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青团网  >  信息公开 > 团内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 规范性文件  >  正文

共青团中央 农业农村部关于表彰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的决定

中青联发〔2023〕17号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团中央新一届领导班子集体谈话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激励广大团员青年厚植爱农情怀、练就兴农本领,在乡村振兴大舞台争当排头兵和生力军,共青团中央、农业农村部决定,授予马晓丽等10名同志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标兵称号,授予常富东等380名同志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称号。

  被表彰的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政治坚定、志在“三农”、群众认可、实绩突出,是奋斗在乡村振兴路上的先进青年典型代表,他们在乡村发展第一线脚踏实地、苦干实干,在乡村治理最前沿甘于奉献、担当作为,在乡村建设新天地练就本领、热情服务,集中展现了新时代中国青年的精神风貌和良好形象,是广大青年成长成才、建功立业的榜样。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始终保持永久奋斗的精神状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立足本职岗位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希望广大青年牢记习近平总书记殷殷嘱托,学先进、当先进,争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让青春在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绽放绚丽之花。

  各级共青团组织、农业农村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立足为党培养乡村振兴青年人才,不断健全培育机制、完善服务链条、厚植基层基础、加大典型宣传,组织动员广大团员青年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挺膺担当、贡献青春力量。

  附件:

  1.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标兵名单(点击下载)

  2.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青年先锋名单(点击下载)

共青团中央

农业农村部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