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农村团建星级化管理 构建农村团建工作长效机制 ——湖北大冶团市委着力加强农村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针对当前农村基层团组织阵地相对薄弱、活力相对不足的现实情况,2008年,湖北大冶团市委在广泛调查、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在全市农村团组织中开展农村团建“星级化”管理工作。星级化管理以全面规范和活跃农村团的工作为目标,以量化管理、绩效考核为手段,以有形化、制度化、信息化、科学化为主要内容,通过定职责、定任务、抓管理、抓考核,着力构建农村团建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加强农村团组织规范化建设。
团市委专门下发《关于实施农村团建工作星级化管理推进团的规范化建设工程的意见》,明确星级化管理的内容和评定标准,要求各乡镇团委对现有村级团支部状况按标准进行全面评价备案,指导各团支部按照不同等级制定摘星计划并组织实施。下一步,团市委还将指导镇、村两级分别召开现场推进会,通过参观规范化团支部,学习先进经验,促进协调发展。
农村团建星级评定由五星级起步,最高十星级,采取“按分定星、比例控制、分级考评、动态管理”的办法,每年底集中评定一次。由各乡镇团委对村级团支部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确定星级并报团市委审核。各“星级团支部”的考核评定从团支部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入手,逐步提高标准,既保护了条件较差的团支部的积极性,又满足了基础条件好的团支部努力“摘星”的愿望。
为确保农村团建星级化管理活动的扎实开展,团市委一是将星级化管理与各乡镇、村团组织创建“五四红旗团组织”活动相结合。实施镇村两级联动,把村团支部星级化管理活动考评结果作为乡镇团委创建“五四红旗团委”的重要考核内容,提高各村团支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二是将星级化管理与党建带团建工作相结合。通过组织部门把各村团支部创建“五四红旗团支部”活动纳入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考核范围,将村团支部的创建工作纳入镇党委对村级党组织建设的考核范围。 |