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辽宁等地团组织借助工会组织网络和工作力量
推动非公企业建团
编者按:据统计,全国已建立工会组织的非公有制企业约110余万个,借助工会组织的组织网络和工作力量,有利于推动非公企业建立团组织,同时通过加强非公企业团的工作,也有利于促进工会组织的建设。从组织关联看,工会和共青团组织同属党的群团组织,在日常工作中建立了各种联系紧密;从工作对象看,团员青年既是团组织的成员,同时也是企业工会组织的会员,具有对象上一致性;从工作方式看,工会和共青团都是群众性组织,工作方式和载体相近,彼此间有着广泛的合作。
吉林、辽宁等地团组织积极与工会组织沟通联系,争取重视和支持,对照建会企业名单认真梳理建团目标企业,制发相关工作文件或召开专题工作会议,有针对性地开展建团工作。
吉林:根据吉林省已建立13777家工会组织这一情况,团吉林省委与吉林省总工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省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开展工团共建工作的通知》,充分借助工会的组织体系,推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团建工作。文件要求在吉林省工商局、吉林省总工会分别设立两新组织团工委,按照党组织和工会组织的隶属关系加强非公企业团组织在管理。通过与吉林省工商局、吉林省总工会联合开展共建工作,进一步拓宽了吉林省非公企业团建路径,为基层团组织开展非公企业团建提供了强大政策支持。
辽宁:依托工建促团建,依托工会的法理依据和工会组织的支持,充分利用团青工作与工会工作职能相近和职能交叉的特点,从促进和谐劳动关系建设角度出发,在有工会的非公有制企业推进团的建设。主动联系工会组织,通过工商、税务等部门了解本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工会的数量和状况,对于新建会人员年龄和结构适合的非公企业,探索由企业工会主席兼任团组织负责人,依托工会建立团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