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领导谈青年 工作和共青团工作
四川省委副书记李崇禧 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提出要求
近日,四川省委副书记李崇禧在四川省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第一次会员大会上发表讲话,对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认清形势,高度重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引发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因素较多,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比较突出。近三年来,四川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有所递增,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形势十分严峻,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必须进一步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努力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
二、齐抓共管,形成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合力。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必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举全社会之力,齐抓共管,整体联动,逐步建立和完善党政主导、各部门协同配合、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逐步构建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网络。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把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根据“属地管理”原则,指导、协调各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级宣传部门要进一步做好宣传报道,通过典型宣传,积极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和大中专院校要认真抓好青少年的理想、道德、纪律和法制教育,把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用先进的文化、健康的思想丰富和充实青少年的头脑,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是非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各级司法机关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侦察、起诉、审判、管教等各环节,积极落实对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的帮教和矫治措施。各级民政部门要做好流浪儿童的救助保护工作,做好特殊青少年群体的教育和管理工作,真情关怀社会闲散青少年,对无人照管的服刑劳教人员的子女,认真做好帮扶工作。各级文化、工商、公安部门要针对非法网吧、不良网络信息和游戏软件、淫秽色情出版物等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打击力度,重点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加强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级群团组织要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深入开展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未成年人维权行动月”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广泛建立“家长学校”,动员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到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中来。
三、加强研究,增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是要把握研究重点。青少年犯罪研究要始终围绕党政工作大局,要把群众关心、党政关注、当前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青少年犯罪的现实问题和重大理论作为研究的重点,并不断根据形势发展和任务的变化更新课题。要充分发挥会员的理论优势和专业优势,开展联合攻关,努力探寻青少年犯罪的客观规律,为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提供理论支持和决策参考。要注意从高危群体入手开展研究工作。要客观、全面地分析各类青少年犯罪的原因,研究原因背后的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保障、社会环境等制度和管理缺陷,从根源上探索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二是要加强研究成果的转化与运用。要建立和完善青少年犯罪研究成果的评价和奖励机制,通过制定有关规定、设立研究奖项,充分调动青少年犯罪研究工作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要强化青少年犯罪研究成果转化机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重要学术成果和重大对策建议,加强青少年犯罪研究成果的宣传和推广,使更多的优秀成果应用于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的工作实践。同时,加强对省内外、国内外有益的研究成果的借鉴和运用。三是要推进研究内容、方法和手段的创新。要创新研究内容,围绕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这一重大任务,选择具有前瞻性、战略性、针对性的重大课题,敏锐把握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前沿动态;要不拘一格创新研究方法,对国内外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开放性研究,应对不断变化的青少年犯罪形势;要创新研究手段,采用信息化、网络化的研究手段,建立健全青少年犯罪研究专业网站和数据库信息管理系统,发挥信息网络便捷、开放、互动的优势,拓展青少年犯罪研究的广度和深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