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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规范(试行)

(2018年5月8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
2018年5月15日共青团中央发布)

  为贯彻落实《中学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中青联发〔2016〕17号)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中学生18岁成人仪式教育活动(以下简称成人仪式),特制订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全国各普通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成人仪式。

  一、工作目标

  成人仪式是面向中学生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效途径,是增强中学生团员先进性的重要载体。举办成人仪式旨在抓住中学生从未成年向成年转变的关键时期,对广大中学生进行理想信念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国家观念教育、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引导和帮助广大中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公民意识、宪法和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感恩意识,从内心深处激发社会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努力成为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不懈奋斗。

  二、基本原则

  1.注重政治性。以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为核心,引导广大中学生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勇于担当党和人民赋予的时代使命和历史重任。

  2.注重教育性。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以学生为中心,将教育目的贯穿仪式始终,引导学生通过参与成人仪式,更深刻地理解作为成年公民应当自尊自立自强,担当起对家庭、对社会、对人民、对国家应有的责任,健康成长、全面发展。

  3.注重规范性。履行规定的基本程序,使用统一的誓词、标志,注重体现过程的庄重严肃,把仪式感转化为感动人、激励人、鼓舞人的精神力量,给学生留下难忘回忆和思想印记。

  4.注重创新性。在规定的基本程序的基础上,各地各学校可结合地域特色、学校实际及学生特点进行充实和创新,使活动更好地体现个性化、提升有效性。

  三、参与主体

  成人仪式的参加者是普通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即将或刚刚年满18周岁的适龄学生。可根据情况覆盖高三年级的全体学生。成人仪式原则上以学校团组织为主要组织单位,可邀请学校领导、教师、家长以及校友共同参与。地方团组织可集中举办区域性的成人仪式。

  四、活动时间

  成人仪式原则上安排在“国家宪法日”(12月4日)举行。各地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在“五四”青年节或当地确定的“成人节”“成人宣誓日”举行。

  五、活动地点

  举行成人仪式的地点既可以在校内,也可以在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社会实践基地、志愿服务基地等有教育意义的校外场所。现场须悬挂国旗,布置“成人门”,营造庄重严肃的氛围。

  六、基本程序

  成人仪式应包括以下基本程序:

  1.升国旗、奏唱国歌;

  2.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的寄语(如,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的相关讲话内容);

  3.师长代表致辞(可由上级团组织领导、校领导、知名校友或教师代表阐明成人仪式的意义,对参加学生提出希望和要求);

  4.家长代表致辞(回顾孩子成长经历,表达美好祝愿);

  5.师长、家长为参加学生佩戴成人帽或成人纪念章,赠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6.参加学生向师长、家长鞠躬行感恩礼;

  7.参加学生代表发言,表达感恩之情、承诺成人责任、展望青春梦想;

  8.参加学生朗诵经典(可选用《少年中国说》或《青春》等经典文章相关内容);

  9.参加学生面向国旗庄严宣誓;

  10.奏放团歌旋律,参礼学生迈过成人门。

  成人仪式原则上由学校团委书记或当地团组织负责人主持,由团员作为发言学生代表。参加学生原则上着统一服装,是团员的须佩戴团徽。

  七、誓词内容

  领誓人(一般为团组织负责人或学生团员代表):请宣誓人举起右手。

  “我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我将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正确行使权利,忠实履行义务,弘扬社会道德,爱国、励志、求真、力行,做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好青年,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领誓人:xxx(宣誓人:xxx)”。

  八、仪式标志

  成人仪式应使用统一标志。标志造型由阿拉伯数字“18”组成飞鸟展翅的形象。“18”代表成人的年龄界限,“飞鸟”象征青年羽翼长成、成为成年公民,应当独立担负起宪法赋予的责任和义务。标志为红色,象征热情、成熟。标志可在成人仪式的各项活动中使用。

  九、组织实施

  成人仪式以学校团组织为主组织实施。各省级、地市级、县级团组织等可参照举办区域内示范性的成人仪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