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上的讲话 (1999年12月6日)
一、 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加强青年社团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青年社团是全国社团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种社会团体中最充满生机与活力的部分。同其它社团相比较,青年社团有其自身突出的特点。一是覆盖面广。目前,全国各级各类青年社团覆盖了科技、经济、法律、医疗卫生、文化艺术、体育、新闻、旅游等社会生活的众多领域,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成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的重要桥梁和纽带。二是活动空间大。青年社团集中了一大批优秀青年人才,他们在这里学习和交流,借助这一舞台和窗口接触社会、开阔眼界,得到锻炼,不断成长进步。三是关联度高。青年社团工作,一头连着青年组织,一头连着广大青年,使共青团、青联组织更广泛地联系、团结青年,拓宽了共青团、青联工作领域,延伸了共青团、青联工作的手臂,成为青年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而青年社团工作管理、引导得好,其积极作用就会得到充分发挥;反之,则会带来消极甚至破坏作用。因此,充分认识青年社团作用,做好青年社团工作,加强对青年社团的管理,发挥青年社团作用,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共青团、青联组织的重要任务。对此,全团上下都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充分认识到当前做好青年社团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大管理力度,确保青年社团健康发展并发挥积极作用。 二、 夯实基础,为规范青年社团运作创造条件 从总体上看,青年社团发展是健康的,作为共青团联系青年和群众的桥梁与纽带,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在新形势下青年社团的发展和管理存在一些值得注意的新问题。因此,必须把加强管理工作摆到突出的位置来抓。而搞好管理工作的关键是要把家底摸清,把基础打牢。具体来说,一是要抓好摸底登记工作。目前,团中央归口管理的全国性青年社团共有12个,即中国青年企业家协会、中国青年乡镇企业家协会、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中国青少年研究会、中国青年实业发展促进会、中国少先队工作学会、中国青年报刊协会、中国青年科技工作者协会、中国青年工作院校协会、中国青年志愿者协会、全国青少年宫协会和中国少年儿童报刊工作者协会等。这些都是经过登记、已纳入规范管理的合法社团组织,另外,雷锋研究会正在积极办理重新登记的有关手续。除此以外,各部门、各单位回去以后,对本部门、本单位的青年社团进行一次全面的调查摸底,凡遗漏未申报的社团要立即申报登记,接受审核;对已申报的社团设立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要立即进行全面清理,凡设立了地域性分支机构的要一律取消。二是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清理整顿工作。根据中央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开展对社会团体的清理整顿。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主动配合主管部门,把清理整顿工作抓深抓好。三是要切实加强管理。早在1996年,中央就下发了《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工作的通知》,对我国民间组织的管理体制、管理内容、管理措施等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去年国务院颁布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前不久,党中央、国务院又就加强社团管理工作作了全面的部署。今天会上讨论的《全国性青年社会团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就是根据中央的要求和社团条例精神制定的,是下步依法加强对青年社团工作管理的依据,要在充分讨论、广泛吸收意见的基础上,尽快修改、完善并出台实施。 三、加强引导,促进青年社团整体素质的不断提高 一要加强宣传、教育和学习。要教育、引导各类青年社团增强大局意识,增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意识,增强为国争光、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作贡献的意识。青年社团要组织成员进一步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学习民间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制度,通过学习和实践,树立法治意识、改革意识、群众意识和自律意识,全面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二要抓好日常重要环节的管理。凡举行全国性青年社团重大活动,应事先由团中央统战部审核报团中央批准。未经批准,一律不得自行举办。青年社团领导成员(秘书长以上)经过相应组织程序的推荐,按社团章程民主选举,并办理手续。青年社团在涉外交往活动中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得吸纳境外人士担任实职性领导职务(会长、副会长和秘书长),确需吸收境外人士为个人会员或担任名誉性职务的,应报团中央审批,并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党员、干部如确需以个人身份应邀加入境外专业、学术性团体或担任该团体有关职务,或青年社团应邀以单位会员名义加入境外民间组织的,也要按规定进行审批。 三要依法开展活动。目前,全国性青年社团有12个,这些社团作为法人组织,独立享受民事权利,有权依照章程,围绕宗旨,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自主开展活动,其合法权益受到国家的保护。但社团的自主活动并不是随心所欲,而应当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去年国务院颁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对社团的政治倾向、日常活动、组织制度、机构管理、接受监督等行为作了具体规定。所有社会团体包括青年社团,都要在此范围内进行活动,违反了《条例》的要求,就要受到追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共青团组织要引导青年社团,强化自律意识,主动接受法律的监督和管理,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自主、积极地开展活动。 四要建章立制,规范发展。社团的生存和发展,除了与法律的监督和行政的管理有关外,更多地是由其自身素质来决定的。而素质的提高,一个重要的条件是要有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和良好的运行机制。当前,各类青年社团要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遵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在社团内部建立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发扬民主,调动一切积极因素,防止和消除各种不民主的现象。要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纪律,对获得的捐赠要向社会公布,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和检查。要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按章程和社团赋予的职能开展业务活动。逐步完善人事制度,知人善任,奖罚分明,形成合理的用人机制。通过有效的内部管理,切实提高社团的专业化管理水平。 四、健全组织,切实加强青年社团党组织的建设 青年社团的健康发展,关键在于党组织的领导。必须切实加强青年社团的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核心领导作用和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保证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在青年社团中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保证青年社团始终不渝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目前,团中央归口管理的社团组织分属两类情况,第一类是经民政部批准登记注册,并经中编办批准设立事业编制的社团,作为团中央直属单位进行管理。目前属于这种情况的社团有“中国青少年发展基金会”一家。这类社团从正式成立开始就建立了完善的党组织,开展了正常的组织活动,党组织的核心和领导作用也得到了较好的发挥,因而社团保持了健康发展。其它11个社团在业务上接受团中央和全国青联管理与指导,大部分采取团体会员形式,一般通过年会或定期会员大会开展工作,在组织上比较松散。这类社团因个人会员工作关系隶属于原单位,其中的党员由原单位党组织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社团常设机构专职工作人员和长期兼职人员中,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2000年6月30日以前必须建立起党的组织。各有关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确定专人,切实把这项工作抓起来,务必按照规定的要求完成设立工作。已建有党组织的社团,要正常开展活动,加强对社团工作的领导,充分体现党组织的核心保证作用。 要切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保证社团组织正确的政治方向。各部门、各单位要重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教育青年社团内的党员自觉遵守党的纪律,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重大原则问题上要立场坚定,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要定期听取青年社团党组织工作汇报,加强指导和协调,为其排忧解难,创造条件,支持其开展工作。 青年社团工作是一个广阔的天地。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体制转轨步伐的加快,代表新利益群体的各类民间组织包括青年社团大量涌现是不可避免的,而借助于青年社团开展工作,延长共青团、青联组织的工作手臂,协调各阶层青年群体的利益关系,是青年工作面临的新的形势和重要任务。希望各青年社团积极主动地适应形势的变化,努力探索更加贴近实际的工作方式和方法,更好地为社会服务、为青年服务,为青年工作的发展和创新,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和创新,做出新的更大的成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