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团中央、司法部隆重举行全国司法行政系统首批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命名仪式,标志着司法行政系统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已全面深入地展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我代表共青团中央向获得首批命名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表示热烈的祝贺!向长期关心支持青少年事业的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表示衷心的感谢!向给予这次会议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的四川省委、省政府表示由衷的敬意!
借此机会,我代表团中央讲几点意见。
一、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个战略举措
以美国为首的北约轰炸我驻南使馆的血的事实告诉我们,对付霸权主义的一个最好办法,就是要壮大我们自身的实力,就是要加快实现党的十五大所提出的战略目标。实现这个目标的过程,就是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过程,根本的一条就是要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青少年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呢?首先,青年是改革的先锋队。当代青年富有理想,充满热情,最少保守思想,是改革的主要力量,有开风气之先的优良传统,总是站在时代前列,成为改革的拥护者、受益者、推动者。其次,当代青年是发展的生力军。在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速现代化进程中,我们越来越看到科技对一个国家的重要性,而青年是国家科技的重要载体。从农村讲,科技兴农主要是依靠青年农民;从企业来讲,一线的青年职工占80%以上,在科技战线更是如此。再次,青年是社会稳定的主力军。尽管青少年犯罪率逐年下降,但青少年犯罪总量仍然很大。在一定程度上说,稳定了青少年就稳定了社会。当前一个较为突出的问题是,青少年的权益经常受到挑战,影响青少年的成长和他们积极性的发挥。这个情况在计划经济时代并不突出。过去,很多人都依靠单位,更多的人是单位人,他们的权益保护在一个单位里基本能得到解决。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青少年权益受到挑战的情况突出起来,因为越来越多的人成为社会人,分化成各种群体,需求多元化,生存发展的环境更加复杂。当前青少年权益受挑战的情况,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青少年的生存权受到挑战,农村近千万青少年生活尚处于贫困线以下,温饱难以解决,在城市,贫困下岗职工子女生活也经常面临困难;青少年的发展权受到挑战,农村还有因贫困失学的情况,学习的权利得不到保障;全国有8000多万外出务工青年,他们在务工过程中,生活保障和劳动权利经常受到挑战,等等。这些问题解决不好,确实影响一代人的成长,影响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所以,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就在于有利于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利于塑造党和政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立。这项工作事关全局、意义重大,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
二、司法行政系统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第一,司法行政系统在青少年法制教育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些年,共青团组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普法规划,在广大青少年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司法行政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大力给予指导和帮助,如指派义务法律宣传员,合作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编发青少年法律知识学习材料等,充分发挥了司法行政系统作为专业部门的指导作用。
第二,司法行政系统在法律服务、法律援助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大多数律师事务所都受理了相当数量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方面的案件,充分说明律师事务所在依法维护青少年权益方面肩负着越来越重要的责任。我们现在正在向法治化国家迈进,很多事情要依法解决,尤其是现在一些弱势青少年群体,他们尤其需要法律维护权益,但又交不起费,需要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法律援助,帮助他们讨回公道。
第三,司法行政系统在司法调解、安置帮教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这几年,我们和司法行政系统开展的“一帮一”安置帮教活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主要是广大基层司法干部做了大量工作,对那些劳教、劳改、刑释、解教人员进行帮教,不但给他们温暖、关爱,而且帮助他们解决各种各样的困难,使一部分青少年真正地重新做人,回归社会,减少了青少年重新犯罪。
第四,司法行政系统在劳改、劳教方面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对于进了少管所、监狱后的青少年,确确实实有一个怎么样用现代教育思想来教育他们重新做人的问题,这件事情比普通教育要难得多。要拯救他们的心灵,塑造他们的人格,教给他们技能,是一项非常复杂的工作,如果说老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那么这些劳教、监督干警至少称得上是高级工程师。
三、要以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为突破口,推动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工作社会化、规范化
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基本职能。在五四运动八十周年纪念大会上,胡锦涛同志对共青团的职能作了新的阐述:“共青团是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要发挥好作为党的助手和后备军的作用,为党的事业教育、团结和带领好青年;发挥好作为国家政权的重要社会支柱的作用,积极协助政府管理好青年事务;发挥好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青年群众的桥梁与纽带的作用,依法代表和维护青年的利益,反映青年的意愿和呼声。”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是共青团的三大职能之一。通过这些年的摸索,我们终于和有关部门一道,找到了一个有形化、具体化的操作方式,这就是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我们所指的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就是那些与青少年事务有关的基层部门中为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作出了突出贡献的单位。我们总的想法,就是通过这些与青少年事务直接有关的政府部门全面启动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工作,培育一大批象司法行政系统的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少管所等这样的维权实体,在此基础上,实现全社会联动,构建社会化的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网络。我们今年的主要目标,就是一个一个行业的启动,培育维权实体,明年我们开始抓全社会联动,在这个过程中关键是要抓好四个环节。
一是要抓典型示范。今天表彰的典型是司法行政系统的“标杆”,也是全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的“标杆”,如果我们所有的基层单位都来向这些单位学习,就会使我们的维权工作落到基层,落到实处。
二是要突出建设。各单位要象今天介绍经验的单位一样,要用新的服务方式,超前性地为青少年做好服务工作。比如刚才几个单位提出来的综合服务、跟踪服务、系列服务,都是新的服务方式,提供了很好的司法保护,发挥了很好的综合效应,这就是建设和创造。
三是要严格管理。先进不是一劳永逸,我们要实行动态管理,对优秀单位可以随时授牌,对那些违反标准的要随时摘牌,以激励和约束的方式调动广大基层司法单位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积极性。
四是要形成合力。各级团组织要主动与司法部门携起手来,从一件一件具体事情抓起,从一个一个具体的案子抓起,举一反三,营造氛围,形成合力,逐步造就一个齐抓共管的态势。
同志们,江泽民总书记在接见团十四届领导班子成员和团十四大部分代表时高瞻远瞩地指出:“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年兴则国家兴。”让我们从民族发展的战略高度,切实抓好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工作,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为造就一代跨世纪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新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