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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全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通知

中青办发〔2018〕7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7·2”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团十八大精神,加强团员队伍先进性建设,根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精神,按照“坚持标准、控制规模、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总要求,团中央将进一步严格入团标准、严格发展程序、严格调控发展数量,做好2019年全国发展团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8年发展团员工作情况

  2016年以来,全团鲜明地提出把政治标准作为发展团员的首要标准,规范了发展团员程序,采取逐级分配名额的方式对发展团员数量进行调控。经过近3年的努力,发展团员工作的总要求得到逐步落实,入团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团员规模得到一定控制。

  但是,发展团员工作特别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上级团组织对下级团组织的工作指导不够、过程管理不强。部分团的领导机关只关注发展计划的分配,对计划分配的科学性、基层发展团员遇到的实际困难和未使用发展名额的回收等问题重视不够,缺乏过程管理。二是县域统筹不到位。部分县区县域统筹原则落实不到位,仍然存在“上下一般粗”“左右一个样”的情况,有些地区为实现调控目标出现了发展团员的“关门主义”现象。三是依然存在违规发展团员的现象。2018年,团中央在全团开展了违规发展团员核查工作,重点核查2017年以后无发展编号入团和不满13周岁入团现象,各省级团委均存在违规发展团员的现象,部分省份违规发展团员现象比较严重。各省级团委要结合违规发展团员的整改工作,坚决纠正和杜绝以上问题。

  二、2019年发展团员计划

  按照到2025年将全国团青比控制在30%以内的目标要求,根据全国适龄青年人数下降的幅度,结合团员底数摸排和“智慧团建”系统录入情况,2019年将在2018年基础上适当压缩全国发展团员计划,全年全国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计划发展团员400万名。各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团员计划数根据各地落实2017年、2018年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情况及2018年分配比例确定。其中,在2018年违规发展团员核查工作中,部分省级团委因无编号发展团员等问题需增加2017、2018年发展计划共17.07万名,已从有关省级团委2019年发展计划中相应调整,2019年全团实际发展团员计划为382.93万名。

  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2019年发展团员计划数,请于2019年2月底前商团中央基层建设部确定。军队2019年发展团员计划数,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研究确定,于2019年2月底前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备案。

  三、工作要求

  1.突出政治标准,严格入团程序。各级团组织要扎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团员先进性的重要指示精神和团十八大精神,切实在团员标准要求上严起来,突出政治标准和道德素养,使入团条件具体化,避免入团条件的泛化、虚化。要严格规范入团程序,使入团的过程成为提升团员先进性的过程,切实从源头上确保发展团员质量。

  要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团章》规定,年满14周岁方可入团。对未满14周岁特别优秀的少先队员,按照入团积极分子加强培养,做好团队衔接。

  2.做好科学统筹,及时下达计划。全国计划下达后,各省级团委要结合实际,迅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系统2019年发展团员计划,并在2019年1月31日前将发展计划逐级下达至基层团组织。要提高计划分配的科学性,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在掌握本地区本系统各基层团组织团青比和发展团员需求等情况基础上,经过上下充分沟通,合理做好计划分配。要处理好中学和其他领域计划分配的关系,既要以中学为重点,又要照顾到普通高校、国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农村社区、非公企业、社会组织等领域发展团员的需要,统筹分配和下达计划。要处理好普通初中、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院校计划分配的关系,坚决杜绝不向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院校分配发展团员计划的“关门主义”现象。

  3.突出重点领域,强化县域统筹。中学是发展团员工作的重点领域,县域统筹是做好发展团员工作的重要原则。要增强县域统筹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充分考虑不同类型学校发展团员工作的实际,研究制定做好本地区中学发展团员工作的具体措施,既要考虑学校间的需求差异,也要做到每个学校都有发展团员名额,都开展发展团员工作。县域2018年底初中毕业班团学比超过30%、高中阶段毕业班团学比超过60%的地区是发展团员调控工作的重点。要对标毕业班团学比控制目标,做好各年级发展团员工作的统筹。

  4.加强工作指导,强化过程管理。做好发展团员调控工作,既要坚持目标导向,更要注重过程管理。各级团的领导机关要指导所属团组织准确理解工作要求、科学分配计划、做好县域统筹、规范发展程序,确保工作落实到位。要对2017、2018年出现违规发展团员问题的团组织进行批评教育,整改到位;要对发展团员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如再发现违规发展团员问题要采取通报批评、约谈主要负责人、公开批评、团内纪律处分等方式从严处理。低龄入团、没有发展团员编号的团员将无法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各省级团委要加强入团志愿书、团员证等团务用品的制作、发放和管理,及时回收年底未使用的发展编号。

  各省级团委要形成本地区本系统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报告,加盖省级团委公章于2019年2月28日前报团中央基层建设部。发展团员工作情况报告内容包括:(1)2018年发展团员调控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2)2018年发展团员计划执行情况、发展团员编号回收情况;(3)2019年发展团员计划逐级下达情况;(4)2018年底所属各区县初中毕业班、高中毕业班团学比数据。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18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