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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中央印发《关于“十四五”时期推动
<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
纵深实施的意见》的通知

中青发〔2020〕15号

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

  《关于“十四五”时期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纵深实施的意见》已经团中央书记处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

  2020年12月31日

 

关于“十四五”时期推动《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纵深实施的意见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重要阶段,也是《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从建章立制、搭建框架,转入纵深实施、不断丰富政策成果的关键五年。为更好推动实施《规划》,引领广大青年为实现“十四五”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作出青春贡献,制定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围绕党和国家“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部署,深刻把握进入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的时代内涵,充分认识“十四五”规划和青年发展规划实施时间契合、政策导向一致,推动《规划》纵深实施,有效回应青年发展诉求,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

  2.工作原则

  ——坚持党管青年的政治方向。从党和国家事业薪火相传、后继有人的战略高度,坚持各级党委对青年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青年发展逐步纳入政府事务。把思想政治引领融入服务青年之中,让广大青年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关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信念和决心。

  ——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立青年优先发展理念,认真研究青年在思想观念、职业分化、城乡流动等方面的深刻变化,以辩证思维看待青年发展的新挑战新机遇。针对青年发展现实需求,通过实施《规划》,努力取得标志性政策成果,提高青年生活品质,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

  ——坚持协同推进、分类实施。参照国家层面《规划》实施机制,通过试点先行、以点带面,逐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责、共青团协调、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强化分类指导、差别设计,针对不同地域、不同青年群体,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目标和实现载体。

  3.主要目标。到2022年,县级以上普遍建立党委和政府领导下的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规划》实施县级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和政策成果。到2025年,《规划》实施机制及重点项目、监测指标等各方面制度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共青团提供青年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升,具有中国特色的青年发展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更加完善。

  二、重点任务

  4.推动青年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青年发展全面融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发展规划编制、实施、评估等工作机制。抓住各级发展改革部门牵头编制“十四五”规划《纲要》的重要机遇期,加强协调推动,通过专项规划或设立专章(专节)和专栏、重点项目纳入重大工程目录等形式,推动青年发展纳入各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其他专项规划有效衔接。“十四五”时期,围绕青年在毕业求职、创新创业、社会融入、婚恋交友、老人赡养、子女教育等方面的操心事烦心事,积极推动各级党政出台一系列标志性扶持政策、实施一系列普惠性实事项目,增强青年政策的系统性、集成性、协同性。

  5.建立健全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推动建立和完善各级党委领导下的青年发展规划实施工作机制,团组织具体承担协调、督促职责。着力强化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运转,主动争取党委和政府支持,加强与成员单位沟通协调,通过联席会议机制进行跨部门政策协调和资源调动。各级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每年应至少召开全体会议一次,可根据需要定期召开专题会议、联络员会议等,完善信息通报、联合调研、政策会商、督办考核等工作机制。

  6.完善各级青年发展指标监测体系。重视数据积累和科学分析,在统计部门指导下,完善青年发展指标监测体系,规范统计口径、充实调查数据,为提出政策建议提供精准依据。抓住第七次人口普查契机,探索建立14至35周岁青年人口数据库。指导各地开展本地区青年发展指标监测,或委托科研机构开展第三方政策评估。鼓励各地组建规划专家委员会或青年发展智库,发布青年群体和青年政策课题研究,举办各类青年发展研讨交流论坛,定期向党委和政府报送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和政策建议。

  7.拓宽促进青年发展的协商代言渠道。发挥各级人大、政协中专兼职团干部、青联委员的作用,协助加强政协共青团、青联界别建设,提高促进青年发展的资政建言水平。以办理人大代表议案、建议和政协提案为契机,推动解决青年发展中的实际问题。举办青少年模拟政协提案征集活动,推广“青年汇智团”等创新做法,引导青年广泛参与政策倡导。加强青年发展领域法律研究,在志愿服务、促进就业、规范民事家庭关系、完善社会保障等方面提出立法或修法建议。鼓励各省(区、市)和有条件的副省级城市、省会城市,推动同级人大在地方法规立法计划中列入青年发展相关内容。

  8.发挥县级试点的示范带动作用。“十四五”期间,围绕“有规划(方案)、有机制、有政策、有项目、有保障、有落实”的要求,力争每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有5至10个县级地区参与全国试点,鼓励各地同步开展省级试点,带动其他地区更好实施《规划》。试点地区应因地制宜制定当地青年发展规划或实施方案,健全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率先完成《规划》确定的发展目标和任务指标。注重整合社会力量,设计有针对性的服务青年发展项目,推动纳入政府民生实事和购买服务清单。争取试点地区青年发展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总结县级试点开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积极推广有益经验,改进有关问题,争取发挥好试点示范带动作用。

  9.推动“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总结部分地方建设“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的做法,以实施《规划》为依托,促进青年高质量发展与城市可持续发展良性互动。通过为青年提供优质的发展环境、包容的发展文化、便利的生活设施,让城市对青年发展更友好;通过引领青年投身创新创造、产业振兴,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尚、助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让青年对城市发展更有为。结合新型城镇化发展战略,推动“青年发展友好”理念向小城镇延伸拓展。探索制定科学的评价指标和管理机制,提出“青年发展友好型”城市建设的中国方案。

  10.做好《规划》实施中期和终期评估。2021年、2025年,全国层面由《规划》实施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共青团中央)牵头,对《规划》实施情况分别组织中期、终期评估。按照“全面、客观、科学、量化”原则,重点对《规划》总体目标、10个领域发展目标、44项发展措施和10项重点项目实施情况,对建立国家和地方青年发展规划体系、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等贯彻落实情况,对制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开展青年发展指标数据分析等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对各部门各地方取得的标志性政策成果等进行全面评估,查找短板弱项,分析存在的困难特别是体制机制障碍。各省级团委要积极配合完成国家《规划》落实情况的自评估,并根据规定按期完成省级规划评估工作。

  三、组织实施

  11.倡导青年优先发展理念。借助《规划》纵深实施契机,推动各级党委和政府及职能部门提高对青年发展战略意义的认识,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更加注重储备青年人力资源、激发青年创新创造活力、帮助青年解决实际问题。发挥团属新媒体矩阵优势,广泛宣传各地出台的青年发展政策、民生实事项目,权威公布青年发展指标数据和青年发展报告,扩大青年的政策获得感,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青年发展的良好氛围。

  12.提高共青团政策倡导能力。面向各级团干部开展专题培训,充分认识《规划》对共青团工作的重要意义,充分利用共青团开展政策倡导和社会倡导的渠道载体。加强对国家和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宏观把握,认真学习党政职能部门制定公共政策、进行绩效管理的专业视野、专业方法,熟悉了解各领域、各部门青年发展政策,站在青年视角提出科学建议。保持对社会结构变迁和青年群体变化的高度敏感,密切跟踪研究青年发展问题,切实提高政策建议的专业性、科学性。

  13.健全团内规划实施机制。团中央和省级团委重点协调推动全国和地区性青年政策,建立国家和地方青年发展指标监测体系。地市级和县区级团委重点围绕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有效运转,结合当地实际推动实施青年民生实事项目。建立团内各部门对口联系、协调、督促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工作机制,注重信息共享、专题会商、综合督导,共同研究青年问题、协调青年政策、落实青年项目。

  14.健全督导评估工作机制。各地做好《规划》实施,要依托青年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制定分部门、分项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分解方案,尽量可操作、可评价。团中央定期开展各地实施状况调查评估,及时公布和反馈相关情况。省级团委定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分领域评估、年度评估、长时段评估,加强省内工作指导,督促落实工作责任,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