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4年度玫琳凯技能发展项目 考核结果的通报
为加大中国青年创业行动玫琳凯技能发展项目的实施力度,不断提高玫琳凯技能发展项目的实效,全国青年就业和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各地上报的有关材料,按照《玫琳凯技能发展项目考核办法(试行)》(见附件),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开展项目的20个城市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排名城市年度总评1长春107分2南京104分3贵阳101分4成都100分5石家庄100分6杭州99分7宁波97分8武汉96分9乌鲁木齐94分10厦门92分11郑州88分12哈尔滨85分13广州85分14无锡80分15济南—16西安—17青岛—18大连—19上海—20长沙—(注:满分120分,另有30分加分项目)
希望各项目城市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中央的统一要求,完善硬件设施,加强教学管理,拓展招生和宣传渠道,加大对学员的培训和后续帮扶力度,及时总结项目进展情况,真正把玫琳凯技能发展项目这一社会公益项目做实、做好,为帮助广大下岗失业青年的就业和再就业作出更大的贡献。玫琳凯技能发展项目考核办法(试行)
一、考核原则
公开、公正、公平
二、考核方式
每年进行中期、后期考核,中期考核定在7月进行,后期考核在下一年的1月进行。年度考核总成绩为中期成绩与后期成绩的加权分,其中中期考核成绩占40%,后期考核成绩占60%。
三、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1.基本分
(1)硬件条件(35分)
有适应专业特点、满足教学需要的专用教室(10分);仪器、设备、教具和挂图符合规范要求,定期维护保养,设备状况良好(10分);有满足学员实习教学需要的场所,保证每位学员有实习工位(10分);有专门的宣传园地(5分)。
(2)教学管理(65分)
有一支素质高、结构合理、具有上岗资格、能满足所设专业教学要求的稳定的教师队伍(10分);就业培训基地指派专门固定人选,负责玫琳凯项目的招生、培训组织和教学管理工作(5分);每年开办不少于5期培训班、每期培训不少于50名下岗失业青年(10分);建立专门的教学档案,将学员的基本情况、受训记录、纪律表现、学习成绩等进行统一管理(5分);在采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或省市统编教材的同时,根据当地情况和青年需求编写实用性、针对性强的教材(10分);培训期满,考核合格的学员,组织参加国家统一职业资格考试(5分);学员结业率达到95%以上,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达到80%以上(10分);建立教师评比、考核、奖惩制度,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授课、辅导情况,并有文字记录(5分);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资金使用合理(5分)。
(3)其他(20分)
主动与团中央项目办及当地玫琳凯公司联系,及时反映项目进展情况(10分);每年1月15日前上交上一年度总结报告(10分)。
2.附加分
通过印发宣传单,借助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对培训中心工作进行重点宣传,扩大社会影响,吸引更多的下岗失业青年参与培训(7分);定期向团中央项目办报送情况进展简报(8分);项目开展情况被中央级媒体进行了报道宣传(5分);对受训学员的考证、就业或创业提供后续帮扶支持(5分);培训成效显著,受到当地政府或主管部门的表彰,社会评价良好(5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