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优势 服务大局
为构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作贡献
——周强同志在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的发言
(2003年9月27日)


  中央综治委召开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的建设工作,这是着眼于从根本上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意义重大。罗干同志、永康同志专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对治安防范工作的高度重视。共青团组织将认真学习贯彻罗干同志、永康同志的讲话和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切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为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做出积极努力。

  一、坚持不懈地抓好青少年的理想信念和道德法制教育工作,切实构筑起抵御违法犯罪的思想防线

  综合治理,教育为本。只有教育和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行为规范,才能自觉抵御各种腐朽思想文化的侵蚀和影响,防范侵害,远离犯罪。

  近年来,各级团组织以理想信念教育为核心,在青少年中深入开展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宣传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道德法制实践教育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实践证明,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是构建治安防控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工作,必须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继续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在广大青年特别是青年学生中兴起学习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新高潮,以革命历史和民族精神为主题,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用科学的理论和优良传统帮助青少年树立崇高理想,构筑起强大精神支柱。

  二是发扬实践育人的传统,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通过深入开展青年文明号、希望工程、手拉手、大中专学生“三下乡”和青年文明社区等活动,引导青少年学生自觉实践社会主义道德,弘扬文明新风,引导青少年在实践中提高思想道德素质。

  三是深入宣传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依托各类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开展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创建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组织动员中小学校法制副校长和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开展模拟法庭、法制讲座等活动,帮助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二、积极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进一步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诱因

  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治安秩序,是青少年健康成长不可缺少的基本条件。不良环境和不健康因素往往是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当前,侵害青少年权益的事件在一些地方时有发生,毒品、非法网吧、淫秽色情口袋书和光盘在一些地方屡禁不止,严重威胁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必须花大力气加以解决。

  一是继续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在行动”,充分发挥各职能部门的作用,一手抓打击,一手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对非法“口袋本”图书、光盘、网吧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净化文化环境。联合有关部门,深化“青少年安全放心网吧”创建活动,尝试推动“阳光网吧”建设,建立适合青少年特点的网络阵地。

  二是深入开展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行动,依托社区青少年法律学校、禁毒网站等阵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毒品预防教育活动,帮助青少年认识毒品,远离侵害,从源头上遏制毒品对青少年的危害。

  三、深入实施社区预防计划,积极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防控体系

  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抓好基层基础工作是落实治安防范措施的关键。2002年9月由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旨在构建青少年违法犯罪基层防控体系。今后一个时期,要通过狠抓预防计划的实施,把各项预防措施落到实处。

  一是做好社区青少年的摸底排查工作。通过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社工队伍,及时了解青少年的动态,认真排查青少年中存在的不稳定因素,正确处理青少年反映的各种问题,努力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

  二是抓好社区预防计划的实施试点工作。在全国选择一批不同类型的社区作为试点单位,通过制定工作标准,量化工作指标,加强跟踪指导和督导检查,落实教育、管理和服务的各项措施,探索经验,形成示范。

  三是大力推进城市和农村青年中心建设。通过加强基层团组织建设,积极探索以乡镇、街道团组织为核心,运用现代化信息网络和各种有效手段联系和服务青少年区域性非盈利组织,为社区预防工作搭建平台,提供阵地。

  四、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切实增强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闲散青少年、困难青少年、失足青少年等特殊青少年群体,因在学习、生活和工作中存在各种困难和问题而极易引发违法犯罪或重新犯罪。加强社会治安防范,必须切实做好重点人群的预防工作。

  一是针对闲散青少年的教育和管理,要积极推广上海等地的经验,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落实“一人一卡”制度,针对不同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措施,探索建立全国及区域性闲散青少年管理系统。

  二是针对困难青少年,尤其是进城务工青年、下岗青工群体,要通过深入实施“千校百万”培训和再就业工程,加大职业培训力度,积极为他们的学习、就业等需求,提供实实在在的帮助。通过开展送温暖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三是针对刑释解教等失足青少年群体,要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深入开展“一助一”、“多助一”结对帮教活动,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跟踪帮教工作,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

  五、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动员组织广大青年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范工作

  青年志愿者有组织、热情高、素质好,是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工作的一支重要力量。近年来,团中央和公安部联合开展了“维护社会治安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广大青年志愿者在公安干警的带领和指导下,以治安巡逻和看楼护院、邻里守望和法制宣传等为主要方式,积极参加维护社会治安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今后,各级团组织要集中力量,进一步把这项活动推向深入。

  一是动员组织更多的青年志愿者参与筑城行动。充分利用报刊、影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对青年志愿者筑城行动的宣传,对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进行深入报道,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动员组织更多的青年志愿者参与到筑城行动中来。

  二是积极探索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治安防范的有效形式。各地在动员组织青年志愿者参与社区治安和法制宣传的基础上,还要根据新情况和本地实际,组织青年志愿者在青少年禁毒、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清理整顿非法“网吧”和不健康“口袋本”图书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拓展青年志愿者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领域和范围。

  三是进一步加强对青年志愿者的培训。各级团组织要加强对参与筑城行动青年志愿者的法制教育,要求他们依法开展社会治安防范工作;要强化岗前培训,培养青年志愿者工作水平和自我保护能力;要通过颁发证书、授旗等形式,增强他们的归属感和责任感。

  总之,我们要根据罗干同志、永康同志的讲话精神和这次会议的要求,扎实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动员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优化青少年成长环境,维护社会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