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岳同志在全国省级
综治委预防办主任会议上的讲话
(2005年12月17日)


  今年,胡锦涛总书记、罗干同志、周永康同志、顾秀莲同志先后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今天上午,顾秀莲副委员长又对进一步做好这一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广大青少年的殷切关怀和对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高度重视。一年来,各地区、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按照“上海会议”的部署,以“为了明天工程”为统揽,针对薄弱环节,围绕重点群体,加强协调,强化基础,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刚才,广东、黑龙江、江苏、江西、甘肃等地的同志介绍了很好的经验,上海、天津、湖北、山东、浙江作了书面交流,增印同志代表中央综治办讲了很好的意见。听了以后,很受启发,很受鼓舞。借此机会,我就进一步做好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关于2006年的重点工作

  中央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草拟了2006年工作要点的征求意见稿,今天,已经印发给大家。关于明年工作,重点是抓好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针对重点群体做好预防工作。一是加强对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办法》,明确政府及各部门的职责,指导各地出台相关的政策措施。我们已经与有关部门会商,准备在明年年初召开全国流浪儿童工作会议,进一步推进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的建设和管理,严厉打击控制、操纵流浪儿童的黑恶势力。二是落实好对服刑劳教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救助政策,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联合有关部门制定落实有关政策,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多渠道开展帮扶工作。三是制定和完善加强工读教育的政策和发展规划,适时召开全国工读教育工作会议,推进“大中城市工读学校建设工程”实施,严格规范中小学校开除、劝退学生等措施,扎实做好对贫困中小学生的救助工作。四是加强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管理,在一批重点城市实施“为了明天——全国大中城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项目”,建立区域性闲散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推广青少年事务社工试点经验,组建以专职青少年事务社会工作者为骨干的工作队伍,力争经过几年的努力,在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交通枢纽城市和部分未成年人犯罪问题较为集中的中等城市建立预防未成年违法犯罪的工作体系。

  第二,扎实推进重点工作项目。一是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深入实施小公民道德建设、少儿文化建设工程、中小学兼职法制副校长等活动,创新教育形式,扩大覆盖范围,进一步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二是着力净化社会文化环境,适时针对不良游戏软件、利用互联网传播淫秽色情信息、城乡结合部和农村乡镇区域的黑网吧以及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等突出问题,开展联合整治。三是深入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推广“代理妈妈”等经验,加强对弱势未成年人的监护和教育。四是大力推进“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零犯罪社区”和“为了明天工程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推动各项工作任务、措施和责任的落实。

  第三,注意抓好重点工作环节。一是积极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的修改工作,指导各地制订完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办法;促进有关部门制定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配套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少年司法制度。二是深入宣传“为了明天工程”,借助新闻媒体的作用,通过举办论坛、制作专题节目和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宣传政策,培育典型,推广经验,调动全社会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三是加强以“12355”信息平台为重点的青少年维权网络建设,推广建立资源整合、监测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着力解决侵害青少年权益的突出问题。四是加强工作督导,完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考核标准和考核办法,组织各成员单位对各地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同时,加强分类指导,促进各地基层预防工作水平整体提高。

  二、关于下一步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要求

  2006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列入重要内容之一,作为贯彻落实“打防结合、预防为主,专群结合、依靠群众”方针的具体措施。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将平安建设作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重要抓手,团中央、预防办也将就此项工作下发专门文件。各地要深入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以务实的态度,采取有力措施,扎实推进“为了明天工程”,积极参与平安建设,使预防工作更好地服务党政工作大局。

  第一,进一步加强协调配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内容广、责任重,客观上存在一定的协调难度。大家一定要正确认识,迎难而上,借助当前的良好契机,切实履行好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大胆工作,强化服务,积极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预防工作。一是要服务综治大局,紧密联系、密切配合综治办的工作,争取综治办对预防工作的重视和指导,使预防工作纳入综治工作大局、服务综治工作大局。二是要明确工作职责,结合实际,确定工作重点,合理制定各成员单位的职责任务,加强各有关部门的协作配合。三是要做好联络沟通,发挥好上传下达、协调联动的作用,将中央的精神和要求及时传达到各成员单位,及时通报工作信息、典型经验和工作动态,形成齐抓共管、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四是要完善工作机制,通过建立预防工作的述职制度,完善成员单位联系点制度、联席会议制度、督导考核制度等,增强各有关部门的责任意识。

  第二,进一步强化基层基础。各类社会矛盾和青少年问题聚集在基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基层基础工作如何,直接关系到预防工作的整体成效。基层基础工作的巩固,不能单纯依靠搞活动、造声势的手段,必须一步一个脚印,实实在在地做一些管长远、打基础的工作,真正做到深耕基层,收到实效。一是将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任务、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基层,通过建立较为完善的工作体系,实现政令通畅,责任明确,上下联动,一抓到底,务求实效。二是全面掌握基层的情况,以社区为单位,对各类重点群体摸清底数,分析原因,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提供依据。三是整合社会资源,进一步建设好基层工作阵地,依托城市青年中心建立社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站、点,同时,大力推进校内外青少年教育活动阵地的建设,为青少年就近就便参加活动提供方便。四是建立社区青少年综合评价监督体系,不仅对中小学生要建立家庭、学校、社区相结合综合评价体系,而且对闲散或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流浪儿童等群体,也要建立社区、家庭、民政、公安、共青团、妇联等部门组成的综合评价体系和教育监护网络。

  第三,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预防工作是一项需要全社会共同关心、共同参与的事业,我们的工作队伍不能仅依靠预防办和党政部门有限的人力,要将方方面面的力量汇集到这项工作中来。一是要壮大专职队伍。争取政策支持,充实人员编制,建设由街道、乡镇和社区共青团、妇联、民警、司法干部组成的专业工作队伍,推广公安部门“一区一警”的警力配备模式,加强行政执法部门在一线的工作力量。二是建立社工队伍。大力推广上海建立专职社工队伍的经验,因地制宜,可以从中小城市开始试点,解决好基层有专业人员干事的问题。目前,江苏、湖北、云南等地已经着手建立具有本地特色的社工队伍,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开始发挥积极作用。三是建立志愿者队伍,发挥青年志愿者、“五老”人士和社会热心人士积极性,在社区从事青少年法制宣传、帮教助困、社区矫正和心理辅导。四是广泛调动家庭、学校、企业、社区以及新闻传媒、社会团体和其他非政府组织参与的积极性,积极争取青少年事务工作者、社会知名人士的支持和参与,努力构建学校、家庭、社区相结合的工作网络。

  同志们,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事关社会治安的稳定,事关千家万户的安宁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让我们团结一致,开拓创新,扎实工作,努力开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新局面,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