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颁布实施青少年事业发展规划
近日,重庆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颁布出台了《重庆市青少年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该规划是重庆市历史上首次颁布实施的关于青少年事业发展的综合性规划,对于促进重庆青少年事业健康、持续和深入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一、“十一五”时期重庆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的指导原则和发展目标
规划提出了坚持党领导青少年事业发展,坚持政府保障青少年事业发展,坚持科学发展观统领青少年事业发展,坚持以人为本,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坚持创新推动青少年事业发展,坚持全社会参与支持青少年事业发展的“六个坚持”的基本原则。立足重庆青少年事业发展实际,从具体剖析青少年的生存权和发展权两方面内容入手,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保障、共青团为主体、社会各方参与”的思路,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提出了力争到2010年,重庆青少年事业发展的主要指标和综合实力居西部地区前列的总体目标。
二、“十一五”时期与重庆市青少年事业发展密切相关的重点领域
1.加强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深入开展马克思主义的宣传教育,开展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引导青少年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大力弘扬红岩精神和三峡移民精神,不断创新青少年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努力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努力构筑青年投身和谐重庆建设的共同思想基础。
2.促进青年就业创业。以观念引导、技能培训、中介服务为主要手段,搭建就业创业平台,优化就业创业环境,发挥创业带动就业的倍增效应,不断提高青年的就业创业能力,培养大批青年合格劳动者和创业带头人。“十一五”时期,支持建立发展100个青年就业创业培训基地,累计培训青年10万人次。力争对所有的青年创业成功项目给予小额贷款扶持,支持青年持续创业。
3.推动青少年科技创新。围绕实施科教兴渝战略,通过培养青少年科技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激励青少年参与发明创造活动、引导青年促进科技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建立健全青少年科技创新机制等方式,以培养创新型青年为重点,引导青少年积极投身创新型城市建设,进一步强化创新意识,弘扬科学精神,促进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在提升城市自主创新能力方面充分发挥作用。“十一五”时期,要组织开展青少年科技节、青少年科技活动周,举办青年科技创新论坛,建立青少年科技信息网,建设有形的青年科技创新成果交易市场,大力开展青少年科技创新市长奖、科学“小院士”评选活动。
4.促进青年成才。围绕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创新青年人才开发与管理体制,以能力建设为核心,培养造就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充满活力的青年人才大军。力争到2010年,初步建成西部地区和长江上游的青年人才高地。“十一五”时期,通过培养、凝聚、举荐、配置青年人才,完善青年人才工作机制等方式,培养各级青年岗位能手10万名,培训进城务工青年10万名,培养青年科技兴农带头人、青年经纪人、青年农业产业化带头人和青年工商创业带头人10万名;探索联系青年人才的新渠道、新方式,注重把新的社会阶层中的各类青年人才纳入各类青年组织的服务范围;举办好重庆青年五四奖章、重庆市十大杰出青年等各类青年典型的评选表彰活动,举办好青年人才论坛,激励各行各业优秀青年竞相涌现;大力推进大学生志愿服务计划、研究生支教和博士服务团等工作,促进青年人才的合理流动、优化配置;完善青年人才工作保障机制,把青年人才工作纳入重庆市人才工作的统一规划,制定有利于青年人才成长的政策和制度。
5.发展青少年文化娱乐事业。坚持文化育人主题,开展健康活泼的青少年闲暇活动,发展健康有益的青少年文化,发现培养优秀青年文化人才,壮大青少年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不断满足青少年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发挥好青少年在推进长江上游科教文化信息中心建设中的积极作用。“十一五”时期,在保证每个区县(自治县、市)拥有至少一所功能完善的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制定优惠政策,加大财政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建城市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在全市形成一个以市、区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为主阵地,城市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为基础的三级青少年校外活动阵地网络,确保城市社区青少年活动场所覆盖率达到60%以上。
6.加强青少年对外交流与合作。围绕实施互利共赢开放战略,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对外交流力度,拓宽与兄弟省市、港澳台地区、国际青少年和青少年组织之间交流合作的领域和渠道,加强对青年外事工作的归口管理,提高青少年对外交流合作的质量和水平。
7.拓展青少年参与领域。着眼党政工作大局,调动青少年的参与热情,拓宽青少年的参与渠道,提高青少年的参与能力,引导青少年在投身社会主义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和和谐社会建设中建功立业。“十一五”时期,筹资3000万元,建设希望小学100所,救助贫困学生5万名;组织动员全市70%以上的青少年参与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使志愿服务成为包括青少年在内的全社会广泛参与的高尚事业。
8.加强青少年权益维护及犯罪预防工作。推动各类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制定和实施,建立健全青少年维权网络,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有效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十一五”时期,要进一步制定、完善青少年权益保护政策,逐步建立青少年危机干预管理机制;支持青少年组织对有关青少年法律、法规执行情况开展监督;建立普法教育常设机构和长效机制,推动出台《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办法》。
9.加强青少年组织体系建设。要按照党建带团建的原则努力构建以共青团组织为核心,城乡青年中心为基础,各类青年社团、青少年自发性组织为外围的青少年组织体系,加强青少年工作者队伍建设,最广泛地影响青少年、覆盖青少年,最有效地联系青少年、服务青少年,最大限度地把广大青少年团结凝聚在党的周围,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
三、“十一五”时期重庆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的保障机制
规划着眼于建立重庆市青少年事业发展科学的评估体系,提出市级建立由市委、市政府分管(联系)领导负责,宣传、教育、文化、劳保、财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职能部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群团组织参与的重庆市青少年事务协调机构,区县(自治县、市)建立由区县(自治县、市)党委、政府分管(联系)领导负责、相关职能部门和群团组织参与的青少年事务协调机构,加强对青少年事务的宏观指导和科学决策,研究、协调、解决青少年和青少年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青少年法律法规、相关政策的制定、实施。同时,规划提出科学设计重庆青少年发展的具体指标体系,对规划的实施进行跟踪监测,定期编撰重庆青少年事业发展报告,将规划的实施要求落到实处。
(团重庆市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