们还要看到,我国就业问题长期存在,当前尤为突出。从去年下半年起,下岗职工出再就业服务中心进入高峰期;新增劳动力就业从1998年起进入高峰期,并将持续到2006年,“十五”期间城镇每年新增1000万劳动力;农村富余劳动力大规模向城镇转移进入高峰期,“十五”期间将有4000万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和非农产业转移。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城镇新增劳动力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三峰会合”,相互交织,使我国就业形势更加复杂和严峻。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充分认识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意识、紧迫意识和作为意识,将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列入更加重要的议事日程,摆上更加重要的工作位置,下更大的决心,花更大的力气,切实将这项工作抓实抓好。

  二是在工作对象上实现新的突破,就是要把下岗失业青年、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作为工作对象。劳动力周期更替,是就业的一条规律。青年正处于就业的黄金时期,具有广泛的就业需求。纵观世界,各国的青年组织普遍把帮助青年就业作为青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相比而言,我国的人口基数大,青年的绝对数量多,因此,青年就业的压力更大,帮助青年就业的任务更重。近几年来,各级团组织一直把帮助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作为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重点,这符合党和政府的要求,符合我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实际。当前,帮助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仍然是最为突出、最为紧迫的工作任务。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饱含对下岗失业青年的深情,履行好团组织的服务职能,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工作。同时我们也要看到,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正面临着新的形势。我国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中青年占绝大多数,农村1.5亿需要转移的富余劳动力中多数是青年。从长远考虑,城镇每年新增劳动力的就业和农村富余劳动力的转移,会越来越成为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突出问题。我们要适应新形势,在做好下岗失业青年再就业工作的基础上,围绕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就业、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转移做好做足文章,帮助更多的青年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不断满足广大青年的就业需求。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进一步认清工作形势,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把下岗失业青年、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作为工作对象,不断扩大工作的覆盖面。

  三是在工作目标上实现新的突破,就是要努力构建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体系。在过去的几年,各级团组织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牵动了青年,影响了社会,取得了明显的成效。面对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必须切实加强工作体系建设。加强工作体系建设,是由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特点决定的。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的特点。建立起完善的工作体系,就能使工作持之以恒,取得更大的成效。加强工作体系建设,也是由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深化发展的要求决定的。构建起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体系,就能更加有效地整合团的工作资源和各种社会资源,优化资源配置,推动工作的发展。当前,建设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体系有两个有利条件。一是具有良好的外部环境。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心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建立与国家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相衔接的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有效服务全党全国工作大局,能够得到广泛的认同和支持。二是具有坚实的实践基础。近年来,各级团组织在工作体系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实践,积累了有益经验。可以说,加强工作体系建设的条件已经成熟。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体系主要包括四方面的内容:组织阵地体系,重点是建立有形的网络和虚拟的网络,为工作开展提供组织保障和阵地依托;活动项目体系,探索具体有形、操作性强的活动载体,把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政策保障体系,既落实好国家的有关政策,又出台团内的政策措施,创造有利于工作开展的政策环境;评价考核体系,在加强团内评价考核的同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比如,把就业和再就业率作为工作的重要考核评价标准。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构建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的工作体系,真正把这项工作办成一项事业。

  三、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要内容

  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的工作,内容多,要求高。各级团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周强同志的讲话精神,结合实际,全面推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重点把握好五个方面的内容。

  1.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从短期看,开展这项工作是为了帮助青年学习掌握职业技能,提高职业适应力和就业能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和再就业。从长远看,是为了开发青年人力资源,提高我国青年劳动者队伍整体素质,源源不断地为现代化建设输送有用之才。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团中央下发的《关于推进青年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的规划》的总体要求,围绕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重点实施好“百万下岗失业青年职业培训工程”,即在今后三年内,为下岗失业青年提供100万人次职业培训服务。要落实培训任务,团中央将分解工作指标,各地也要层层进行分解。要增强培训的针对性,根据下岗失业青年的特点和需求,重点强化操作技能、市场适应力、就业观念等方面的培训。要提高培训实效,尤其是要争取劳动保障部门的支持,将培训与职业技能等级鉴定、颁发职业资格证书结合起来。对于即将进入企业工作的城镇新增青年劳动力,企业团组织要积极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培训,为他们学习成才搭建舞台。对于即将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学校团组织要开展好青年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加强实用技能培训。要大力实施青年农民科技培训工程和“千校百万”进城务工青年培训计划,帮助农村富余青年劳动力掌握一定的职业技能。要将青年职业技能培训与青年志愿者行动结合起来,招募组织青年参加志愿服务,引导他们在志愿服务的实践中增强素质。适当时候,团中央将命名一批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培训基地。

  2.大力培养创业型青年人才。把培养创业型青年人才作为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帮助引导青年自主创业,一方面可以满足青年创业的需求,促进他们成长成才,另一方面,可以推动经济增长,增加就业岗位。要继续深化“帮助青年创业计划”,培养更多的青年兴业领头人。支持鼓励有创业愿望和一定创业能力的青年进入第三产业尤其是传统服务业,兴办投资少、见效快、劳动密集、直接为生产生活服务的微型企业,不仅实现自己就业,而且带动更多的人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取得就业倍增效益。比如,山西省太原团市委下属的太原青年创业服务中心,引入社会资源,创办了青创田园蔬菜有限公司。公司统一标识,统一生产经营流程,实行连锁经营,已开设直销网点和综合市场200多个。它既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又直接安置下岗职工690多人,值得学习借鉴。在下岗失业青年创业的过程中,团组织要加大帮扶力度,通过协调社会资源、项目推荐、建立青年创业种子基金、建立青年创业实践基地等,为下岗失业青年创业提供具体的帮助。要着力培养树立一批青年兴业领头人典型,展示下岗失业青年奋发有为的风采,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激励更多的青年投身创业实践。要深入开展“挑战杯”系列科技竞赛活动,提高大学生的创新能力,走创业之路。要大力推进农村青年增收成才行动,引导农村青年领办科技项目,成为青年创业带头人。

  3.积极开展中介服务。在中介服务中,共青团组织一方面具有联系广泛的优势,既联系企业,又联系广大青年,可以在企业和青年中牵线搭桥,有效利用信息资源,提高就业和再就业的成功率;另一方面,共青团组织影响广泛,具有较高的社会信誉,易于得到企业和青年的认同。当前,开展中介服务要重点做好三个方面工作。一是实施“工岗快递”行动。实施“工岗快递”,能够迅速有效地传递信息,帮助青年尽快实现就业和再就业。这项工作不仅服务青年,而且服务企业,能够实现企业和青年的“双赢”。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关于实施“工岗快递”行动的通知》(中青办发〔2002〕23号)的要求,组织实施好省际、省内、网上工岗快递。团中央已协调14个省级团委相互结对,作为首批省际工岗快递的对口联系地区,以后将逐步扩大覆盖面。各地要强化本地区的“工岗快递”工作,积极探索工作方式方法,引导青年劳动力的合理流动,按照市场化的方式进行操作。二是依托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开展工作。中介服务是青年就业服务中心的一项重要功能。团组织要指导帮助中心确定用工联系企业,建立用人单位空岗申报制度和用工登记制度,广泛收集、及时发布空岗信息和求职信息,切实做好中介服务日常工作。三是不断开辟中介服务渠道。要充分利用政府劳动力市场、社会中介服务机构等,为青年提供中介服务。中国青少年发展服务中心正在实施的“彩虹工程”在中介服务中具有积极作用,要进一步抓实抓好。

  4.用足用好就业和再就业政策。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近年来,更是加大了对就业和再就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党中央、国务院先后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在《劳动法》、《中小企业促进法》、《失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中,对促进就业和再就业作出了法律规定。金融、税务、工商、财政等部门以及许多地方也出台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和法规。各级团组织和团干部要学习研究政策法规,提高应用政策的能力和水平。要大力宣传政策法规,帮助青年认识到党和政府对下岗失业人员的关怀,增强青年对政策的理解和利用政策的自觉意识。要发挥好党联系青年的桥梁纽带作用,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推动青年就业和再就业政策的制定和完善。要协调落实政策,维护青年权益,履行共青团代表和维护青年利益的职能。

  5.广泛开展为特困下岗职工送温暖活动。特困下岗职工为国家建设作出过重要贡献,理应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关心和帮助。当前,他们生活困难,渴望得到组织的关怀和社会的帮助。各级团组织要开展多种形式的为特困下岗职工送温暖活动,为党和政府分忧,为特困下岗职工解愁,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特困下岗职工心中。要动员青年志愿者采取“一助一”长期结对等方式,为特困下岗职工家庭提供子女就学、家教等方面的援助。要开展“青年文明号助万家”活动,组织引导青年文明号集体成立青年文明号服务队,为特困下岗职工提供免费或微利服务,方便下岗职工的生活。要动员青年企业家为特困下岗职工提供培训和就业机会,对特困下岗职工实行就业援助。

  此外,各级团组织还要认真做好青年思想政治工作,深入开展形势政策教育、就业观教育和创业观教育,加强对青年的观念引导。要强化宣传工作,利用多种媒介,广泛宣传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目的意义、做法、成效和先进典型,营造利于工作开展的良好环境。

  四、大力建设以青年就业服务中心为依托的组织阵地网络

  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需要以组织为保障,以阵地为依托。共青团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具有丰富的阵地资源。把组织优势发挥出来,把阵地资源整合起来,形成组织阵地的网络化,就能够为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和坚实的阵地依托。可以说,这既是共青团组织的特点,也是我们的优势。各级团组织要把组织阵地网络建设作为当前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当务之急,通过扎扎实实的工作,建立起上下贯通、左右联结、同频共振、协调配套的组织阵地网络。

  要建设有形的网络。即建设以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为牵动,以青年就业服务中心为骨干,以青年就业服务站和各类青年服务阵地为结点的组织阵地网络。团中央已经成立共青团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将配备专门人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要成立组织领导机构。直辖市和全国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重点联系城市团委根据需要可以建立集多种功能于一体的青年就业服务中心。这些城市中工作任务比较重的县区团委可以建立青年就业服务站。街道、社区、企业团委依托已有的青少年宫、青年志愿者服务站、社区青少年服务中心、社区服务站等青少年服务阵地开展工作。

  要建设虚拟的网络。即通过互联网建设信息网络,使之成为加强有形组织阵地之间的联系,整合就业和再就业信息资源的纽带。团中央将开通“中国青年创业网”,建立人才库、求职档案,发布用工信息,指导各地开展工作。各地要建立本地区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信息网站并与“中国青年创业网”链接。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在建立信息网站中,要结合完善自身功能来进行。我们要通过积极的努力,逐步建立起以“中国青年创业网”为主干,以各级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信息网站为联结,交互性强、受众面广、易于沟通和资源共享的信息网络,搭建起网上工作平台。

  需要强调的是,在组织阵地建设中,重点要加强城市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建设。一方面,城市是就业和再就业矛盾的交汇地,就业和再就业的任务较重。城市团委在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另一方面,依托城市建立的青年就业服务中心既是工作枢纽,又是工作平台;既有实施功能,又有保障功能。抓好了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建设,就抓住了组织阵地网络化的“牛鼻子”。青年就业服务中心归口同级团组织管理,成立的基本条件是,有固定的工作场所,有专门的工作人员,有确定的服务项目,有科学的组织架构。从长远看,中心应该成为一个自主经营、自我发展,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实体。中心的基本职能是,开展职业指导,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就业和再就业观念;进行职业培训,提高青年的职业技能和创业能力;开展中介服务,为青年就业和再就业牵线搭桥;提供专项服务,对青年进行创业扶持;宣传国家就业和再就业方面的政策法规,帮助青年学习、了解、掌握有关政策。在建立服务中心的方式上,可以采取自建、合建等方式。无论是自建还是合建,都要争取政府部门资金、政策等方面的支持。服务中心要在坚持共青团组织领导的前提下,按照市场化导向、社会化操作、事业化推进的原则积极探索,向前发展。市场化导向,就是要面向市场,面向企业,面向青年,紧扣劳动力市场需求,按照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社会化操作,就是要制定社会化目标,采取社会化手段,整合社会资源,引入社会化评价机制,形成社会化工作格局。事业化推进,就是要采取办事业的方式,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工作的事业化发展。现在还没有建立中心的城市,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已经建立的,要规范职能,更好地发挥作用。

  同志们,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团面临的重要而又紧迫的任务。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努力把促进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