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广西灵川县委以扶持青年林业创业为载体 推动保护母亲河行动取得新成效
2011年,共青团灵川县委将保护母亲河行动和促进农村青年林业创业有机结合,实现两者同步推进,相互促进,全年共扶持林业创业青年201名,帮助申请创业贷款800余万元,发动青年近2万人次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植树15.3万余株。
结合实际创新工作思路。灵川县地处漓江上游,全县总面积中林地占77.8%,70%的贫困人口分布在山区。随着县域经济发展和2011年全县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顺利完成,以及自治区一系列促进林业和林下经济发展的政策出台,这些地区的农村青年拥有了林地,创业致富热情高涨,但却存在缺少创业项目、资金和技能等问题。同时,一方面社会公众拥有植树造林热情和资金,却缺乏植树的阵地,另一方面义务植树项目后期管护难以配套落实,使全县义务植树成活率不足50%,也严重影响了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实际成效。这就为共青团组织将引导青年参与林业创业和投身保护母亲河行动相结合提供了工作空间。
在这种情况下,团县委积极创新工作思路,将保护母亲河的生态效益与青年林业创业的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为保护母亲河行动增添了新的、持续的活力。
采取措施扶持青年创业。一是引导青年林业创业。建立创业青年人才库,掌握各村青年拥有林地的情况和创业意愿,对有创业意愿和正在创业的青年登记造册;召开创业青年座谈会,宣传林业和林下经济的市场前景、优惠政策、生态效益和广西青年创业信贷扶持计划,鼓励青年将投身林业创业和保护家乡生态环境相结合;遴选一批林地面积较大、有意林业创业、有环境保护意识的青年,依托其林地建立青少年绿色基地,作为青少年和社会公众参与植树造林、进行生态环保实践的场所。二是扶持青年林业创业。与林业等部门共同研究出台了“一免三优先”政策,搭建青年林业创业的绿色通道:争取林业部门对林权抵押贷款额在5万元以下的,免予评估林权价值;将青年林业创业贷款纳入小额担保贷款财政全额贴息范围,银行优先受理,并优先协调落实贷款全额贴息;对林业创业青年优先安排参加技能培训;对团委扶持的青年林业创业,林业部门优先落实种苗补贴等优惠政策。三是广泛动员社会公众参与保护母亲河行动。依托青少年绿色基地,设计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植树活动,如种植入党(团、队)纪念林、结婚纪念林、生日林等,通过手机短信、报纸等广泛宣传,动员社会公众参加。在树种选择上,根据林业创业青年的需求,组织参与者种植特定树种。同时,树苗由林业部门提供一部分,团委解决一部分,创业青年自筹一部分,在人力、物力和财力等方面实现了多赢,推动了保护母亲河行动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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