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辽宁省委采取切实措施促进农村青年转移就业
辽宁各级团组织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抓住引导、培训、输出、服务等环节,促进农村青年向二三产业和城镇转移,目前已经转移农村青年劳动力50848人,培训核心农户19600户,培训青年农民95000余名。
一是抓宣传教育。以“进城入厂天地广,青春创业闯四方”为主题,广泛开展全方位劳务输出宣传工作,全省上下齐心协力打造“闯四方”活动品牌,提高广大团干部的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劳务输出工作的责任感,帮助农村青年树立走出去致富、艰苦创业致富、诚实劳动致富的价值观念,增强农村青年“闯四方”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抓技能培训。按照“市场引导培训,培训促进就业”的原则,整合资源,加强培训,提高农村青年转移就业能力。充分利用各级团组织与当地劳动、农业、教育部门共享所有教育资源的优惠政策,重点组织动员农村青年参加转移就业前实名制职业技能培训。同时,积极组织农村青年参加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新型农民科技培训项目、星火富民科技工程等三项培训,帮助广大农村青年提高就业能力。充分利用和依托现有县级星火学校、农村青年中心、青年星火培训中心、农村广播电视学校、职业技术学校等阵地,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职业技能、劳动技能培训,努力提高培训质量。
三是抓劳务输出。加强辽南、辽中地区与 辽西北欠发达地区之间的劳务协作,确立两地团组织挂钩对接,建立订单培训、定向输出制度。城区团组织积极与本地企业及中介机构联系,掌握岗位需求信息,及时向县、乡团组织传递有关信息。全省各级团组织集中开展了“农村青年转移就业服务月”活动,引导农村青年合理流动。各级团组织还积极开拓国内外劳务市场,加强与全国大中城市及境外职业机构的劳务协作。充分借助北京、上海、江苏、浙江、广东等省市的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势头,利用当地驻外劳务信息站,推动全省农村青年劳动力向外转移。
四是抓跟踪服务。一是建立流动团组织和青年组织。在外出务工农村青年相对集中的企业、单位,尤其是非公有制企业,各级团组织因地制宜,采取独立建团、联合建团、社区建团、公寓建团等多种方式,建立组织,加强对务工青年的管理和服务。各级团组织还通过建立各种协会、社团组织,来凝聚和服务务工青年。二是开展定期用工回访。各级团组织与当地政府、企业加强联系,定期进行用工回访,了解务工农村青年生产、生活和学习方面的情况,征求用工单位意见和用工需求状况,搞好协调和改进工作。三是做好维权工作。各级团组织通过设立服务热线、发放联系卡和“青少年维权岗”等方式,积极维护外出青年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在工资发放、工作时间、劳动安全、伤残赔偿、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维权服务。
五是抓创业扶持。挖掘农村青年创业潜能,鼓励他们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做创业先锋。采取专门培训、帮助选项、提供信息、争取资金、协调贷款等多种方式,扶持培养了一批积极创办企业的“小老板”和安置农村青年就业的创业致富带头人,鼓励农村青年走自主创业之路。积极引导学有所成、干有所成的外出青年带回资金、信息、技术和全新的思想观念,返乡创业,反哺农村,安置更多的农村青年。团组织在考察项目、办理执照、协调贷款等方面争取优惠政策,激发他们返乡创业的热情,促进当地民营经济发展和农村青年转移就业。
(团辽宁省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